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仙居县公积金提取申请要求职工申请提取的时限截至购房合同或契证(或契税发票)或拆迁安置协议(或契证或付款凭证)所载明日期的12个月内。
(一)职工购买自住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二)提取申请人及其配偶无住房公积金贷款(含公转商贴息贷款和异地贷款)余额。
(三)职工申请提取的时限截至购房合同或契证(或契税发票)或拆迁安置协议(或契证或付款凭证)所载明日期的12个月内。
台州仙居可以在仙居县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线下办理公积金提取业务,申请人至办事大厅或网点提交申请材料,或在浙江政务服务网进行网上申报。
具体地址: 仙居县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台州市仙居县泰和中路6号(吾悦广场东面))1楼A17-A19号综合窗口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夏令: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冬令:上午8:00-11:30,下午2:00-5:00
【办理流程】
台州仙居可以在仙居县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线下办理公积金提取业务,申请人至办事大厅或网点提交申请材料,或在浙江政务服务网进行网上申报。
具体地址: 仙居县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台州市仙居县泰和中路6号(吾悦广场东面))1楼A17-A19号综合窗口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夏令: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冬令:上午8:00-11:30,下午2:00-5:00
【办理流程】
经审核,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当场办结;经审核,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退回材料并告知原因。
环节
办理时限
办理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