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阳住房公积金贷款购建首套住房的,五年期(含)以内为2.6%,五年期以上为3.1%,详见正文。
公积金贷款执行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的公积金贷款利率标准。
当前,购建首套住房的,五年期(含)以内为2.6%,五年期以上为3.1%;购建第二套住房的,五年期(含)以内为3.025%,五年期以上为3.575%。
家庭购建第三套住房的,不予贷款。家庭住房套数以房管部门(和不动产部门)出具的借款人及配偶的《房产登记信息查询证明》为准。

自2022年10月,1日起,邓州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新的利率,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五年期(含五年)按2.6%执行,五年期以上按3.1%执行。
一、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五年期(含五年)按2.6%执行,五年期以上按3.1%执行。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五年期(含五年)以下按3.025%执行,五年期以上按3.575%执行。
二、2022年10月1日前已经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新的利率标准。
三、2022年10月1日前已经受理但未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时执行新的利率标准。

南阳年满18周岁、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相关人员,本人及其单位均正常、连续、足额缴存公积金达到6个月(含)及以上时间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贷款条件:
年满18周岁、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员(含自由职业者),从申请公积金贷款之日往前推算,本人及其单位均正常、连续、足额缴存公积金达到6个月(含)及以上时间,在本市公积金业务管理区域内(不含邓州、油田)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贷款期限:

2021年度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月最高缴存额为6336元,月最低缴存额为170元。
年度公积金缴存基数最高为26400元
《通知》强调,将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最高不得超过长沙市统计局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最低不得低于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发布的最低工资标准。
根据长沙市统计局公布的“2020年长沙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105603元”计算,2020年度长沙市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为8800元。因此,2021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最高为26400元、最低为1700元。

根据长沙公积金管理中心官方网站的信息,一至五年利率从2.75%下调至2.6%,六至三十年利率从3.25%下调为3.1%,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下调0.15个百分点。
更新时间:2022年10月17日
根据长沙公积金管理中心官方网站的信息,一至五年利率从2.75%下调至2.6%,六至三十年利率从3.25%下调为3.1%,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下调0.15个百分点。
拓展信息:根据长沙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长沙市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70万元,生育三孩的职工家庭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80万元。公积金贷款中职工家庭住房套数认定以长沙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自有产权住房为限,以长沙市住房登记信息查询为准,家庭供作租赁住房符合我市《关于推进长沙市租赁住房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盘活存量房的试点实施方案》规定的,提供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出具的《长沙市购房资格确认书》,职工家庭住房套数可以核减1套。

从2022年11月1日起,生育三孩的家庭无房且租赁商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租房提取额度在现行南宁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规定的额度基础上提高400元。
一、提高了三孩家庭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
从2022年11月1日起,生育三孩的家庭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在现行南宁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规定的基础上提高20万元。
例:李女士为生育三孩家庭职工,家庭名下在我市无房且计划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住房,原本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为80万元,2022年11月1日后,李女士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提高至100万元。

从2022年11月1日起,生育二孩的家庭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额度在现行南宁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规定的基础上提高10万元。
从2022年11月1日起,生育二孩的家庭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额度在现行南宁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规定的基础上提高10万元;生育三孩的家庭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额度在现行规定的基础上提高20万元。
现行南宁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
首套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为80万元,第二套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为70万元。每笔公积金贷款的可贷额度由贷款额度计算公式、住房价值、首付款比例、还贷能力系数、信用状况等规定进行测算,综合评估借款申请人实际情况后,取最低值确定(向下取整为1000元的整数倍)。

2022年莆田购房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购房,首付比例不低于30%,第二次申请时,首付比例不低于30%。
(一)职工家庭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购房时,首付比例不低于30%。
(二)职工家庭第二次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40%降低至30%,具体最低首付款比例由各地住房公积金管委会根据当地公积金资金状况、当地房价水平等因素综合确定。按照国家生育政策生育二孩或三孩家庭的,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予以适当提高。具体提高额度由各地住房公积金管委会根据当地公积金资金状况、当地房价水平等因素综合确定。
(三)高层次人才未申请过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不低于20%;

2022年6月17日珠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珠海市财政局发布《关于调整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限额标准事项的通知》。
调整时间: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应于2022年7月至9月完成2022年度(公积金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月缴存额的调整工作,调整后的缴存基数和月缴存额执行日期区间为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缴存限额:

2022年6月17日珠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珠海市财政局发布《关于调整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限额标准事项的通知》。
调整时间: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应于2022年7月至9月完成2022年度(公积金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月缴存额的调整工作,调整后的缴存基数和月缴存额执行日期区间为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缴存限额:

2022年6月17日珠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珠海市财政局发布《关于调整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限额标准事项的通知》。
2022年6月17日珠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珠海市财政局发布《关于调整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限额标准事项的通知》。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自然年度)月平均工资。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设定为珠海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为30,362元;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为珠海市最低工资标准1,900元。
调整后的缴存基数和月缴存额执行日期区间为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2022年5月31日珠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珠房金函〔2022〕17号)》,提出:提高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
2022年5月31日珠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珠房金函〔2022〕17号)》,我市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通知如下:
一、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缴存企业,可按规定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或降低比例缴存,到期后补缴缓缴金额或恢复比例缴存。在此期间,不影响企业所属缴存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缴存职工,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作逾期处理,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

汕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做好2021-2022年汕尾市住房公积金年度调整工作的通知。
2021年汕尾公积金缴存比例:5%-12%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妥善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建金〔2020〕23号)及《汕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加强住房公积金服务保障的通知》相关规定,现就做好2021年度(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住房公积金缴存调整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你知道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屋租赁费用,具体操作是怎么样的吗?
一、申请范围:
职工租赁住房经本市住房租赁公共服务平台办理网签备案的,方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租赁本市保障性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的除外。
职工(以下称申请人)租赁住房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用于支付房屋租赁费用:

哈尔滨调整住房公积金信息了,贷款政策出现了新的变化,那么具体情况是怎样的呢?哈尔滨在此为您带来哈尔滨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最新消息。
《通知》称:
单职工贷款
最高限额由60万调整至50万元

南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部分条款的通知,具体调整内容见正文。
为了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支持经济发展、服务缴存职工的作用,经研究并报市政府同意,决定对《南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的部分条款予以调整。
1、降低购买二套普通商品住房首付款比例。购买新建普通商品住房的,第二套住房的最低首付款由“不得低于网签备案合同房屋总价的30%”降低为“不得低于网签备案合同房屋总价的20%”。
2、提高购买普通商品住房贷款额度。购买新建普通商品住房的,贷款额由“不得超过网签备案合同房屋总价的70%”提升到“不得超过网签备案合同房屋总价的8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