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抚顺申请购房贷款的职工,必须满足正常且连续缴存公积金6个月以上,发出贷款申请以后还要继续出身、复审,再进入抵押,最后在三个工作日内放款。如需了解更多情况,请详细阅读全文。
申请购房贷款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以下称缴存人)为借款人。
1.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或以外行政区域,按规定正常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的缴存人,无欠缴、非正常补缴行为,个人公积金账户呈正常状态的,均可在我市申请个人购房贷款。
2.缴存人申请办理公积金期房贷款,其期房楼盘必须办理公积金贷款准入手续,所属开发企业须交纳公积金期房贷款风险质押金(按贷款房屋总价款的6%交纳),特殊情况应建立风险监管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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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新政策主要内容:
1、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2、对曾经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现缴存地缴存不满6个月的,缴存时间可根据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合并计算。
抚顺市为了鼓励缴存其他城市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抚顺市买房,支持异地公积金购房申请,请阅读全文,了解具体内容。
异地贷款条件
1、在缴存城市中心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两年以上
2、收入稳定,个人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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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政策:职工只能在就业地贷款买房(部分城市公积金贷款可用于周边城市买房)。
新政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实现住房公积金缴存异地互认和转移接续,并推进异地贷款业务。即职工可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就可以向户籍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关注点2:公积金贷款条件
在抚顺市,想要提取公积金需要什么条件吗?在什么样的情形下可以提取公积金?请阅读全文,了解更多详细内容。
1、所在单位不欠缴住房公积金,职工销户前,单位应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2、住房公积金账户为正常缴存状态。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抚顺市公积金贷款取消了省内户籍地限制,职工可以在住房所在地公积金中心申请贷款,还款方式共有两种,签订后原则上不得变革,如果想知道更多关于公积金贷款的问题,请阅读全文。
1、等额本息:指借款人每月按相等的金额偿还贷款本息,其中每月贷款利息按月初剩余贷款本金计算并逐月结清。
2、等额本金:指借款人每月按相等的金额(贷款金额/贷款月数)偿还贷款本金,每月贷款利息按月初剩余贷款本金计算并逐月结清,两者合计即为每月还款额。
借款人自行选择还款方式,一经确定,在贷款合同履行期限内,原则上不允许变更。
抚顺市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贷款需要一定的材料和流程,小编已经为你准备好啦,快来一起看看吧!
1、根据房屋坐落地点,贷款人持由缴存城市中心盖章确认的《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及相关要件,到抚顺中心提出申请。
2、抚顺中心受理后,及时与缴存城市中心核实异地贷款申请人公积金缴存、收入情况的真实性、完整性,核实无误后,进行办理。
3、测算贷款人的还款能力,按借款人及辅助借款人工资总和的50%计算。
抚顺市支持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需要户口本、买卖合同、缴存证明等材料,请查看全文,获取更多信息。
1、贷款人夫妻双方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
2、夫妻双方提供加盖单位财务章的收入证明
3、《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