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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网,121条通知相关房贷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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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关于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可按规定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到期后进行补缴,详见正文。

一、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可按规定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到期后进行补缴。在此期间,缴存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受缓缴影响。

二、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缴存人,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作逾期处理,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

三、各地根据当地房租水平和合理租住面积,可提高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支持缴存人按需提取,更好地满足缴存人支付房租的实际需要。


2022厦门公积金流动性调节系数上调通知

好消息!厦门首次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额度的流动性调节系数上浮0.2;多子女家庭首次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额度的流动性调节系数提高至1。

厦公积金管〔2022〕4号

为贯彻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重要精神,更好地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在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作用,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决定,上浮我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额度流动性调节系数,具体如下:


长沙关于开放湘赣边区域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的通知

长沙开放湘赣边合作城市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湘赣边区域合作城市包括长沙、株洲、湘潭、岳阳、郴州、萍乡、吉安、宜春、赣州、九江。

为全力推进湘赣边区域合作示范区建设,深化住房公积金领域合作,增强缴存职工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助力湘赣边区域城市职工跨市安居创业,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定同意我市决定开放湘赣边合作城市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湘赣边区域合作城市包括长沙、株洲、湘潭、岳阳、郴州、萍乡、吉安、宜春、赣州、九江。江西省合作城市正常缴存的职工在长沙购房向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公积金异地贷款,本省合作城市正常缴存的职工在长沙购房向湖南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公积金异地贷款。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泰安关于统一使用住房公积金缴款账户的通知2023

泰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最新通知,缴存公积金一家银行一个缴款账户,各缴存单位可选择以下任一账户进行缴款。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按照省住建厅《关于住房公积金风险防控调研和电子稽查工作评优反馈意见》及省监管处领导的要求,缴存公积金一家银行一个缴款账户。各缴存单位可选择以下任一账户进行缴款。

中心缴款账户信息如下:


惠州公积金年度基数调整的紧急通知

泰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最新通知,缴存公积金一家银行一个缴款账户,各缴存单位可选择以下任一账户进行缴款。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按照省住建厅《关于住房公积金风险防控调研和电子稽查工作评优反馈意见》及省监管处领导的要求,缴存公积金一家银行一个缴款账户。各缴存单位可选择以下任一账户进行缴款。

中心缴款账户信息如下:


杭州公积金中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

杭州公积金中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全文内容是什么?杭州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有什么调整?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杭州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的通知》(杭政办函〔2016〕27号)精神,进一步加大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职工自住住房消费的支持力度,现将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政策调整如下:

一、调整二手房贷款首付比例。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房为二手房,房龄为5年(含)以内且建筑面积在140平方米以下的,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20%;建筑面积在140平方米(含)以上的,或房龄为5年以上20年(含)以内的,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30%;房龄为20年以上的,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40%。


南宁调整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的通知政策解读

本次政策调整自2022年5月1日施行。在2022年5月1日前已提交贷款申请的,仍按调整前政策执行。

一、本次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背景是什么?

本次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整是根据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发展需要,同时为进一步满足缴存职工日益增长的住房贷款需求,加大住房公积金贷款对缴存职工购房需求的支持力度,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通过征求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的意见和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经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形成的。

二、本次政策调整适用的范围对象是什么?


泰安关于调整部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

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发挥住房公积金政策性住房保障功能,现对泰安市部分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进行调整。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各县市区管理部,新汶、肥城矿业集团、高新区分中心,各委托银行:

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发挥住房公积金政策性住房保障功能,支持居民刚需型和改善型购房需求,缓解缴存职工购房资金压力,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对我市部分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进行调整。

一、提高首套房贷款额度


关于惠州市12329住房公积金热线暂停服务的通知

惠州市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暂停服务?什么时候恢复?

