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昌企业在申请住房公积金阶段性缓缴时,需要提交《南昌住房公积金阶段性缓缴申请表》等材料,申请表的下载方式详见正文。
点击此处即可下载《南昌住房公积金阶段性缓缴申请表》(以下简称《阶段性缓缴申请表》)。
?申请办理流程:
1.单位领取或下载《阶段性缓缴申请表》;

泉州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已整理,比如降低贷款首付比例:职工家庭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20%;同时补充其他相关信息,政策执行时间至2022年12月31日止。
为进一步减轻缴存职工解决住房问题资金压力,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稳定住房消费,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住房保障作用,日前,泉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出台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
一、降低贷款首付比例
职工家庭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20%;职工家庭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购买第二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30%。

南昌企业单位申请办理了公积金的阶段性缓缴后,会影响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具体解答详见正文。
会受影响,详细解答如下:
有公积金贷款的职工仍需按借款合同约定正常还款,并保持还款账户内有足额的还款资金,签订了按月对冲还贷业务的借款职工,若单位申请办理了阶段性缓缴住房公积金业务,缓缴期内,单位将暂缓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由此可能会造成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以对冲偿还公积金贷款的情况,职工应密切关注还款账户余额是否充足,以免造成逾期和影响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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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发布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企业和职工可申请缓缴!提高首套贷款额度并调整贷款计算规则。具体来看:
01、助力企业纾困方面
(一)实施缓缴住房公积金政策
受新冠疫情影响,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企业,可按规定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不影响缴存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缓缴期满进行补缴,并恢复正常缴存。

韶关公积金贷款阶段性支持政策的有效期是到2022年12月31日,享受该政策支持的借款人在此期间的应还款本金和利息需要在年底前完成偿还。
答:按照《关于落实阶段性支持政策加强中央国家机关住房公积金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国机房资〔2022〕5号)的规定,贷款阶段性支持政策的有效期是到2022年12月31日。享受该政策支持的借款人在此期间的应还款本金和利息需要在年底前完成偿还。建议借款人根据自身情况,合理安排每月的还款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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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率下调后,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5年以下(含5年)为2.60%,5年以上为3.10%。以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120万元、25年为例,利率下调后月最低还款额为5753.15元,比下调前每月少还94.64元。

2022年湖州市为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等灵活就业者实行住房公积金缓缴的支持政策,具体办理流程详看正文。
一、政策内容
(一)不作逾期处理
2022年12月31日前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能正常还款的,经申请后可不作为逾期处理,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缓缴期间缴存时间连续计算,不影响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即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衡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阶段性调整衡阳市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和提取次数。详见正文。
更新时间:2023年1月5日
根据衡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的《衡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实施办法》,即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阶段性调整我市租房提取额度和提取次数。详情如下:
缴存职工家庭在衡阳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且实际租住住房的: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企业,可以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申请缓缴时限暂定至2022年12月31日,缓缴期限最多不超过一年,到期后进行补缴。
根据住建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建金[2022]45号)要求,现将我市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具体明确如下:
一、我市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企业,经企业讨论决定后,可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申请缓缴时限暂定至2022年12月31日,缓缴期限最多不超过一年,到期后进行补缴。缓缴期间,缴存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受缓缴影响。
二、对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由本人提出申请,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核实确有困难的:

南昌公积金阶段性缓缴政策是指与职工充分协商一致后,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困难企业可在规定时间前,向公积金中心申请缓缴2022年4月至2023年3月期间的公积金,缓缴期满后需及时恢复正常缴存、对缓缴的住房公积金足额补缴。所需申请材料详见正文。
1、单位经办人身份证明材料原件。
2、《南昌住房公积金阶段性缓缴申请表》(以下简称《阶段性缓缴申请表》)。
3、经本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的决议文件原件。无职代会或工会的,须经所有应缴职工表决通过,形成决议并签字,由单位加盖公章。

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关于贯彻落实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支持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缓缴住房公积金、对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贷款职工不作逾期处理等。
各有关单位及缴存职工:
为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建金〔2022〕45号)要求,更好地发挥住房公积金民生保障功能,加大住房公积金助企纾困力度,帮助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和缴存人渡过难关,现就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支持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缓缴住房公积金

单位经办人可通过市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或市、区行政服务中心公积金业务窗口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阶段性缓缴。
答:单位经办人可通过市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或市、区行政服务中心公积金业务窗口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阶段性缓缴。
线上办理:单位经办人可登录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官网(http://xm.bendibao.com/live/202295/gjj.xm.gov.cn),通过“综合服务平台—公积金缴存—单位缴存登记与账户设立—单位缓缴受理”办理。
窗口办理:单位经办人可到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或海沧区、集美区、同安区、翔安区4个区行政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业务窗口提出申请。申请时应提交《单位缓缴住房公积金申请表(疫情专用)》(可从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官网“下载中心”下载)和单位经办人身份证件原件。

为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切实为我市缴存职工提供更好的服务,现结合我市实际,对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进行阶段性调整,具体通知如下。
徐公积金〔2022〕23号
中心各处室、各管理部:
为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切实为我市缴存职工提供更好的服务,现结合我市实际,对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进行阶段性调整,具体通知如下。

自2023年1月1日起,阳江将阶段性提高租房提取额度的政策转为常规政策,进一步解决新市民和青年人住房等问题。
报来《关于将阶段性提高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支持政策转为常规政策的请示》(阳公积金[2022]2号)收悉。经研究,现将阶段性提高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支持政策转为常规政策函复如下:
在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政策施行时限至2022年12月31日结束后,自2023年1月1日起,继续施行“租住商品住房的,每月最高提取额度由原来600元提升至800元(但不超过月缴存额度的70%):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每月的提取额度为已实际支出的月租金,上不封顶。”
此复。

为支持居民合理住房需求,促进居住消费健康发展,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优势,经研究,台州市以下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将在2022年12月31日到期后继续实施。
贷款申请人(含共同申请人)首次或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分别为20%和30%。
关于贷款额度
缴存职工单方或夫妻双方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分别为50万元和100万元。三孩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浮20%,即最高可贷款120万元。

职工家庭2022年8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期间购买首套房,可以申请购房提取,同一套房屋提取总额不得超过购房首付款,同时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各有关单位:
为继续帮助缴存企业纾困解难,缓解缴存职工家庭购房压力,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延长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疫情影响的企业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可申请缓缴2023年6月30日前的住房公积金,企业缓缴期间,职工贷款和提取权益不受影响。2022年6月我市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实施以来已申请缓缴的企业,可再次申请延长缓缴期间至2023年6月30日

2022年9月24日至12月31日期间,江门市提高本科及以上学历人才的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额度。2022年9月23日前已审批未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按原额度执行。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深入推进“工业振兴”、“人才倍增”工程,加大对到我市投资、创业人才安居保障的支持力度,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2022年9月24日至12月31日期间,提高本科及以上学历人才的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额度。本科学历的人才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最高贷款额度提高到我市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的1.1倍;硕士研究生学历的人才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最高贷款额度提高到我市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的1.2倍;博士研究生学历的人才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最高贷款额度提高到我市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的2倍。2022年9月23日前已审批未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按原额度执行。
本通知与《关于阶段性提高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额度的通知》(江房金字〔2022〕5号)、《关于延长阶段性提高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额度政策期限的通知》(江房金字〔2022〕21号)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特此通知。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