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扬州人可逐月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啦!那么一笔住房商贷办理委托逐月提取后,拥有该住房共有产权的直系亲属能否提取还贷?快跟一起来看看吧~
本办法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由扬州市公积金中心负责解释;未选择委托逐月提取方式的,仍按我市有关提取规定执行。
问题一:一笔住房商贷办理委托逐月提取后,拥有该住房共有产权的直系亲属能否提取还贷?
答:直系亲属仅限父母和子女,如拥有该住房共有产权,可以办理提取还贷。但只能以报账现金提取方式办理提取,且提取额度不超过报账期实际还贷额扣除委托人的合计提取额。

可以。由于办理逐月还贷业务必须在委托人住房公积金(不包含新职工住房补贴)账户中保留逐月还贷委托协议签订之日前,最近一个月的住房公积金月实缴额的12倍的金额,所以建议先办理逐月还贷签约业务再办理购房提取业务。
可以。
由于办理逐月还贷业务必须在委托人住房公积金(不包含新职工住房补贴)账户中保留逐月还贷委托协议签订之日前,最近一个月的住房公积金月实缴额的12倍的金额,所以建议先办理逐月还贷签约业务再办理购房提取业务。
办理材料

三明逐月冲还贷储蓄卡可在线下窗口申请变更,满足条件的人员携带规定材料如身份证原件、新的还款卡等到行政服务中心即可完成办理,详情见正文。
“逐月冲还贷”是指在三明市已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委托管理中心逐月从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中提取上月实际归还的贷款本息金额(不包含提前还款金额和逾期罚息),划入借款人还贷银行卡中,用于偿还其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业务。
一、申请条件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可办理:

借款人及配偶委托还商贷提取标准,取决于月缴存额之和小于还是大于贷款银行报送的上月实际月还款金额。
省市互联逐月还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及配偶月缴存额之和小于贷款月还款额的,委托提取还贷金额为实际月缴存额之和,不足的部分由借款人按月补齐至还款账户;月缴存额之和大于贷款月还款额的,委托提取还贷金额为贷款的月还款额。
拓展阅读:公积金贷款如何办理提前还款?
1.提前归还公积金贷款的,需提前向受委托银行提出申请,经受委托银行同意后,可提前偿还全部贷款本息或部分贷款本金。贷款期限为一年的,须一次性还清贷款本息。

通过共享信息查询数据可线上办理互联网渠道签订协议,无法通过共享信息查询数据到线下办理。
通过共享信息查询数据的,借款人及配偶可在“南京公积金”APP、“我的南京”APP等互联网渠道签订协议。
无法通过共享信息查询数据的,借款人及配偶携带材料前往公积金贷款银行服务网点签订协议。
划还时间:

通过共享信息查询数据可线上办理互联网渠道签订协议,无法通过共享信息查询数据到线下办理。
通过共享信息查询数据的,借款人及配偶可在“南京公积金”APP、“我的南京”APP等互联网渠道签订协议。
无法通过共享信息查询数据的,借款人及配偶携带材料前往公积金贷款银行服务网点签订协议。
划还时间:

是指缴存者委托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贷款银行,每月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包括新职工住房补贴账户)中的存储金额,通过转账方式按月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或“公转商”补息贷款。
是指缴存者委托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和贷款银行,每月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包括新职工住房补贴账户,下同)中的存储金额,通过转账方式按月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或“公转商”补息贷款。
(一)申请对象
申请对象为在本市已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或“公转商”补息贷款且尚未还清的借款人及其配偶,包括其他产权人及其配偶。

借款人公积金贷款发放后,借款人及配偶在贷款银行签订委托协议自动偿还公积金贷款本息。
1.借款人身份证原件;
2.配偶身份证原件、《结婚证》(配偶签订提供)。
划还时间:

如职工非商贷主贷人和商贷共同还款人,则签订协议的首先获取商贷信息,然后将获取的商贷信息做“公积金委托还商贷信息修改”,根据修改好的商贷登记信息签订协议。
委托逐月提取还商贷共同还款人线上签订协议
主贷人在”南京公积金”APP、“我的南京”APP上直接签订《委托逐月提取还商贷协议》,婚姻信息能共享查询的,配偶可直接在线办理还商贷协议变更手续“。
委托逐月提取还商贷主贷人柜面或者线下签订协议