由于我中心“12329”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因网络故障,“12329”服务热线将暂停服务。我中心将尽快恢复热线服务,恢复时间另行通知。造成不便,敬请谅解。

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8年2月27日


阜阳市住房公积金系统暂停业务办理通知

因住房公积金新系统软件的部署需安装调试、数据移植、外围渠道网络变更等工作,阜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于2021年9月1日0时至9月5日24时暂停办理业务。

为进一步提升阜阳市住房公积金信息化建设水平,积极推进住房公积金“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阜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更换新一代管理系统。因新系统软件的部署需安装调试、数据移植、外围渠道网络变更等工作,阜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于2021年9月1日0时至9月5日24时暂停办理业务。现将具体工作安排公告如下:

1.2021年8月28日0时起,暂停异地转移业务。

2.2021年9月1日0时至2021年9月5日24时新系统升级期间,全市范围内暂停住房公积金所有服务窗口和线上渠道(包括柜面、网站、网厅、皖事通、政务服务网、自助终端等所有业务办理渠道)的公积金业务办理服务。


哈尔滨关于简化公积金个人贷款办理手续的通知

哈尔滨公积金个人贷款办理手续有木有简化?哈尔滨公积金个人贷款办理手续与以往相比有什么变化?哈尔滨公积金个人贷款办理手续与以往相比有什么不同?哈尔滨为你带来有关哈尔滨公积金个人贷款办理手续的相关信息,希望能帮到你。

为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落实中心“转作风、谋发展、强服务、惠民生”主要内容,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切实方便群众,简化公积金个人贷款相关办理手续,结合我中心工作实际,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简化公积金个人借款申请表履行手续

将《住房公积金个人借款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履行单位盖章手续调整为公积金借款申请人本人直接签字盖章并摁手印手续,减少借款人到单位加盖公章的环节。《申请表》可直接在中心网站下载使用。


无锡职工住房公积金并户通知书在哪下载

无锡职工公积金账户合并要提交《个别职工住房公积金并户调动申请》和《无锡市职工住房公积金并户通知书》。详见正文。

无锡个别职工住房公积金并户调动申请表下载入口

无锡职工公积金账户合并要什么材料?

1、《个别职工住房公积金并户调动申请》。(加盖单位公章)


2023呼和浩特调整部分住房公积金业务通知

2023年3月30日,呼和浩特发布关于调整部分住房公积金业务的通知。自2023年4月1日起实施。

各缴存单位和职工: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等三个办法的通知》(内政办发〔2022〕92号)要求,经呼和浩特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四届第四次会议研究通过,我中心自2023年4月1日起,对部分住房公积金业务调整如下:

提取业务


1月3日至4日湖南省直公积金关于年终决算关账的通知

为做好2022年度年终决算工作,我中心定于2023年1月3日至2023年1月4日关账,期间暂停办理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贷款、资金划拨以及网上业务。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职工):

为做好2022年度年终决算工作,我中心定于2023年1月3日2023年1月4日关账,期间暂停办理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贷款、资金划拨以及网上业务。

开发商版网厅、个人网厅、公积金APP、微信等各渠道网上业务于2022年12月29日17:00后停止办理;缴存单位版网厅于2022年12月30日17:00后停止办理。


佛山关于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

佛山2022年7月1日起,实施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可缓缴住房公积金;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缴存人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作逾期处理;提高租住商品住房提取额度等政策。详见正文。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大住房公积金助企纾困力度,帮助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和缴存人渡过难关,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人民银行关于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建金〔2022〕45号),现就佛山市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可缓缴住房公积金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大会与职工协商一致后,可在2022年12月31日前申请缓缴,申请前须为职工正常缴存(即须缴存至申请前一个月)。缓缴到期后应恢复缴存,并一次性或分多次办理补缴,补缴应在2023年3月31日前完成。缓缴期间缴存职工的缴存时间连续计算,不影响缴存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缓缴期间缴存职工因离职、退休等需要办理个人账户转移或销户提取的,企业应在缴存职工办理个人账户转移或销户提取前为其补缴缓缴期间的住房公积金。


中山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调整通知

为进一步加大住房公积金对人才安居保障支持力度,推进“租购并举住房制度”,更好满足群众合理住房需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广大缴存职工:

为进一步加大住房公积金对人才安居保障支持力度,推进“租购并举住房制度”,更好满足群众合理住房需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我市无房产且在我市工作并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三个月或以上(状态为正常)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自业之日起两年内可申请每月全额提取其月缴存额用于租房支出,每次提取后账户内须保留至少100元的余额,自申请之日起两年内可享受本提取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