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借款人向受委托银行递交申请资料;受委托银行自受理借款人贷款申请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把审核资料送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
1、借款人向受委托银行递交申请资料;受委托银行自受理借款人贷款申请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把审核资料送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
2、市公积金管理部门自受委托银行送达借款人申请资料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意见,并通知受委托银行;
3、贷款申请经市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批同意后,借款人与受委托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并办理有关房屋抵押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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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语音查询系统: 96319、38668686
中心办公室: 38165393
中心缴存支取: 38169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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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借款申请人办理建行商转公贷款业务前,须先到建设银行南宁园湖支行(园湖路12-3号)提出商贷提前还款申请,取得《中国建设银行个人借款提前还款申请书》。
关于调整建设银行商业住房贷款转住房
公积金贷款业务受理流程的通知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

南昌变更公积金还款方式可到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南昌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招商银行、北京银行中信银行、中信银行各受委托银行业务受理。
中国银行
地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凤凰洲香江路199号房产交易市场3楼
电话:0791—86221152

嘉兴在2022年6月29日17:30至6月30日暂停对外办理公积金业务(含线上业务),7月1日上午8:30恢复办理。
关于暂停受理公积金业务的通知
为做好2021年7月1日-2022年6月30日期间住房公积金年度结息工作,市政务服务中心、秀洲区政务服务中心、各分中心公积金业务窗口及各受托银行公积金延伸网点将于2022年6月29日17:30至2022年6月30日暂停对外办理公积金业务(含线上业务),2022年7月1日上午8:30恢复办理。
若因此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嘉兴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在哪里办理?哪些网点受理?地址是什么?下面文章将为你一一解答。
| 序号 | 银行名称 |  嘉兴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哪里办理?哪些网点可以受理?下面文章将为你一一解答。 银行名称 | 银行受理地址 | 联系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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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昌公积金贷款受理时间是什么时候呢?这个要看你的贷款是哪个部门代理呢?根据这个代理部门时间而定。 1、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受委托银行受理的,受理时间为正常工作日; 2、开发商受理的,受理时间为开发商的工作时间; 3、南昌洪城易居房产经纪有限公司受理的,受理时间为南昌洪城易居房产经纪有限公司的工作时间;  南昌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从还款起始月起,每连续还款满12个月为一个还款年度,提取金额划转至协议约定的职工联名卡帐户内。 已办理南昌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须与管理中心签订还贷委托提取协议,以还款起始月为年度提取对应月,从还款起始月起,每连续还款满12个月为一个还款年度,管理中心将按协议约定每年在年度提取对应月为各委托人代办提取手续,提取金额划转至协议约定的职工联名卡帐户内。 职工本人、配偶以及其他共有产权人提取总额不超过上一还款年度实际还款本息和。 住房公积金贷款尚未结清的,职工本人、配偶以及其他共有产权人提取的住房公积金仅能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含组合贷款中的商业贷款本息)。  南昌公积金贷款受理点有哪些呢?具体咨询电话又是多少呢?下面为你详细介绍。 (一)公积金管理中心受理的: 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贷管理科(南昌市红谷滩新区香江路199号3楼) 电话:0791-86719245  2022年8月26日至8月30日,长沙县管理部政务中心服务窗口将搬迁至过渡场地长沙县文体中心一楼(长沙县东六路与棠坡路交会处),期间暂停业务办理。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 因长沙县政务服务中心服务大厅(望仙东路598号)升级改造,2022年8月26日至8月30日,长沙县管理部政务中心服务窗口将搬迁至过渡场地长沙县文体中心一楼(长沙县东六路与棠坡路交会处),期间暂停业务办理,缴存单位和职工可至管理部本部(金茂路288号)办理相关业务。8月31日起,长沙县管理部文体中心一楼服务窗口恢复业务受理。 拓展信息: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发布《关于优化住房公积金业务政策和流程的通知》,长沙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额度从60万元提高至70万元,生育三孩的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80万元。  办理单位降低缴存比例手续的受理条件为: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管理中心审核,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申请期限每次不能超过两年。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补缴。 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管理中心审核,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申请期限每次不能超过两年。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补缴。 2022内江办理单位降低缴存比例手续的办理流程 单位提供要件→中心审核→管委会审批或由管委会授权中心审批→中心办理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手续→通知单位执行  提取额度不得超过购买自住住房总价款;购买拆迁安置房的,提取额度不得超过房屋总价与拆迁补偿费的差额。 (一)职工购买自住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二)提取申请人及其配偶无住房公积金贷款(含公转商贴息贷款和异地贷款)余额; (三)职工申请提取的时限截至购房合同或契证(或契税发票)或拆迁安置协议(或契证或付款凭证)所载明日期的12个月内;  2023年5月1日起,南宁管理中心暂停受理北部湾经济区内北海市、防城港市、钦州市、玉林市、崇左市缴存职工申请办理的新建自住住房等全部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关于暂停受理北部湾经济区住房公积金 同城化贷款业务的解读 一、制定政策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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