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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暂停业务办理通知

从9月22日,临沂市住房公积金中心逐批暂停业务受理;9月22日起,暂停受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和组合贷款业务;9月24日起暂停住房公积金线上渠道;9月29日起暂停住房公积金服务窗口的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服务。

为最大程度减少广大缴存单位和缴存职工办理公积金业务的影响,临沂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决定利用国庆假日期间上线公积金新一代综合管理系统。为确保新旧系统切换安全顺利,从9月22日逐批暂停业务受理。具体如下:

一、9月22日起,暂停受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和组合贷款业务,已受理的贷款正常审批、发放。

二、9月24日起暂停住房公积金线上渠道(包括网站、网厅、爱山东、政务服务网等所有线上业务办理渠)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服务。


公积金暂停政策性贴息申请

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发布公告:公积金暂停政策性贴息申请。自2016年2月14日起,暂停受理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性贴息申请,职工可正常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

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发布公告,自2016年2月14日起,暂停受理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性贴息申请,职工可正常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

通知详情:

自2016年2月14日起暂停受理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性贴息申请,目的是为更好地支持缴存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购买自住房。国管公积金强调,购房职工可正常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


6月25日至7月5日泰安暂停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线上服务

泰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发布通知,6月25日至7月5日暂停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线上渠道服务,详见正文。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和职工:

为确保我市住房公积金年度结息工作顺利进行,现做如下安排:

2021年6月25日17:00至2021年7月5日10:00,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线上渠道停止对外服务(包含:住房公积金单位网上服务大厅、住房公积金个人网上服务大厅、“手机公积金”APP、微信公众号、支付宝住房公积金服务、“爱山东”APP住房公积金服务、政务服务网泰安站点住房公积金服务等)。


2023年1月洛阳公积金业务暂停办理时间

1月19日18时至2023年1月20日18时,公积金柜面暂停受理业务,各线上业务渠道同时停止服务。春节假期期间,各线上业务渠道仅提供查询服务。

2023年1月21日至2023年1月27日春节假期期间,各线上业务渠道仅提供查询服务。

公告如下:

尊敬的缴存职工、缴存单位,根据洛阳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关于开展智慧洛阳云平台优化升级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为确保公积金业务系统运行稳定、数据安全,2023年1月19日18时至2023年1月20日18时,公积金柜面(市民之家、各县区管理部、银行代办窗口) 暂停受理业务,各线上业务渠道(公积金网厅、微信公众号、支付宝、豫事办、洛快办) 同时停止服务。


郴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暂停办理业务通知

为做好2021年度决算工作,郴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于2021年12月30日0时至2022年1月5日24时,暂停办理住房公积金相关业务。

(一)为做好2021年度决算工作,郴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于2021年12月30日0时至2022年1月5日24时,暂停办理住房公积金相关业务。

(二)各管理部窗口业务资料受理照常进行,个人网厅、单位网厅、微信公众号等网上业务在此期间只收资料,不办理审批。

(三)2022年1月6日上午9时恢复正常办理业务。


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年终决算暂停办理业务

为做好2021年度决算工作,郴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于2021年12月30日0时至2022年1月5日24时,暂停办理住房公积金相关业务。

(一)为做好2021年度决算工作,郴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于2021年12月30日0时至2022年1月5日24时,暂停办理住房公积金相关业务。

(二)各管理部窗口业务资料受理照常进行,个人网厅、单位网厅、微信公众号等网上业务在此期间只收资料,不办理审批。

(三)2022年1月6日上午9时恢复正常办理业务。


开封20226月30日7月1日暂停办理各项住房公积金业务

为做好2021年度决算工作,郴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于2021年12月30日0时至2022年1月5日24时,暂停办理住房公积金相关业务。

(一)为做好2021年度决算工作,郴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于2021年12月30日0时至2022年1月5日24时,暂停办理住房公积金相关业务。

(二)各管理部窗口业务资料受理照常进行,个人网厅、单位网厅、微信公众号等网上业务在此期间只收资料,不办理审批。

(三)2022年1月6日上午9时恢复正常办理业务。


2023年江门元旦假期暂停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

江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元旦假期对业务系统进行数据存储升级,2022年12月30日18时至2023年1月2日24时期间江门市所有住房公积金线下服务网点以及线上服务渠道将暂停服务。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和职工:

为更好地为您提供服务,我中心将于元旦假期对业务系统进行数据存储升级,升级时间为2022年12月30日18时至2023年1月2日24时,期间我市所有住房公积金线下服务网点,以及"江门公积金"微信公众号、"粤省事"、政务服务网、"粤商通"等线上服务渠道将暂停服务,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扣划正常进行。请您结合实际,妥善安排好办理公积金业务的时间。

系统维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衷心感谢您对公积金工作的支持!


