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住房公积金日前发布了《关于缴存单位备注银行转账信息有关事项的通知》,请有关单位注意。
各缴存单位:
为提高住房公积金服务效能,保障缴存单位与公积金缴存账户账账相符,同时做好单位缴存自动挂账工作,现需各缴存单位认真配合完成以下事项:
一、各缴存单位经办人员认真核对和完善本单位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预留的基本信息。
汉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支取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规范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行为,切实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人的合法权益,保证公积金支取安全,根据《汉中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细则》(汉房金管[2006]16号)文件规定,现将公积金支取管理补充通知如下:
住房公积金提取严格按照(汉房金管[2006]16号)文件规定的提取范围、额度、提取凭证规定执行,同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一、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须提供自己撰写的申请书、身份证及复印件、单位出具由主管领导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的《汉中市住房公积金转出使用审批表》和其他相关凭证。
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二手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及“商转组合”业务办理材料进行了优化。
各县(区)管理部、各受委托银行、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
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助力“减证便民”工作要求,进一步提高住房公积金服务效率,提升便民利民服务水平,现就进一步优化我市二手房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办理流程、简化商转组合业务办理材料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优化二手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坚持以职工需求为导向,优化审批服务事项,优化二手房住房公积金贷款受理时间节点,缴存职工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以下两种模式之一(流程图附件1)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结合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业务的实际,中心起草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等业务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将该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踊跃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并于2020年12月10日前反馈至我中心(电子邮箱:huangy@gjj.sz.gov.cn)。
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等业务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各有关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
为了进一步规范本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等业务管理,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人民银行 公安部关于开展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的通知》《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规定》(以下简称《缴存规定》)、《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提取规定》)等规定,结合本市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异地贷款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全文内容是什么?杭州住房公积金个人异地贷款政策有什么调整?详情请看正文。
各有关单位:
根据杭州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杭房公委〔2016〕2号),现就调整放宽住房公积金个人异地贷款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杭州市域外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杭州市购买自住住房的,可向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其分中心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异地贷款。
厦门提取公积金交房租须登记备案,符合条件者可领取证明提款,详情请看下文。
一、房屋承租人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的市、县(区)房地产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申请表》(见附件1);
(二)房屋租赁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