
借款人及配偶委托还商贷提取标准,取决于月缴存额之和小于还是大于贷款银行报送的上月实际月还款金额。
省市互联逐月还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及配偶月缴存额之和小于贷款月还款额的,委托提取还贷金额为实际月缴存额之和,不足的部分由借款人按月补齐至还款账户;月缴存额之和大于贷款月还款额的,委托提取还贷金额为贷款的月还款额。
拓展阅读:公积金贷款如何办理提前还款?
1.提前归还公积金贷款的,需提前向受委托银行提出申请,经受委托银行同意后,可提前偿还全部贷款本息或部分贷款本金。贷款期限为一年的,须一次性还清贷款本息。

通过共享信息查询数据可线上办理互联网渠道签订协议,无法通过共享信息查询数据到线下办理。
通过共享信息查询数据的,借款人及配偶可在“南京公积金”APP、“我的南京”APP等互联网渠道签订协议。
无法通过共享信息查询数据的,借款人及配偶携带材料前往公积金贷款银行服务网点签订协议。
划还时间:

通过共享信息查询数据可线上办理互联网渠道签订协议,无法通过共享信息查询数据到线下办理。
通过共享信息查询数据的,借款人及配偶可在“南京公积金”APP、“我的南京”APP等互联网渠道签订协议。
无法通过共享信息查询数据的,借款人及配偶携带材料前往公积金贷款银行服务网点签订协议。
划还时间:

是指缴存者委托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贷款银行,每月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包括新职工住房补贴账户)中的存储金额,通过转账方式按月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或“公转商”补息贷款。
是指缴存者委托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和贷款银行,每月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包括新职工住房补贴账户,下同)中的存储金额,通过转账方式按月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或“公转商”补息贷款。
(一)申请对象
申请对象为在本市已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或“公转商”补息贷款且尚未还清的借款人及其配偶,包括其他产权人及其配偶。

借款人公积金贷款发放后,借款人及配偶在贷款银行签订委托协议自动偿还公积金贷款本息。
1.借款人身份证原件;
2.配偶身份证原件、《结婚证》(配偶签订提供)。
划还时间:

如职工非商贷主贷人和商贷共同还款人,则签订协议的首先获取商贷信息,然后将获取的商贷信息做“公积金委托还商贷信息修改”,根据修改好的商贷登记信息签订协议。
委托逐月提取还商贷共同还款人线上签订协议
主贷人在”南京公积金”APP、“我的南京”APP上直接签订《委托逐月提取还商贷协议》,婚姻信息能共享查询的,配偶可直接在线办理还商贷协议变更手续“。
委托逐月提取还商贷主贷人柜面或者线下签订协议

南京主贷人没有公积金配偶可以签订协议还贷,签订职工可携带贷款银行出具的贷款证明等材料办理。
为什么购房提取必须在购房一年内办理?
根据《南京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细则》中“职工(配偶)在购房、建房和修房的有效证明文件生效之日起一年内可以申请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的规定,目的是规范提取管理,防止滞后超期限提取。因出差、出境、自然灾害等原因超过一年的,职工仍可以申请购房提取,提取金额不超过满一年时的缴存余额。
>>推荐阅读:南京购房资格材料有哪些(汇总)

一笔住房商贷只能选择一种还贷提取方式。还贷提取方式经选定后,至贷款还清前只能变更一次;还贷提取方式变更的,于次年1月1日起生效。
(一)职工有多笔住房商贷的,只能委托其中一笔;职工及配偶有多笔住房商贷的,可分别委托其中一笔。
(二)一笔住房商贷只能选择一种还贷提取方式。还贷提取方式经选定后,至贷款还清前只能变更一次;还贷提取方式变更的,于次年1月1日起生效。
(三)一笔住房商贷办理委托逐月提取后,拥有该住房共有产权的直系亲属(仅限父母、子女)只能以报账现金提取方式办理还贷提取,且提取额度不超过报账期实际还贷额扣除委托人的合计提取额。