11月7日昆明公积金中心发布暂停线下办理通告

根据五华区护国街道南屏街社区《关于对华尔贝大厦1-6层实施临时管控的通知》,因华尔贝大厦目前涉及经开区重点涉疫人员的行程轨迹,该人员已进行管控,核酸结果初筛阳性。

暂停办理时间:11月8日—10日

管控地区:需要对华尔贝大厦1-6层进行临时封控3天,后续解封时间待上级指挥部研判后通知。

政策原文


6月29日至7月2日

这段时间惠州公积金业务暂停办理?到底是怎么回事?跟惠州一起来看看吧!

为做好住房公积金年度结息工作,2018年6月29日至7月2日,我市所有住房公积金服务窗口及受委托银行经办网点将暂停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业务,暂停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资金发放业务,保留贷款受理业务(只收件不录入住房公积金运营与监管信息系统),2018年7月3日(星期二)恢复全部业务办理。

请需要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或提取业务的单位或职工提前做好安排,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如有疑问,欢迎拨打咨询电话2731133,2731122。


常州暂停办理商转公贷款常见问题解答

特别提醒:已经办理商转公贷款申请的客户,请尽快还清原商业贷款,并在2021年10月15日前办妥贷款担保手续。

为什么暂停办理商转公贷款业务?

答:一是应对住房公积金资金流动性紧张的需要。目前我市住房公积金个贷率始终高位运行,高于全省平均水平,住房公积金流动性不足,导致贷款轮候周期不断拉长,群众反响较大。

二是保障无房刚需缴存人的需求。商转公贷款是将已经购得房屋的商业银行贷款转化为住房公积金贷款,对于商转公贷款的申请人来说,不存在必须通过发放贷款资金解决住房问题的困难。在住房公积金资金有限的情况下,应优先保障尚未获得刚需住房缴存人的购房融资需求。


关于惠州市12329住房公积金热线暂停服务的通知

惠州市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暂停服务?什么时候恢复?

由于我中心“12329”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因网络故障,“12329”服务热线将暂停服务。我中心将尽快恢复热线服务,恢复时间另行通知。造成不便,敬请谅解。

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8年2月27日


惠州疫情期间已暂停托收公积金的企业要申请缓缴吗

惠州新冠肺炎期间,企业可以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那么惠州疫情期间已申请暂停自动托收公积金的企业还需要申请缓缴手续吗?跟惠州小编一体来看看。

需要。已申请暂停自动扣款的企业,在2020年3月31日前完成正常汇缴及补缴的,视同正常缴存。2020年4月1日开始,既未申请缓缴又不正常缴存的企业,将会影响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拓展阅读:

惠州肺炎疫情期间企业怎么办理公积金缓缴业务?


2022嘉兴暂停受理公积金业务的通知

嘉兴在2022年6月29日17:30至6月30日暂停对外办理公积金业务(含线上业务),7月1日上午8:30恢复办理。

关于暂停受理公积金业务的通知

为做好2021年7月1日-2022年6月30日期间住房公积金年度结息工作,市政务服务中心、秀洲区政务服务中心、各分中心公积金业务窗口及各受托银行公积金延伸网点将于2022年6月29日17:30至2022年6月30日暂停对外办理公积金业务(含线上业务),2022年7月1日上午8:30恢复办理。

若因此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哈尔滨暂停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业务暂停受理通知

10月17日,哈尔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省直分中心发布通知,暂停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哈尔滨为你提供详细信息!

拟申请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职工:

根据哈尔滨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下发《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哈房公委发[2018]5号)和哈尔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发《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哈公积金发[2018]29号)的文件精神,经我中心主任办公会会议决定,自2018年10月22日开始暂停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暂停受理拟在哈市购房、不在我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含主贷人及共同还款人)的异地贷款申请业务。


南宁暂停受理北部湾经济区住房公积金同城化贷款业务

10月17日,哈尔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省直分中心发布通知,暂停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哈尔滨为你提供详细信息!

拟申请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职工:

根据哈尔滨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下发《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哈房公委发[2018]5号)和哈尔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发《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哈公积金发[2018]29号)的文件精神,经我中心主任办公会会议决定,自2018年10月22日开始暂停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暂停受理拟在哈市购房、不在我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含主贷人及共同还款人)的异地贷款申请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