南京主贷人没有公积金配偶可以签订协议还贷,签订职工可携带贷款银行出具的贷款证明等材料办理。
为什么购房提取必须在购房一年内办理?
根据《南京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细则》中“职工(配偶)在购房、建房和修房的有效证明文件生效之日起一年内可以申请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的规定,目的是规范提取管理,防止滞后超期限提取。因出差、出境、自然灾害等原因超过一年的,职工仍可以申请购房提取,提取金额不超过满一年时的缴存余额。
>>推荐阅读:南京购房资格材料有哪些(汇总)

已经取得了公积金贷款,可不可以办理公积金的逐月还款业务?如何办理?需要哪些材料?
如果该职工取得的贷款是本市公积金中心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可办理逐月还款业务。
仅主贷人本人签约的,请本人来办理,并提供本人身份证及还贷银行卡原件。
如果贷款人和配偶、父母、子女一起签约的,需所有当事人携带身份证面签,另需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等关系证明原件。

一笔住房商贷只能选择一种还贷提取方式。还贷提取方式经选定后,至贷款还清前只能变更一次;还贷提取方式变更的,于次年1月1日起生效。
(一)职工有多笔住房商贷的,只能委托其中一笔;职工及配偶有多笔住房商贷的,可分别委托其中一笔。
(二)一笔住房商贷只能选择一种还贷提取方式。还贷提取方式经选定后,至贷款还清前只能变更一次;还贷提取方式变更的,于次年1月1日起生效。
(三)一笔住房商贷办理委托逐月提取后,拥有该住房共有产权的直系亲属(仅限父母、子女)只能以报账现金提取方式办理还贷提取,且提取额度不超过报账期实际还贷额扣除委托人的合计提取额。

委托逐月提取期间,因缴存账户变化、银行借记卡变化等原因需要变更委托的,职工应当持本人身份证、《委托协议》等材料至分支机构办理变更手续。
职工委托逐月提取应当遵循下列规定:
(一)职工有多笔住房商贷的,只能委托其中一笔;职工及配偶有多笔住房商贷的,可分别委托其中一笔。
(二)一笔住房商贷只能选择一种还贷提取方式。还贷提取方式经选定后,至贷款还清前只能变更一次;还贷提取方式变更的,于次年1月1日起生效。

委托逐月提取期间,职工不得再以其他情形提取公积金(含住房补贴)。如需要申请公积金贷款或为他人提供公积金贷款担保,需至分支机构申请解除委托。
答:委托逐月提取期间,职工不得再以其他情形提取公积金(含住房补贴)。如需要申请公积金贷款或为他人提供公积金贷款担保,需至分支机构申请解除委托。
补充知识:
提取规则:职工应在缴存账户中始终保留《委托协议》签订时公积金月缴存额(不包括住房补贴月缴额)6倍的留存额。一笔住房商贷单人委托的,职工缴存账户留存额以上部分大于(等于)上月实际还贷额的,按上月实际还贷额提取;小于的,按留存额以上部分提取。一笔住房商贷多人委托的,先从主借款人缴存账户中提取,再从配偶缴存账户中提取,但提取总额不超过该笔住房商贷上月实际还贷本息。

逐月还贷比较适合希望减轻月还款压力的职工。 逐年还贷比较适合希望减少贷款利息支出的职工。
公积金委托还贷是指委托人委托公积金中心,在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提取公积金偿还住房贷款(包括本金和利息)。委托还贷有两种方式逐年还贷、逐月还贷。
无论是逐月还贷还是逐年还贷,都需按时足额缴纳公积金;及时确认银行卡资金充足,保证每月按时还款。
逐月还贷

逐月还贷比较适合希望减轻月还款压力的职工。 逐年还贷比较适合希望减少贷款利息支出的职工。
公积金委托还贷是指委托人委托公积金中心,在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提取公积金偿还住房贷款(包括本金和利息)。委托还贷有两种方式逐年还贷、逐月还贷。
无论是逐月还贷还是逐年还贷,都需按时足额缴纳公积金;及时确认银行卡资金充足,保证每月按时还款。
逐月还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