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西宁市需要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朋友们,要及时了解贷款额度,公积金额度规定是怎样的呢,具体详见全文。
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50万元,如借款职工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且夫妻双方信用状况良好,职工家庭购买首套住房且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上浮20%最高至60万元。但职工家庭购买第二套住房或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再执行贷款额度上浮政策。
执行配贷系数情形:职工家庭购买第二套住房且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须执行配贷系数政策,即职工可贷额度=缴存余额×(12+0.3×缴存年数),其中缴存余额为借款人(含配偶)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公积金账户内的合计余额,缴存年数为主借款人正常缴存年数,未满一年按一年计算,配偶的缴存年数不在计算范围之内。如主借款人在缴存期间出现断缴情况,缴存年数从最新正常缴存之日起算。
自主缴存人员因缴存情况的特殊性,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无论购买首套房还是二套房均须执行配贷系数政策。

青海西宁购买拍卖房的广大群众,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具体如何办理请参见全文指南。
青海西宁购买拍卖房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提取指南:

西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成立了“线上服务”工作专班,全天候值守单位,负责线上业务审批办理和数据网络安全维护。
居家办公期间,为保障广大缴存职工的业务办理需要,西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成立了“线上服务”工作专班,全天候值守单位,负责线上业务审批办理和数据网络安全维护,通过网上渠道服务于广大缴存职工。
目前,随着全市有序分批恢复区域正常生产生活秩序,中心本级业务大厅、驻市民中心业务窗口已逐步恢复了线下业务的办理。同时,中心湟中管理部、湟源管理部也在持续做好线下线上审批服务。
战“疫”仍在继续,防控不能松懈。为了广大缴存职工的身体健康,同时满足业务办理需要,西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倡议广大缴存职工积极通过中心网上业务大厅、微信公众号、“手机公积金”APP、“全国住房公积金”小程序等线上渠道办理业务。我们将进一步提升网上服务水平,保证每一名职工的业务办理需求。让我们克服困难,共同守护家园平安。

职工和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不得高于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12%。
职工缴存额及单位缴存额实行以元为单位,元以下选择四舍五入或见分进元方式计算(只能选其中之一)。
根据《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和西宁地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相关政策,自2022年1月1日起,西宁地区住房公积金最低月缴存基数由现行的1500元调整为1700元。
缴存比例

2022青海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最低月缴存额为170元,最高月缴存额为6488元,详见正文。
一、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
(一)关于缴存基数。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按照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确定。计算住房公积金的工资基数以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国家统计局〔1990〕第1号)内容为准。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每年核定一次,其中当年新参加工作和新调入职工在年度缴存基数调整时,不再重新核定。
(二)关于单位和职工缴存比例。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5%且不得高于12%,同一单位职工的缴存比例应一致。(三)关于自主缴存人员缴存比例。自主缴存人员缴存比例不得低于10%,不得高于24%。

西宁群众若是建造、翻建或大修自住住房,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具体如何办理请参见指南。
1、提取范围:提取职工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
2、提取材料:
(1)建造、翻建自有住房提取公积金必须提供:提取人身份证原件;《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及市(县、区)级规划部门的批准文件或房产部门出具的危房鉴定书原件(农村房屋提供宅基地使用证或土地使用证原件,村委会证明原件);提取人银行卡账号。

2023青海公积金最低缴费基数是月缴存额170元,最高缴费基数上限为月缴存额6488元,详见正文。
根据青海省统计局统计公布的西宁地区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2021年度月平均工资计算,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27034元,即最高月缴存额为6488元;缴存基数下限为全省最低工资标准1700元,即最低月缴存额为170元。
办理方式
单位住房公积金经办人登录青海住房公积金网站,在“住房公积金网上服务厅”进行基数调整。若缴存单位尚未办理网上业务大厅备案手续,请先到“下载中心”下载填写《青海省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大厅备案登记表》,并加盖单位公章到我中心备案后,再进行基数调整。

西宁缴存手续有营业执照副本(三五证合一)或单位成立的相关文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等。
一、单位缴存登记及个人账户设立
申请条件: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办理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为其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办理资料:

西宁购买经济适用房的人员,若想要提取公积金,可以前往受理点咨询办理,只要符合相关条件并备好相应材料即可申请办理提取业务。
西宁购买经济适用房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指南如下:
《经济适用房买卖协议书》已在房产部门登记备案的,视同在本市购买商品房办理提取。

西宁缴存单位及职工可不受地域的限制,直接登录西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办事大厅、微信公众号、手机公积金App等渠道。
全程网办类
西宁缴存单位及职工可不受地域的限制,直接登录西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办事大厅、微信公众号、手机公积金App等渠道,进行身份认证并提交申请材料。中心依照业务办理规则,通过综合服务平台的管理系统进行校验、审批和反馈。
代收代办类

西宁缴存单位及职工可不受地域的限制,直接登录西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办事大厅、微信公众号、手机公积金App等渠道。
全程网办类
西宁缴存单位及职工可不受地域的限制,直接登录西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办事大厅、微信公众号、手机公积金App等渠道,进行身份认证并提交申请材料。中心依照业务办理规则,通过综合服务平台的管理系统进行校验、审批和反馈。
代收代办类

西宁小编为您整理了有关西宁各类型的公积金销户提取所需提交材料的相关信息,希望能帮助到您。
所需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2、离(退)休证、《退休审批表》或离(退)休文件原件。

小编为您整理了关于西宁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手续的相关信息,希望对您有帮助,想了解更多请继续关注西宁为您带来的整理。
单位未按月代扣代缴住房公积金以及公积金漏缴、少缴的情况下办理的缴存业务。补缴后职工的月均缴存金额不得超过住房公积金缴存上限
办理资料
1、加盖公章的《西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积金补缴清册》一式二份

西宁公积金租房按月提取需要提取人身份证原件、提取人银行卡账号以及房产证明原件等材料,详见正文。
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
1.提取人身份证原件;
2.《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原件;

西宁市公积金提取的具体流程是什么?如何办理?小编为您解答!在西宁住房公积金云平台中增加了加装电梯提取、房屋配套支出提取等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模块。
在西宁住房公积金云平台中增加了加装电梯提取、房屋配套支出提取等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模块。专门增加了便于自由职业者、进城务工人员、个体工商户、大学生等自主缴存人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的功能。同时,自主缴存人员的部分提取和销户提取业务实现了自动审批。进一步提升了审批效率,提取业务全部实现“秒到账”。

以购房提取为例,具体流程如下:

西宁小编为您整理了西宁公积金个人开户手续的相关信息,希望能帮助到您。
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伤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失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办理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办理材料:
(1)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副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