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公积金断缴之后,在符合转移条件的情况下可以转移至新的账户。具体转移条件和相关政策解读详见正文。
职工因工作调动或离职再就业中断缴存,在3个月内重新建缴住房公积金,并将原账户余额转移至新账户,可以合并计算缴存时间。
政策解读:
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单位新聘用的人员次月才可缴存住房公积金,因此造成职工再就业时出现住房公积金缴存不连续的现象。若职工在3个月内再就业重新建缴住房公积金,并将原账户余额转移至新账户,缴存时间予以合并计算,视为连续缴存。
莆田市的灵活就业人员,可以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具体的办理条件、办理材料等请见正文。
办理条件
灵活就业人员满足以下条件的,可按本细则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
1.年满18周岁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职工及配偶在莆田没有自住房的,可以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具体的办理条件和材料等请见正文。
一、办理条件
(一)职工本人和配偶在莆田无自有住房的,可申请办理该事项。
(二)职工首次申请支付房租提取公积金的,需要连续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含)且房屋租赁满6个月(含)以上,以后每次提取均需续租满6个月、且与上次租房提取公积金记录时间间隔满6个月,但租房提取与其他提取行为需要时间间隔满12个月,起始时间以夫妻双方中的最后一次提取记录时间为准;
2022年莆田购房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购房,首付比例不低于30%,第二次申请时,首付比例不低于30%。
(一)职工家庭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购房时,首付比例不低于30%。
(二)职工家庭第二次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40%降低至30%,具体最低首付款比例由各地住房公积金管委会根据当地公积金资金状况、当地房价水平等因素综合确定。按照国家生育政策生育二孩或三孩家庭的,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予以适当提高。具体提高额度由各地住房公积金管委会根据当地公积金资金状况、当地房价水平等因素综合确定。
(三)高层次人才未申请过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不低于20%;
莆田市公积金可以办理异地转入,可向中心转入地管理部申请办理将原工作地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转移到中心转入地管理部,具体的流程请见下文。
从异地(含省内外城市)迁入并在莆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简称“中心”)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职工,可向中心转入地管理部申请办理将原工作地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转移到中心转入地管理部。转入地管理部按以下规定办结业务:
(一)职工申请
1.职工向中心转入地管理部提出异地转移接续业务申请,应提供以下材料:
莆田市的灵活就业人员,可以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具体的办理材料及办理范围等请见正文。
办理材料
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纳入管理中心开设的集中缴存账户统一管理,与管理中心签订《莆田市个人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托收协议书》,并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莆田市公积金可以异地转出,具体的操作流程是其他住房公积金先发起异地转移业务申请,具体的流程请见下文。
由其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通过平台向中心(作为转出地管理中心)发起的异地转移接续业务申请,中心通过平台反馈确认信息,并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以下业务:
一、受理审核
转出地管理部收到中心归集科传递的《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联系函》后,根据接收到的信息进行以下审核:
莆田市公积金可以异地转出,具体的操作流程是其他住房公积金先发起异地转移业务申请,具体的流程请见下文。
由其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通过平台向中心(作为转出地管理中心)发起的异地转移接续业务申请,中心通过平台反馈确认信息,并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以下业务:
一、受理审核
转出地管理部收到中心归集科传递的《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联系函》后,根据接收到的信息进行以下审核:
2022年6月9日,莆田市住房公积金部分调整了住房公积金的政策,具体的调整内容请见正文。
一、提高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职工家庭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且租赁自住住房的,租房提取限额由每人每年5400元提高至7200元。
二、生育、抚养二孩及以上的缴存职工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符合其他申请条件的,最高贷款额度在现行我市最高贷款额度(双缴存职工60万,单缴存职工45万)的基础上上浮10万元(即双缴存职工70万,单缴存职工55万)。
三、职工第二次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时,首付款比例由原来的不低于40%调整为不低于30%。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以及莆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的批准同意,莆田市2022-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汇缴基数核定通知出台了!具体消息详见正文。
一、核定年度
各缴存单位及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基数核定年度为: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二、缴存比例
莆田市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购房时,申请出具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的具体申办程序详见正文。
在我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对已使用过两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含异地贷款)的职工,无论贷款是否已结清,中心不得出具缴存使用证明。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经结清的缴存职工,在外地购买自住住房,可以向中心申请开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申办流程如下:
1.提交申请。
职工持本人身份证向中心提出申请。
职工及配偶在莆田没有自住房的,可以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具体的办理条件和材料等请见正文。
1、缴存职工有效身份证件
2、缴存职工一类银行储蓄卡
3、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离婚证和民政部门备案的离婚协议书、法院判决书)
莆田市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缴存职工有效身份证原件、婚姻关系证明原件、《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不低于规定比例的购房税务发票等材料,具体材料清单请见正文。
提取材料
(一)缴存职工有效身份证原件、婚姻关系证明原件;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
莆田市2021-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汇缴基数和比例出台了,具体缴存基数及比例信息请见正文。
一、莆田市住房公积金汇缴基数核定年度
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
二、莆田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莆田市2021-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汇缴基数和比例出台了,具体缴存基数及比例信息请见正文。
一、莆田市住房公积金汇缴基数核定年度
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
二、莆田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莆田市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且未再就业的职工,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具体的材料和说明请见正文。
1.缴存职工有效身份证件
2.缴存职工一类银行储蓄卡
3.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