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住房公积金新房贷款代收费用明细
为了及时办理产权登记和产权抵押,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将为贷款客户统一办理房屋产权证,因此在发放贷款时客户应缴纳相关费用。
二、产权登记费:80元/笔(代房产局暂收);
三、抵押登记费:80元/笔(代房产局暂收);
四、公证费(公证处收取):100元/笔(该公证为委托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房产证所做的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