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方案公布,2022年度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均为2021年度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缴费上下限见正文。
缴存基数、月缴存上下限:
2022年度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均为2021年度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工资口径按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的项目确定。
根据2021年度我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022年度全市职工住房公积金单位和个人月缴存上限分别为3683元、下限分别为307元;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上限为7366元,下限为982元。鉴于疫情影响,为切实减轻负担,有困难的企业和灵活就业人员允许继续按上年度月缴存下限执行(即分别为209元、670元)。
南阳公积金贷款单人缴存公积金的家庭,贷款最高不得超过60万元;借款人及配偶均缴存公积金的最高不得超过80万元。
依据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4月27日印发的《关于印发南阳市促进中心城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宛政办〔2022〕26号)文件规定,自2022年5月5日起,市中心城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执行“单人缴存公积金的家庭,贷款最高限额由不得超过50万元提高到不得超过60万元;借款人及配偶均缴存公积金的家庭,贷款最高限额由不得超过60万元提高到不得超过80万元”。
贷款条件:
年满18周岁、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员(含自由职业者),从申请公积金贷款之日往前推算,本人及其单位均正常、连续、足额缴存公积金达到6个月(含)及以上时间,在本市公积金业务管理区域内(不含邓州、油田)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温州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宣布2022年度(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已于7月1日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2022年度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工资基数按职工本人2021年1-12月份工资总额除以12计算(工作不满12个月份的,按实发月份工资总额除以实发月数计算),工资口径按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的项目确定。其中,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工资基数按同级组织、人社、财政部门核定口径计算。
计算后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工资基数高于市统计局公布的温州市2021年度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劳务派遣)从业人员月平均工资(9403元,以下简称“月平均工资”)3倍的(即28209元),按28209元核定;低于2021年市政府发布的单位所在县(市、区)的最低月工资标准(鹿城区、龙湾区、瓯海区、洞头区、瓯江口产业集聚区、浙南产业集聚区2280元/月;乐清市、瑞安市2070元/月;永嘉县、文成县、平阳县、泰顺县、苍南县、龙港市1840元/月)的,按最低月工资标准核定。
2022年度,全市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下限为5%,上限为12%。
2022年7月开始,邢台公积金缴存基数新政规定职工月缴存基数上限为17760元,即最高不超过2021年度全邢台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
邢台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调整
调整时间
2022年7月1日起
2022年7月起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比例进行调整,具体的比例对应月缴存额上限详见正文。
(1)职工月缴存额必须四舍五入到元(职工缴存基数分别乘以单位缴存比例和职工缴存比例的计算结果四舍五入到元后,相加得出职工月缴存额)。
(2)最高月缴存额为5741元,各缴存比例对应的月缴存额上限,按照《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对应月缴存额上限标准》(附件2)执行。
(3)最低月缴存额为小店区、迎泽区、杏花岭区、万柏林区、尖草坪区、晋源区、古交市、清徐县为188元(其中:单位94元,个人94元);阳曲县为176元(其中:单位88元,个人88元);娄烦县为163元(其中:单位82元,个人81元)。
2022年度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月最高缴存额为6888元,月最低缴存额为194元。
更新时间:2022年6月30日
2022年度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月最高缴存额为6888元,月最低缴存额为194元;2022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最高为28700元、最低为1930元。
拓展信息: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比例每年度调整一次,年度执行期为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下限,由省直公积金中心根据规定适时调整并公布,单位可以根据自身实际在规定期限内调整缴存比例,单位应当根据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在规定期限内调整缴存基数,调整后的缴存基数与缴存比例在一个执行年度内原则上不得变更。对超过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上下限的单位需按规定规范缴存后方可办理缴存业务。
合肥公积金贷款金额不高于购房总价款与首付款的差额以及贷款金额不高于最高贷款额度。
答:贷款金额不高于购房总价款与首付款的差额以及贷款金额不高于最高贷款额度。
(一)贷款金额不高于购房总价款与首付款的差额;
(二)贷款金额不高于最高贷款额度;
株洲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按上一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分别乘以当年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之和确定。
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按上一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分别乘以当年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之和确定。
月缴存额上限计算
月缴存额上限=上一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当年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上一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当年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阳江单位及个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下限为5%,上限为12%,具体缴存比例由单位和个人自行选择。
2020-2021年度阳江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及个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下限为5%,上限为12%,具体缴存比例由单位和个人自行选择。每个单位原则上只能选定一个缴存比例,个人缴存比例不得低于单位缴存比例。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产业第一”工作总抓手,珠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聚焦缴存企业和职工的需求,近期印发了《发挥住房公积金作用支持服务“产业第一”工作方案》,推出若干支持服务“产业第一”的措施。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产业第一”工作总抓手,珠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聚焦缴存企业和职工的需求,近期印发了《发挥住房公积金作用支持服务“产业第一”工作方案》,推出若干支持服务“产业第一”的措施。【点击查看详情】
方案提出:
提高公积金贷款审批额度上限。在资金流动性控制指标范围内,实施合理的配贷系数,将单缴职工贷款审批上限由30万提高到50万,双缴职工申请贷款审批上限由50万提高到80万。
汕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做好2021-2022年汕尾市住房公积金年度调整工作的通知。
2021年汕尾公积金缴存比例:5%-12%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妥善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建金〔2020〕23号)及《汕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加强住房公积金服务保障的通知》相关规定,现就做好2021年度(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住房公积金缴存调整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对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借款人本人符合贷款条件的,最高贷款额度调整为50万元;借款人及配偶均符合贷款条件的,最高贷款额度调整为80万元。
一、对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借款人本人符合贷款条件的,最高贷款额度调整为50万元;借款人及配偶均符合贷款条件的,最高贷款额度调整为80万元。
二、对生育二孩或三孩的本市户籍家庭,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贷款额度可不与借款申请人公积金缴存年限及缴存余额挂钩,借款人本人符合贷款条件的,最高贷款额度调整为60万元;借款人及配偶均符合贷款条件的,最高贷款额调整为100万元。
实行贷款额度
职工租赁住房属于网签备案范围的,职工经租赁平台办理网签备案后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最高月提取限额为3000元。申请人租赁住房不属于网签备案范围的,最高月提取限额也为3000元?。
职工租赁住房属于网签备案范围的,职工经租赁平台办理网签备案后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最高月提取限额为3000元。申请人租赁住房不属于网签备案范围的,最高月提取限额也为3000元。
注意事项
1、配偶参与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应一次性集中办理提取手续;
职工租赁公共租赁住房(公租房)的,按照实际租金支出全额提取住房公积金,不设提取限额。
职工租赁公租房的,按照实际租金支出全额提取住房公积金,不设提取限额。
承租已纳入本市政府主管部门公租房网上签约系统管理的公租房,按规定办妥租赁备案后可以申请公租房租赁提取。
拓展阅读:租住公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方式
根据规定,南昌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最高12%,最低5%,单位和个人的缴存比例应一直。
南昌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最高12%,最低5%。单位与个人缴存比例应一致。
月缴存额度:
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应包括单位缴存部分和职工缴存部分,缴存基数乘个人缴存比例等于职工个人月缴存额;缴存基数乘单位缴存比例等于单位月缴存额;个人月缴存额+单位月缴存额=月缴存额合计。月缴存额以元为单位,元以下四舍五入;月缴存额上、下限每年由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审议通过后向社会公布。
邢台2022公积金缴存上限最高为17760元,不得超过不得超过2021年度邢台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
2022年邢台市住房公积金调整要闻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及省、市有关规定,7月1日起,邢台市全面调整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1.对于缴存基数的计算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