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均不应高于12%且不低于5%。灵活就业人员的缴存比例为16%。
(一)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均不应高于12%且不低于5%。同一单位职工的缴存比例应一致。
(二)灵活就业人员的缴存比例为16%。
月缴存额
3月1日起停止受理贴息贷款业务,中心将于2023年3月底前,启动住房公积金和商业银行个人住房组合贷款(组合贷款)业务。
各受托银行、房地产开发企业、缴存职工:
2023年2月末,我市住房公积金个贷率为83.44%,已连续3个月(含)低于85%。按照《洛阳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转商业贴息贷款管理办法(试行)》(洛管委会〔2020〕5号)规定,3月1日起停止受理贴息贷款业务,中心各贴息贷款承办银行已受理的在途业务,应及时办结。中心将于2023年3月底前,启动住房公积金和商业银行个人住房组合贷款(组合贷款)业务。
组合贷款和贴息贷款本质上是同一种贷款模式,在贷款资料提供方面没有变化,请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受理过程中主动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共同推动组合贷业务平稳有序开展。
个人信用报告应包含借款人及配偶的个人信用报告(明细版)。《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书》)应包含借款人及产权共有人(仅限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证书等。
一、个人信用报告应包含借款人及配偶的个人信用报告(明细版)。
二、不动产登记信息协查授权查询结果告知单和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结果:此项资料是对家庭住房套数的认定(包括但不限于:房产数据资源共享平台查询、公积金系统记载的住房贷款记录、个人信用报告中记载的房产、购房地房产、缴存地房产〈仅指异地缴存职工〉)。具体按以下要求提供资料:①所有申请人均需填写不动产登记信息协查授权查询结果告知单;②户口为偃师、孟津、吉利、新安、伊川、宜阳、汝阳、嵩县、洛宁、栾川的还需提供户口所在地房屋登记部门出具的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结果;③洛阳市行政区域以外的异地缴存职工除上述对应资料外还需提供缴存地房屋登记部门出具的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结果;④个人信用报告中记载的住房贷款房产信息查询结果;⑤上述房产信息均以家庭为单位(包含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出具。
三、《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书》)应包含借款人及产权共有人(仅限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证书。
洛阳公积金提取是指职工按规定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行为,本文带来洛阳公积金提取额度相关内容。
A. 提取凭证 5 年有效期内只可提取 1 次,合计提取总额不超出付款票据金额;提取时间职工自主选择,且限购房合同签订之日起5年内提取。
B.在不超过提取总额的前提下,提取申请人配偶、父母和子女可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注:须提供结婚证、户口本等有效凭证,仍不能证明的由审批部门向有关部门函询验证。)
包括《商品房预售合同》、《经济适用房预售合同》或《现房买卖合同》原件、已付购房款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原件或自行打印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版式文件等。
(二)已付购房款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原件或自行打印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版式文件。
(三)提取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
(四)提取申请人本市的中、建、工、农、交、邮储、中原银行任一委托银行的储蓄卡(Ⅰ类账户)。
1月19日18时至2023年1月20日18时,公积金柜面暂停受理业务,各线上业务渠道同时停止服务。春节假期期间,各线上业务渠道仅提供查询服务。
2023年1月21日至2023年1月27日春节假期期间,各线上业务渠道仅提供查询服务。
公告如下:
尊敬的缴存职工、缴存单位,根据洛阳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关于开展智慧洛阳云平台优化升级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为确保公积金业务系统运行稳定、数据安全,2023年1月19日18时至2023年1月20日18时,公积金柜面(市民之家、各县区管理部、银行代办窗口) 暂停受理业务,各线上业务渠道(公积金网厅、微信公众号、支付宝、豫事办、洛快办) 同时停止服务。
洛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公积金贷款信息纳入征信系统的通告。自2023年5月1日起,公积金贷款信息将逐步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洛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公积金贷款信息纳入征信系统的通告
各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
为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营造良好的信用环境,根据国务院《征信业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征信信息共享接入准备工作的通知》要求,自2023年5月1日起,我中心公积金贷款信息将逐步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本文为您介绍洛阳商转公业务以贷冲贷办理流程,包括贷前咨询、借款人申请、受理、审核、审批、签订借款抵押合同等,详见正文。
二、借款人申请。借款人(含配偶)向房屋所在地公积金管理机构进行商转公贷款申请(我市缴存职工登陆洛阳公积金网厅进行申请,异地缴存职工到中心业务窗口柜面进行申请),并如实上传申请资料。
三、受理、审核、审批。中心按照要求对贷款申请进行审查、审核、审批。审批通过的,向借款人推送《洛阳市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确认意见书》。审批不通过的,退回申请并告知不通过的原因。
四、签订借款抵押合同。受理人员与借款人(含配偶)就其贷款事项进行面谈,对申请材料原件核实无误后,填写《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面谈记录》,指导借款人(含配偶)签订《洛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抵押合同》。借款人到中心业务窗口面签时,需提前与银行约定结清贷款时间,并将约定时间告知受理人员。
新开通跨行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业务。本次升级后可以跨行变更还款卡号。同时柜面新增设了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现金还款方式,更进一步方便职工办理公积金业务。
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打开洛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网上服务进入个人网厅输入账号密码即可登录,未注册的职工注册之后即可登录。
2、职工选择个人账户登录后进入信息修改模块(如图所示)
新开通跨行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业务。本次升级后可以跨行变更还款卡号。同时柜面新增设了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现金还款方式,更进一步方便职工办理公积金业务。
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打开洛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网上服务进入个人网厅输入账号密码即可登录,未注册的职工注册之后即可登录。
2、职工选择个人账户登录后进入信息修改模块(如图所示)
包括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银行卡等,附《婚姻状况声明书》及不动产登记信息协查授权查询结果告知单下载入口。
1.身份证: 借款人及配偶、产权共有人(仅限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 有效身份证件 (包含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护照等);
2.户口簿: 借款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户口簿或集体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及本人页;
3.婚姻证明: 结婚证、离婚证(含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未婚、离婚、丧偶的填写《婚姻状况声明书》(附件1 下载填写后上传);
洛阳拟推出房贷商转公政策!现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或书面信函方式提出意见建议,意见建议反馈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27日。
为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保障职能作用,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洛阳市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或书面信函方式提出意见建议,意见建议反馈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27日。
电子邮箱:lygjjxdk@126.com
通讯地址:洛阳市洛龙区牡丹大道228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信贷管理科(邮编:471026)
在我市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时,符合本办法规定的贷款条件,均可申请公积金贷款。男职工可贷到65周岁,女职工可以贷到60周岁。
功能描述:异地贷款是指在我市行政区域以外城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我市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时,符合本办法规定的贷款条件,均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办理场所
城市区的,由洛阳市民之家5楼公积金窗口办理。
职工近6个月(含)以上按月足额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购买二手住房时,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功能描述:职工近6个月(含)以上按月足额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购买二手住房时,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办理场所
洛阳市民之家5楼住房公积金服务窗口。
2023年3月20日起,洛阳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重新启动。为您带来关于重新启动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的通知、关于启动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的公告。
相关公告如下:
关于重新启动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的通知
各受托银行、房地产开发企业、缴存职工:
2023年3月20日起,洛阳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重新启动。为您带来关于重新启动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的通知、关于启动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的公告。
相关公告如下:
关于重新启动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的通知
各受托银行、房地产开发企业、缴存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