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省政府推动经济运行率先整体好转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盐政发〔2023〕2号)精神,我中心拟于近期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住房公积金最高限额如下。
调高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家庭成员均符合贷款条件的,在城区(亭湖区、盐都区、盐南高新区、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购建自住住房的,贷款最高限额由60万元调整至100万元;其余各地购建自住住房的,贷款最高限额由60万元调整至80万元。住房公积金贷款年限由最长不超过20年延长至30年。
生育二孩、三孩及以上的家庭在我市购建自住住房的,家庭成员均符合贷款条件的,贷款最高额度在现行标准基础上分别提高10万元、20万元;生育二孩、三孩及以上的家庭符合租房提取条件的,每月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限额在现行标准基础上分别上浮20%、40%。
【拓展】

江西省住房保障和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宣布调整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月缴存额上、下限,具体调整情况及办理方式详见正文。
一、缴存基数的核定
1、各缴存单位作为确定本单位缴存基数的责任主体,对本单位缴存基数构成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负责,严格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的相关规定及缴存基数的计算口径,分单位性质按类别规范填写《2022年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核定表》,申报公积金中心核定。
2、对新调入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以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作为当年的缴存基数;新参加工作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以职工本人第二个月工资作为当年的缴存基数。新调入及新参加工作职工严格按照《新增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核定表》内容要求,规范填写,申报公积金中心核定。

为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互助保障作用,支持缴存职工合理住房消费需求,响水县调整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具体如下。
家庭成员均符合贷款条件的,贷款最高限额80万元;
仅一人符合贷款条件的,贷款最高限额30万元。
贷款条件:

职工租赁公租房的,月提取限额仍按照《关于本市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通知》执行,职工可以按照实际租金支出全额提取住房公积金,不设提取限额。
职工租赁公租房的,月提取限额仍按照《关于本市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通知》执行,职工可以按照实际租金支出全额提取住房公积金,不设提取限额。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公租房租金的提取条件及对象、提取方式、提取要件、提取流程等,按照市公积金中心2020年发布的《关于优化本市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公共租赁住房租金业务流程的细则》执行。
承租哪些公租房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承租已纳入本市政府主管部门公租房网上签约系统管理的公租房,按规定办妥租赁备案后可以申请公租房租赁提取。

为进一步缓解保障性租赁住房承租职工支付房租的经济压力,符合条件的承租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保障性租赁住房房租的,每户家庭(含单身家庭)月提取金额不超过当月实际房租支出,最高月提取限额为4500元。
为进一步缓解保障性租赁住房承租职工支付房租的经济压力,符合条件的承租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保障性租赁住房房租的,每户家庭(含单身家庭)月提取金额不超过当月实际房租支出,最高月提取限额为4500元。
申请人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保障性租赁住房房租应当提供身份证件、婚姻关系证明,同时授权委托市公积金管理中心集中查询、核验申请人及配偶租赁信息等,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无法通过集中查询获取相关信息的,申请人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申请人应当承诺并确认所提交材料或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同意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信息核验和现场核实。申请人租赁信息等发生变化,应当及时办理租赁提取业务变更、终止手续。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定期对申请人的相关信息进行复核。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住 房公积金归集业务标准》(GB/T51271-2017)及相关政策规定,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调整珠海市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限额标准事项通知如下。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归集业务承办银行、有关单位: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标准》(GB/T51271-2017)及相关政策规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调整珠海市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限额标准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时间

2022年6月17日珠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珠海市财政局发布《关于调整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限额标准事项的通知》。
调整时间: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应于2022年7月至9月完成2022年度(公积金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月缴存额的调整工作,调整后的缴存基数和月缴存额执行日期区间为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缴存限额:

2022年6月17日珠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珠海市财政局发布《关于调整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限额标准事项的通知》。
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2022年6月17日珠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珠海市财政局发布《关于调整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限额标准事项的通知》。
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应于2022年7月至9月完成2022年度(公积金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月缴存额的调整工作,调整后的缴存基数和月缴存额执行日期区间为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小编整理了公积金提取支付房租月限额的相关问题,希望能够帮助到您。一起来看下方正文汇总!
答:符合在本市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等条件的职工,租赁住房不属于网签备案范围的,每户家庭(含单身家庭)月提取金额不超过当月实际房租支出,最高月提取限额由2000元调整为2500元。
2、职工租赁住房属于网签备案范围并经住房租赁公共服务平台办理网签备案的,是否调整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月提取限额?
答:不调整。职工租赁住房属于网签备案范围并经住房租赁公共服务平台办理网签备案的,月提取限额仍按照《关于本市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通知》执行,每户家庭(含单身家庭)月提取金额不超过当月实际房租支出,最高月提取限额为3000元。

小编整理了公积金提取支付房租月限额的相关问题,希望能够帮助到您。一起来看下方正文汇总!
答:符合在本市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等条件的职工,租赁住房不属于网签备案范围的,每户家庭(含单身家庭)月提取金额不超过当月实际房租支出,最高月提取限额由2000元调整为2500元。
2、职工租赁住房属于网签备案范围并经住房租赁公共服务平台办理网签备案的,是否调整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月提取限额?
答:不调整。职工租赁住房属于网签备案范围并经住房租赁公共服务平台办理网签备案的,月提取限额仍按照《关于本市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通知》执行,每户家庭(含单身家庭)月提取金额不超过当月实际房租支出,最高月提取限额为3000元。

为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互助保障作用,支持缴存职工合理住房消费需求,盐城调整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具体如下。
1、家庭成员均符合贷款条件的,贷款最高限额80万元;
2、仅一人符合贷款条件的,贷款最高限额40万元。
【拓展】贷款条件:

为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互助保障作用,支持缴存职工合理住房消费需求,盐城调整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具体如下。
1、家庭成员均符合贷款条件的,贷款最高限额80万元;
2、仅一人符合贷款条件的,贷款最高限额40万元。
【拓展】贷款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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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一个人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是多少?
答:一人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额度为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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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编为您整理了关于三明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的相关信息,希望对您有帮助,想了解更多请继续关注三明为您带来的整理。
住房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为以下三项计算的最低值:
1、借款人及其配偶离、退休年龄内所交纳的住房公积金数额的2倍;
2、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总价款× (1-最低要求的首付比例);

沈阳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公式为:在贷款比例限额、贷款最高限额、还贷能力限额、账户余额限额中取最低值,乘以资金流动性系数等于公积金贷款额度。沈阳贷款最高限额详见正文。
(1)市内九区管理部贷款最高限额:借款申请人一方缴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限额为40万元;借款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限额为60万元。
(2)辽中、新民、康平、法库管理部贷款最高限额:借款申请人一方缴存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为35万元;借款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为50万元。
(3)高层次人才贷款最高限额:高层次人才(A、B、C类和经认定的其他符合条件D类人才)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在沈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贷款限额最高可放宽到当期贷款最高限额的1.5-4倍,贷款额度的其它计算方式不变。

具体有哪些条件呢?
(一)不高于按照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的倍数确定的贷款限额;借款人或者共同借款人不能用其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存储余额部分或全部支付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首期工程款;
(二)不高于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全部工程款的70%;
(三)不高于按照还款能力确定的贷款限额,其计算公式为:借款人计算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的工资基数×50%×12个月×贷款年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