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长沙公积金异地贷款相关政策,可以异地贷款的城市有武汉、长沙、合肥、南昌以及观察员城市黄石、岳阳等。
1、在《长沙中游城市群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合作公约》签约城市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长沙购房可向长沙公积金中心申请公积金异地贷款;在湖南省其他地、州、市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长沙购房可向省直分中心申请公积金异地贷款。
2、《长江中游城市群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合作公约》异地签约城市包括省会城市武汉、长沙、合肥、南昌以及观察员城市黄石、岳阳、九江、黄冈、株洲、抚州、咸宁、湘潭、宜春、宜昌、荆州、孝感、鄂州、天门、仙桃、潜江。
3、根据《关于开放湘赣边区域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的通知》,开放湘赣边合作城市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湘赣边区域合作城市包括长沙、株洲、湘潭、岳阳、郴州、萍乡、吉安、宜春、赣州、九江。江西省合作城市正常缴存的职工在长沙购房向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公积金异地贷款,本省合作城市正常缴存的职工在长沙购房向湖南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公积金异地贷款。
长沙公积金租房提取职工每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近1年的实际汇缴额,因账户合并、转移、补缴、结息等产生的近1年汇缴额以外的金额不计入提取额度内。
更新时间:2022年8月15日
长沙公积金租房提取职工每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近1年的实际汇缴额,因账户合并、转移、补缴、结息等产生的近1年汇缴额以外的金额不计入提取额度内。
拓展信息:职工家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已在本市(包括长沙公积金中心和湖南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了公积金贷款和组合贷款(公积金贷款和商业银行贷款)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已办理异地贷款冻结的,不得申请除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以外的其他类型提取。
每次提取同一套房屋的提取总额不得超过上次提取日至本次提取日已还贷本息总额(含提前还贷或结清金额),最多不超过近24个月的还贷额。
提取额度:
每次提取同一套房屋的提取总额不得超过上次提取日至本次提取日已还贷本息总额(含提前还贷或结清金额),最多不超过近24个月的还贷额。
注:在其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因偿还本套房屋住房贷款已提取、划拨或对冲还贷的金额需剔除。职工家庭每次只能以同一套房屋的同一时间段内的还贷额申请提取,夫妻双方先后提取时间间隔不得超过12个月。
本人任意一张交通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长沙银行的一类借记卡,即可办理离职提取业务。
问:长沙离职提取公积金需要什么银行卡?
本人任意一张交通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长沙银行的一类借记卡,即可办理离职提取业务。
拓展信息:经查询长沙市房屋产权信息系统,职工本人(已婚的包括本人和配偶)在本市(含长望浏宁)无自有产权住房(包括商品住房、政策性住房和保障性住房),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需要符合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基本条件及使用所购房屋设定抵押的,先到银行办理商业银行住房贷款提前还清;以顺位抵押方式办理商业银行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无需自筹全部资金结清原商业银行住房贷款后再转住房公积金贷款。
1、需要符合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基本条件;
2、使用所购房屋设定抵押的,先到银行办理商业银行住房贷款提前还清;以顺位抵押方式办理商业银行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无需自筹全部资金结清原商业银行住房贷款后再转住房公积金贷款(选择此方式除须符合商转公基本条件外,还需符合顺位抵押条件,该新增方式于2023年5月15日之后开始执行)。
3、使用其他房产设定抵押的,需由商业银行同意提前还清。
需要符合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基本条件及使用所购房屋设定抵押的,先到银行办理商业银行住房贷款提前还清;以顺位抵押方式办理商业银行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无需自筹全部资金结清原商业银行住房贷款后再转住房公积金贷款。
1、需要符合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基本条件;
2、使用所购房屋设定抵押的,先到银行办理商业银行住房贷款提前还清;以顺位抵押方式办理商业银行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无需自筹全部资金结清原商业银行住房贷款后再转住房公积金贷款(选择此方式除须符合商转公基本条件外,还需符合顺位抵押条件,该新增方式于2023年5月15日之后开始执行)。
3、使用其他房产设定抵押的,需由商业银行同意提前还清。
长沙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后,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申请提取公积金,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
问:长沙公积金死亡后可以全部取出来吗?