委托逐月提取期间,因缴存账户变化、银行借记卡变化等原因需要变更委托的,职工应当持本人身份证、《委托协议》等材料至分支机构办理变更手续。
职工委托逐月提取应当遵循下列规定:
(一)职工有多笔住房商贷的,只能委托其中一笔;职工及配偶有多笔住房商贷的,可分别委托其中一笔。
(二)一笔住房商贷只能选择一种还贷提取方式。还贷提取方式经选定后,至贷款还清前只能变更一次;还贷提取方式变更的,于次年1月1日起生效。

逐月还贷比较适合希望减轻月还款压力的职工。 逐年还贷比较适合希望减少贷款利息支出的职工。
公积金委托还贷是指委托人委托公积金中心,在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提取公积金偿还住房贷款(包括本金和利息)。委托还贷有两种方式逐年还贷、逐月还贷。
无论是逐月还贷还是逐年还贷,都需按时足额缴纳公积金;及时确认银行卡资金充足,保证每月按时还款。
逐月还贷

逐月还贷提取委托生效后,因婚姻关系变化等原因需增加或减少提取账户的,凭上述申请材料到中心办事处、分中心办理变更手续。
1.逐月还贷提取委托生效后,因婚姻关系变化等原因需增加或减少提取账户的,凭上述申请材料到中心办事处、分中心办理变更手续。
2.逐月还贷提取后,每个申请对象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和新职工补贴账户各至少保留10元余额。
3.贷款本息已结清或“公转商”补息贷款终止贴息的,其逐月还贷提取委托自动终止。

职工及配偶可以每月以转账方式自动划公积金账户中部分金额用于偿还在省级机关分中心的公积金贷款,办理条件来看正文。
南京公积金缴存职工遗属申领余额流程: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后,若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或公证确定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全部到场并签订承诺书,即可提取住房公积金;
若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无法全部到场,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委托其他成年继承人或受遗赠人代为办理提取,须提供委托书,受委托人须当场签订承诺书。

委托逐月提取还商贷协议签订以后,如果职工发生姓名变更,首先到商贷银行完成还款卡的姓名变更。
1.首先到商贷银行完成还款卡的姓名变更、商贷信息变更以及商贷还款账号绑定工作
2.然后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或者公安部门出具的信息变更材料(姓名、身份证号码发生变更须提供)。
3.更换后的还款卡或还款存折到本人公积金缴存银行网点办理个人缴存信息变更和协议“”商贷还款账号变更”业务变更协议的姓名或身份证号码。

根据委托还贷类型不同,申请人携带材料前往本人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承办银行服务网点签订协议或通过线上APP办理。
申请人携带材料前往本人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承办银行服务网点签订协议。
商业贷款银行是省级机关分中心、南京公积金中心共同的合作银行的,按照先借款人后配偶、先公积金后补贴的顺序,每月提取公积金归还商业贷款。商业贷款银行只是南京公积金中心合作银行的,由南京公积金中心职工先签订协议,按照先南京公积金中心职工后省级机关分中心职工、先公积金后补贴的顺序,每月提取公积金归还商业贷款。
商业贷款银行只是省级机关分中心合作银行的,由省级机关分中心职工先签订协议,按照先省级机关分中心职工后南京公积金中心职工、先公积金后补贴的顺序,每月提取公积金归还商业贷款。

扬州公积金逐月提取金额最大是多少?关注扬州,这里有更多小编整理的公积金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提取规则:
职工应在缴存账户中始终保留《委托协议》签订时公积金月缴存额(不包括住房补贴月缴额)6倍的留存额。一笔住房商贷单人委托的,职工缴存账户留存额以上部分大于(等于)上月实际还贷额的,按上月实际还贷额提取;小于的,按留存额以上部分提取。一笔住房商贷多人委托的,先从主借款人缴存账户中提取,再从配偶缴存账户中提取,但提取总额不超过该笔住房商贷上月实际还贷本息。
注意事项:

扬州职工偿还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委托逐月提取公积金时,所提供的住房商贷、银行借记卡、本人身份证、婚姻状况等信息应当能够通过市公积金中心与相关数据共享接口查询并核验到。
职工委托逐月提取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所提供的住房商贷、银行借记卡、本人身份证、婚姻状况等信息应当能够通过市公积金中心与相关数据共享接口查询并核验到;
(二)无公积金贷款或公积金贷款本息已结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