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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公积金贷款条件

自2022年10月1日起,扬州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调整,申请公积金贷款条件见正文。

1、具有有效居留身份,职工本人及其所在单位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且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有6个月以上缴存余额;

2、具有合法有效的《商品房购销合同》(契约)等证明材料或职能部门批准的建造、翻建、大修住房手续;

3、具有规定的最低比例首付款证明;


扬州市公积金缴存手续

自2022年10月1日起,扬州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调整,公积金缴存手续见正文。

单位缴存:

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提供下列资料到所在辖区分支机构办理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和账户设立手续:

1、《住房公积金缴存(开户)登记表》《扬州市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


扬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材料

扬州市公积金提取材料有哪些?不同公积金业务所需材料是不一样的,扬州为您整理了扬州公积金提取不同业务所需的详细材料,欢迎阅读。

办理不同类型的公积金提取,其材料要求不一样,办理所需材料=必要材料+业务材料

*必要材料(根据个人实际情况提供相应材料):

1、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提供本人身份证。


扬州市公积金贷款利率及贷款期限

2021年央行公布的公积金贷款是:五年以下(含五年)的贷款利率为2.75%;五年以上的贷款利率为3.25%。

贷款期限:

1、最长不得超过30年;

2、不得超过所购住房及其土地使用权剩余使用年限;


扬州市公积金贷款利率

2021年央行公布的公积金贷款是:五年以下(含五年)的贷款利率为2.75%;五年以上的贷款利率为3.25%。

贷款期限:

1、最长不得超过30年;

2、不得超过所购住房及其土地使用权剩余使用年限;


扬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2021年央行公布的公积金贷款是:五年以下(含五年)的贷款利率为2.75%;五年以上的贷款利率为3.25%。

贷款期限:

1、最长不得超过30年;

2、不得超过所购住房及其土地使用权剩余使用年限;


扬州市公积金提取条件

职工购买拥有所有权自住住房、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等可申请提取公积金。

职工有下列住房消费类情形之一的,职工及配偶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拥有所有权自住住房(以下简称“自住住房”)的;

(二)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扬州市公积金缴存基数

扬州公积金缴存基数见正文,月缴存工资基数最低不低于2280元,最高不超过26800元。

1.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工资基数,按职工本人2021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工资总额)核定。月缴存工资基数最低不低于2280元,最高不超过26800元。

2.2022年1月1日以后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以该职工参加工作后第二个月的工资收入计算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平均工资。

3.2022年1月1日以后新调入的职工,以该职工调入后当月发放的工资收入计算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平均工资。


扬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

扬州市公积金提取流程是什么?看过来,扬州为您做了详细整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第一步:

申请。职工携带规定的证明材料到扬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指定的窗口申请。

第二步:


扬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额度及利率

扬州市公积金缴存额度是多少?缴存利率是多少?看过来,扬州为您做了详细整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缴存额度:

(一)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由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和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两部分组成。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缴存基数乘以职工和单位缴存比例之和。

(二)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分别乘以职工和单位缴存比例之和。


扬州市公积金贷款材料

自2022年10月1日起,扬州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调整,申请公积金贷款材料见正文。

(一)购买商品住房贷款:

1、建设(房产)行政部门备案的《商品房购销合同》;

2、不低于规定首付比例的首付款发票;


扬州市公积金贷款额度

自2022年10月1日起,扬州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调整,申请公积金贷款材料见正文。

(一)购买商品住房贷款:

1、建设(房产)行政部门备案的《商品房购销合同》;

2、不低于规定首付比例的首付款发票;


扬州市各县

扬州各区住房公积金分中心有哪些?这些住房公积金中心又分布在哪些地方呢?扬州为您搜集了相关资料,希望能够帮到您!

名称

服务大厅地址

咨询电话


扬州市公积金提取额度

购买自住住房的、因房屋拆迁实行产权调换、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等公积金提取额度见正文。

?因购买公有住房申请提取的,提取总额不超过实际购房支付金额。

?因房屋拆迁实行产权调换申请提取的,提取总额不超过拆迁补偿后实际购房支付金额。

?所购住房产权人与非家庭同住成员共有的,每户家庭提取额度不得超过与所占产权比例相对应的购房款金额。


扬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手续

扬州市公积金缴存手续是怎样的,看过来,扬州为您做了详细整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单位缴存:

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提供下列资料到所在辖区分支机构办理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和账户设立手续:

1、《住房公积金缴存(开户)登记表》《扬州市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


扬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扬州市公积金贷款条件是什么?看过来,扬州为您做了详细整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1、具有有效居留身份,职工本人及其所在单位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且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有6个月以上缴存余额;

2、具有合法有效的《商品房购销合同》(契约)等证明材料或职能部门批准的建造、翻建、大修住房手续;

3、具有规定的最低比例首付款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