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中有一方有过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的,累计计算贷款次数,且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对象为购买首套自住住房和第二套改善型自住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
坚持“房住不炒”,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对象为购买首套自住住房和第二套改善型自住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停止向购买第三套(含)以上住房、第三次(含)以上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缴存职工家庭的住房套数以家庭成员(包括借款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名下实际拥有的成套住房数量进行认定。
夫妻双方中有一方有过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的,累计计算贷款次数。
合肥提取公积金的时效和次数有什么规定?现在就跟合肥小编来了解一下吧,更多关于合肥住房公积金的相关内容请关注合肥。
(2)在偿还住房贷款期间的,凭有效证明材料每年可提取一次,提取日期需在贷款发放后的次年(以后每年)对应月份或之后办理提取手续,累计提取总额不超过已偿还的贷款本息(不含罚息);
3)因退(离)休销户提取的,不受时效限制。
更多关于合肥公积金的相关内容请点击【合肥住房公积金专题】
有的。只要夫妻一方存在公积金贷款记录2次及以上的,职工家庭不能再申请公积金贷款。
有。
借款人及配偶公积金贷款(包括但不限于我中心和省直中心的)次数均不得超过2次(含),即只要夫妻一方存在公积金贷款记录2次及以上的,职工家庭不能再申请公积金贷款。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申请过公积金贷款的,夫妻各算1次贷款记录,即主借款人和作为公积金贷款共同借款人的配偶各算1次贷款记录,但配偶在贷后与主借款人形成夫妻关系作为共同还款人加入公积金贷款的,则该笔公积金贷款不算入配偶的贷款次数。
如果职工及配偶婚前各使用过1次公积金贷款,职工家庭还可再申请1次公积金贷款。若职工和配偶其中一方使用过2次及以上公积金贷款,那么职工家庭则不能再申请公积金贷款。
扬州租房办理公积金提取一年一次,线上任何时候都可以办理,线下在公积金中心工作时间内可办理。
提取条件
个人公积金账户已连续足额缴存满3个月且开户满92天
个人、夫妻名下均无住房
嘉兴市公积金管理部门不向申请第三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具体次数认定方式见正文。
一、住房公积金贷款首次贷款认定
借款申请人(含本人、配偶及共同产权人)在全国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中无贷款记录的。
二、住房公积金贷款二次贷款认定
因大病而导致家庭生活困难的,可以提取多少次的公积金呢?提取时间有规定吗?
符合本项提取条件的职工,可以提取不超过社会保险医疗费报销后的自费部分,如有特殊类治疗药物,不在社保报销范畴,提供购买药物的发票,可一并计算提取额度。
提取材料
①提取申请人《居民身份证》;
嘉兴市公积金管理部门不向申请第三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具体次数认定标准见正文。
一、住房公积金贷款首次贷款认定
借款申请人(含本人、配偶及共同产权人)在全国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中无贷款记录的。
二、住房公积金贷款二次贷款认定
阜新为您提供关于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次数要求。具体内容如下所示:
1.采取一次性付款购买自住住房,每年可支取一次;
2.采取贷款或分期付款方式的,每季可支取一次;
3.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每年3、4月办理支取。
小编为大家整理了韶关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次数与提取时间,不同条件提取次数也不同,详见下文。
?韶关公积金提取次数:
(一)购买自住住房或偿还贷款本息的,自取得购房发票后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以后按周期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二)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可申请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
每年可申请提取1次,每次间隔12个月以上(正常或提前结清同一套房屋贷款不受此限制)。
提取次数:
1、每年可申请提取1次,每次间隔12个月以上(正常或提前结清同一套房屋贷款不受此限制);
2、职工家庭每次只能以同一套房屋的同一时间段内的还贷额申请提取,夫妻双方先后提取时间间隔不得超过12个月;
相关链接>>>长沙公积金偿还异地贷款提取申请指南(条件+入口+流程)住房公积金在我们的生活中作用越来越大。当公积金金额到达一定程度,只要缴纳人具备对应的条件,便可通过宿迁公积金贷款进行购房。详情请看全文。
1、缴存职工以单身状态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已贷款次数由以下两部分累加:
(1)缴存职工以单身状态办理公积金贷款次数;
(2)缴存职工以借款人或共同借款人名义与他人共同办理公积金贷款次数。
潍坊市偿还商业贷款提取公积金额度有多少,能提取多少次呢,下面潍坊小编为你提供相关信息。
偿还商业银行住房贷款的,正常还款期间,每年可以提取一次
提取额度:
提取额度不应该超过借款人当年偿还的贷款本息额,若借款人在还款期间有连续年度未提取的,可累计提取以前年度可提取但未提取的金额。
住房公积金关系民生,涉及千家万户,是缴存职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详情请看全文。
有。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建金(2014)148号)精神,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从2018年3月29日起,住房公积金中心停止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宿迁市对缴存职工家庭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缴存职工家庭已在我市办理住房公积金次数在两次及以上的,认定为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
广州公积金额度与账户余额有关,与提取次数无关。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不高于按照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计算的贷款额度,不高于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
本人想购买二手房,想使用公积金贷款,中介介绍由于本人提取次数比较多,能申请到的贷款额度很少。请问个人贷款额度与提取次数有关吗?购买二手房的话,贷款额度如何计算?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
额度与账户余额有关,与提取次数无关。
职工家庭公积金贷款正常还款1期后每年可申请提前偿还部分本金(含对冲1次),对冲提前还贷金额应不低于3万元,自筹资金不低于1万元。
答:有。每年可申请提前偿还部分贷款1次,每次间隔12个月,办理公积金对冲部分本金的金额不低于3万元,自筹资金偿还的金额不低于1万元,也可以同时选择对冲加自筹资金的方式,偿还金额不低于前款规定。
组合贷款职工可以申请变更还款方式和贷款期限吗?
答:不可以。组合贷款职工在贷款期间内,合同当事人任何一方不得要求变更合同,但经管理中心和商业银行同意,借款人可以变更组合贷款还款账户。
职工家庭公积金贷款正常还款1期后每年可申请提前偿还部分本金(含对冲1次),对冲提前还贷金额应不低于3万元,自筹资金不低于1万元。
答:有。每年可申请提前偿还部分贷款1次,每次间隔12个月,办理公积金对冲部分本金的金额不低于3万元,自筹资金偿还的金额不低于1万元,也可以同时选择对冲加自筹资金的方式,偿还金额不低于前款规定。
组合贷款职工可以申请变更还款方式和贷款期限吗?
答:不可以。组合贷款职工在贷款期间内,合同当事人任何一方不得要求变更合同,但经管理中心和商业银行同意,借款人可以变更组合贷款还款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