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家庭(包括借款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珠海市不动产登记无住房,同时在珠海及全国无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的,按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办理。
首套住房套数认定:借款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家庭(包括借款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珠海市不动产登记无住房,同时在珠海及全国无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的,按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办理。
相关说明:
公积金贷款还清后才可再次申请贷款
借款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家庭(包括借款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珠海市不动产登记无住房,同时在珠海及全国无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的,按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办理。
是指在珠海市不动产登记无住房且在珠海及全国无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
首套住房套数认定:借款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家庭(包括借款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珠海市不动产登记无住房,同时在珠海及全国无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的,按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办理。
相关材料:
借款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家庭(包括借款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珠海市不动产登记无住房,同时在珠海及全国无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的,按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办理。
首套住房套数认定:借款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家庭(包括借款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珠海市不动产登记无住房,同时在珠海及全国无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的,按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办理。
相关拓展: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认定,采用查询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家庭(包括借款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珠海及全国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和珠海市不动产登记部门的住房情况登记证明作为依据。
新市民是指盐城市行政区域内,在《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缴存范围之外的部分人群,具体如下。
1、新市民是指盐城市行政区域内,在《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缴存范围之外;
2、年满18周岁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缴纳社会保险(包含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
3、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遵守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的农民工、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等城镇灵活就业人员。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住房公积金自存入公积金账户之日起,每年结息一次,详见正文。
1、什么是住房公积金年度结息?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住房公积金自存入公积金账户之日起,每年结息一次。结息利率为结息当日人民银行挂牌公告的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目前为1.5%。
2、结息后,利息归谁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