长沙死亡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同时注销该职工个人账户。
拓展信息:职工家庭正常偿还自住房按揭贷款本息12个月后可以申请还贷提取,每年可申请提取1次,每次间隔12个月以上(正常或提前结清同一套房屋贷款不受此限制),结清贷款的,应自结清之日起24个月内申请提取。职工家庭每次只能以同一套房屋的同一时间段内的还贷额申请提取,夫妻双方先后提取时间间隔不得超过12个月。
长沙公积金中心目前暂不支持非本中心的缴存职工以及异地商业银行贷款申请办理商转公业务。
长沙公积金中心目前暂不支持非本中心的缴存职工以及异地商业银行贷款申请办理商转公业务。
顺位抵押商转公业务指的是对于已办理原商业银行贷款且抵押房产已出产权证的职工,在未结清原商业贷款且抵押权人仍为原商业银行的情况下,银行同意新增我中心为第二顺位抵押权人,由我中心将职工申请的公积金贷款资金支付给原商业银行,帮助职工结清原商业贷款的业务。
现有14家银行已与长沙公积金中心签订了商转公顺位抵押合作协议,这14家银行分别是建行、交行、长沙银行、工行、农行、中国银行、长沙农商行、光大、中信、湖南银行、民生、兴业、邮储、招商。
长沙职工家庭被纳入本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且正在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可以提取公积金,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更新时间:2022年8月18日
长沙职工家庭被纳入本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且正在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在被纳入最低生活保障期间,每6个月可申请提取1次,每次间隔6个月以上,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拓展信息:职工家庭正常偿还自住房按揭贷款本息12个月后可以申请还贷提取,每年可申请提取1次,每次间隔12个月以上(正常或提前结清同一套房屋贷款不受此限制),结清贷款的,应自结清之日起24个月内申请提取。职工家庭每次只能以同一套房屋的同一时间段内的还贷额申请提取,夫妻双方先后提取时间间隔不得超过12个月。
每次提取同一套房屋的提取总额不得超过上次提取日至本次提取日已还贷本息总额(含提前还贷或结清金额),最多不超过近24个月的还贷额,且剔除在其他公积金中心因偿还本套房屋住房贷款已提取、划拨或对冲还贷和担保公司代偿、垫付的金额。
提取额度:
1、每次提取同一套房屋的提取总额不得超过上次提取日至本次提取日已还贷本息总额(含提前还贷或结清金额),最多不超过近24个月的还贷额,且剔除在其他公积金中心因偿还本套房屋住房贷款已提取、划拨或对冲还贷和担保公司代偿、垫付的金额。
2、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共有产权(夫妻共有除外)房屋按揭贷款本息的,借款人为房屋产权人之一的,提取额度为已还贷本息总额;借款人为房屋产权人多人的,单个借款人提取额度为已还贷本息总额×该职工所占贷款额度的比例。
长沙关于进一步推进长株潭住房公积金一体化服务的通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在长株潭三地四中心间转移的,新开户后即可办理异地转移接续,做到账随人走,钱随账走,促进三市人才自由流动。
为落实省、市关于长株潭一体化发展的要求,深化住房公积金领域合作,不断提升三市住房公积金服务水平和质量,促使一体化发展成果惠及更多缴存职工,经三地四中心友好协商,现就进一步推进长株潭住房公积金一体化服务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执行统一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
三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统一根据长沙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确定,推进各类人才在三市自由安居创业。
长沙关于进一步推进长株潭住房公积金一体化服务的通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在长株潭三地四中心间转移的,新开户后即可办理异地转移接续,做到账随人走,钱随账走,促进三市人才自由流动。
为落实省、市关于长株潭一体化发展的要求,深化住房公积金领域合作,不断提升三市住房公积金服务水平和质量,促使一体化发展成果惠及更多缴存职工,经三地四中心友好协商,现就进一步推进长株潭住房公积金一体化服务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执行统一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
三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统一根据长沙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确定,推进各类人才在三市自由安居创业。
长沙公积金重大灾害提取需要本人身份证明、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重大灾害证明、亲属关系证明。
提取所需材料:
1、本人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
2、重大灾害: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重大灾害证明、亲属关系证明。
长沙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即可申请
(1)发生严重亏损两年以上的,且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50%的;
( 2)处于停产、半停产状态的;(三)经依法批准缓缴社会保险费的;(四)其他特殊困难的。
长沙住房公积金铁路分中心个人住房贷款申请条件和资料、办理流程,贷款额度和利率等信息小编已经为大家整理好啦!
一、申请条件
相关链接》》》长沙铁路公积金贷款所需条件
二、申请资料
建造、翻建自住房的自《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村民宅基地使用批文出具之日起24个月内申请提取,大修自住房的自C、D级《危房鉴定书》出具之日起24个月内申请提取。
建造、翻建自住房的自《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村民宅基地使用批文出具之日起24个月内申请提取,大修自住房的自C、D级《危房鉴定书》出具之日起24个月内申请提取,同一职工同一套房屋限提取一次,不同房屋提取之间应间隔12个月以上。
提取额度:
同一套房屋的提取总额不得超过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实际支付的总费用,且建造、翻建每平方米不得超过5000元,大修每平方米不得超过4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