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甘肃省资金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可登录中心官网个人网厅自助查询本人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在省资金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可登录中心官网个人网厅自助查询本人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业务流程
根据甘肃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印发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操作规程(2022年修订)》的通知,明确了公积金贷款条件,详见正文。
一、借款申请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未超过国家规定法定退休年龄的缴存职工。
(二)按时、足额、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及以上,住房公积金账户状态为正常。
本文带大家了解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提取,包括提取范围、提取要件、提取时限及提取额度,详见正文。
提取额度
缴存职工本人、共同借款人、配偶的提取额合并计算,同一套自住住房贷款累计提取额不得超过贷款本息总额;还款期内缴存职工本人、共同借款人、配偶使用住房公积金冲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金额视同提取额合并计算。
提取时限
根据甘肃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印发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操作规程(2022年修订)》的通知,明确了公积金贷款办理期限,详见正文。
对于符合政策、贷款申请资料齐全的贷款申请,审核时限原则上不超过10个工作日;符合贷款发放条件的,抵押登记后放款时限原则上不超过5个工作日(省资金中心实行轮候政策或存在其他特殊原因的另行安排)。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轮候发放的,优先保障符合条件的人才保障住房贷款的受理和发放。
受理部门及人员
住房公积金贷款受委托银行为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受理部门,受委托银行在省资金中心业务受理大厅驻点。
甘肃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对归集提取相关业务进行了调整优化,简化归集提取业务要件19项。详见正文。
一、简化“单位缴存登记”“账户合并”等11项归集业务的“单位介绍信”要件。
二、简化“补缴”、“错账调整”2项业务中“说明情况的相关文件”要件。
三、取得《不动产权证书》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将办理要件由“增值税发票和契税完税证明”简化为“增值税发票或契税完税证明”,因免税无法提供契税完税证明或契税完税证明无法显示、推算房款总额的,需出具增值税发票或全额付款凭证。
5月1日起,甘肃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正式推出“住房公积金+商业银行”组合贷款业务。详见正文。
可以的。5月1日起,甘肃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正式推出“住房公积金+商业银行”组合贷款业务。
个人住房组合贷款
组合贷是指省资金中心缴存职工在兰州市域内购买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足以支付购房款时,可同时向承办住房公积金贷款金融业务的商业银行申请个人住房贷款,是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的组合。
根据甘肃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印发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操作规程(2022年修订)》的通知,明确了公积金贷款期限,详见正文。
贷款期限为1-30年,最短期限原则上不低于1年(含),最长期限不超过30年且不得超过借款申请人自申请贷款之日起至国家法定离、退休年龄后4年,即男性职工不超过64周岁,女性职工不超过59周岁;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和事业单位中的正、副处级女干部、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提供具有正、副处级、高级职称的证明,可延长贷款期限4年。
专家教师公寓贷款期限为10年,最长期限不超过10年且不长于借款申请人自申请贷款之日起至国家法定离、退休年龄后4年,即男性职工不超过64周岁,女性职工不超过59周岁。
自愿缴存人员贷款期限为1-30年,最长期限不超过30年且男性职工不超过55周岁,女性职工不超过50周岁。
甘肃省老旧住宅小区加装电梯可以提取公积金,可同时提取房屋所有权人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
适用范围
适用于缴存职工本人、配偶及共同借款人在省资金中心无未结清公积金贷款的,且纳入到本次省、市政府老旧住宅小区电梯改造目标任务范围的既有多层(四层及四层以上)老旧住宅楼增设电梯后,取得电梯项目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提取住房公积金。
提取范围
甘肃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推出了“住房公积金+商业银行”组合贷款业务,组合贷款中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的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
组合贷款期限及利率
组合贷款中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的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且不得超过借款人自申请贷款之日起至国家法定离、退休年龄后4年,职工离退休后不得申请贷款。贷款利率分别按照省资金中心、商业银行规定执行。
组合贷款额度
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可以网上操作啦,缴存职工只需要登录、注册全国住房公积金小程序,就可以实现全天24小时线上业务办理。
缴存职工只需要登录、注册全国住房公积金小程序,就可以实现全天24小时线上业务办理,在线申请住房公积金账户、资金,跨城市转移“一键办”。
第一步:在微信中搜索“全国住房公积金小程序”,先按照步骤提示进行登录。
甘肃住房公积金可以办理“提前还款冲还贷”业务,在正常工作日(除还款日外)前往省资金中心各业务受理大厅办理或在电脑网页版个人网厅办理。
第一步:打开电脑网页版甘肃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官网,点击“个人网上业务大厅”选项。
第二步:用户登录,未登录过网厅的职工点击“新用户注册”选项进行注册。
5月1日起,甘肃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正式推出“住房公积金+商业银行”组合贷款业务。详见正文。
5月1日起,甘肃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正式推出“住房公积金+商业银行”组合贷款业务。
个人住房组合贷款是指省资金中心缴存职工在兰州市域内购买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足以支付购房款时,可同时向承办住房公积金贷款金融业务的商业银行申请个人住房贷款,是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的组合。
凡省资金中心缴存职工在购买兰州市域内自住住房时,同时符合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条件的可申请办理。此举是省资金中心落实为民办实事解难题的一项惠民新政,将更好地发挥住房公积金的住房保障功能。
5月1日起,甘肃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正式推出“住房公积金+商业银行”组合贷款业务,满足条件即可申请组合贷款。
组合贷款条件
1、按时、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缴存职工可以申请组合贷款;
2、贷款申请人已婚的,配偶必须作为共同申请人办理贷款手续;借款申请人未婚、离异或丧偶单身的,仅以本人名义申请公积金贷款,不再增加共同申请人。
甘肃住房公积金可以办理“提前还款冲还贷”业务,在正常工作日(除还款日外)前往省资金中心各业务受理大厅办理或在电脑网页版个人网厅办理。
什么是住房公积金“提前还款冲还贷”业务?
它是指缴存公积金且已办理省资金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申请人,委托省资金中心扣划申请人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余额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具体来说,是在省公积金中心缴存,也同时办理了贷款,省公积金中心按照您的委托,帮您扣划您个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偿还您的公积金贷款。这样,您可以提高公积金账户余额的利用率,又能节省公积金贷款利息。
住房公积金“提前还款冲还贷”业务什么情况下可以用?
甘肃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发出倡议,防疫期间,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请选择“网上查询,线上办理”。
近期,甘肃周边地区疫情加剧,防控风险压力持续增加,为减少聚集、避免交叉感染风险,甘肃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省资金中心”)发出倡议,防疫期间,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请选择“网上查询,线上办理”!确需前往业务大厅办理的,请您做好个人防护措施,服从公共场所管理要求。
一、业务网上办理,安全便捷
(一)登录甘肃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官网(http://www.gssgjj.com)
为积极响应《兰州市落实强省会战略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第1号)》文件精神,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甘肃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对相关业务进行了调整优化。
省属、中央在兰各缴存单位、缴存职工:
为积极响应《兰州市落实强省会战略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第1号)》文件精神,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甘肃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对相关业务进行了调整优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