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公积金提取还商业贷款,具体怎么办理呢?需要哪些材料呢?下面为你一一介绍。
职工偿还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或其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分中心)发放的贷款,可每满一个还款年度在年度对应月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职工提供的上一年度的还款明细,为职工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提取的资金转账至提取申请人的银行卡内。
提前全部结清贷款本息的,可在结清贷款当月至年度对应月期间办理一次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
职工偿还外地住房贷款,需符合两地原则,即购房所在地为职工本人、配偶或直系亲属户籍所在地或住房公积金缴存地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到公积金贷款银行服务网点现场签订《委托逐月提取还公贷协议》,如缴存银行核实不到缴存职工贷款信息还需提供贷款证明。
缴存职工可以携带: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到公积金贷款银行服务网点现场签订《委托逐月提取还公贷协议》。
如需偿还商贷还需携带:商贷贷款账号和商贷还款卡,到职工公积金缴存银行服务网点现场签订《委托逐月提取还商贷协议》,如缴存银行核实不到缴存职工贷款信息,还需提供贷款证明。
注:全市线下办理网点可通过“南京公积金”微信公众号【便民服务】中【网点查询】或“南京公积金”APP【便民】中【业务经办网点】进行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