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灵活就业人员严格执行贷款额度与缴存额挂钩,贷款期限与缴存期限挂钩的要求。灵活就业人员贷款额度低于20万元的,不可按20万元核定,需按实际可贷额度核定。
不可以。灵活就业人员严格执行贷款额度与缴存额挂钩,贷款期限与缴存期限挂钩的要求。灵活就业人员贷款额度低于20万元的,不可按20万元核定,需按实际可贷额度核定。
职工家庭的可贷额度,在最高贷款额度内按照贷款额度计算公式、首付款比例、还贷能力情况等进行测算,取测算结果的最低值。如公积金贷款额度不足,职工可以申请组合贷款。
1、最高额度:职工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为70万,生育三孩的职工家庭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80万元。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以及莆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的批准同意,莆田市2022-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汇缴基数核定通知出台了!具体消息详见正文。
一、核定年度
各缴存单位及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基数核定年度为: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二、缴存比例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以及莆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的批准同意,莆田市2022-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汇缴基数核定通知出台了!具体消息详见正文。
一、核定年度
各缴存单位及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基数核定年度为: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二、缴存比例
海南省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按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核准,每年1月份需要对缴存基数进行核定。
一、严格落实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按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核准的规定,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按上一年度工资总额进行平均计算,单位不得违规随意降低职工缴存基数。单位核定的职工缴存基数必须控制在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公布的所在市县不低于上一年度最低工资标准,不高于在岗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3倍的范围内。
工资总额的构成以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统制字[1990]1号文)的内容为准(详见附件)。
二、执行缴存基数每年“一核定、两调整、一备案”制度。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以及莆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的批准同意,莆田市2022-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汇缴基数核定通知出台了!具体要求详见正文。
一、核定时间:2022年7月1日-2022年8月31日。
仙游县辖区行政事业单位核定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 -2023年1月31日。
二、核定方式:年度汇缴基数调整采用“柜面申请”和“网上申请”两种方式,操作见“单位年度汇缴基数调整办理说明”。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以及莆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的批准同意,莆田市2022-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汇缴基数核定通知出台了!具体核定时间详见正文。
一、核定时间:2022年7月1日-2022年8月31日。
仙游县辖区行政事业单位核定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 - 2023年1月31日。
二、核定方式:年度汇缴基数调整采用“柜面申请”和“网上申请”两种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