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伦贝尔小编为您整理了呼伦贝尔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手续的相关信息,希望能帮助到您。
2、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实行属地化管理,呼伦贝尔市行政区域内户籍的个人缴存者凭个人身份证、户口簿、营业执照、营运证(个体运输户)原件及复印件、职工《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明细》或《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台账》加盖社保部门章)、在从业所在旗市办理缴存。
3、缴存基数为呼伦贝尔市上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缴存比例为12%,每年根据上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调整一次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4、符合缴存条件的个体工商户缴存时,须与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签订《个人缴存者住房公积金缴存协议》及《自愿缴存者收入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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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政策:职工只能在就业地贷款买房(部分城市公积金贷款可用于周边城市买房)。
新政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实现住房公积金缴存异地互认和转移接续,并推进异地贷款业务。即职工可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就可以向户籍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关注点2:公积金贷款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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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离退休
(二)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三)出境定居或赴港、澳、台定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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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初审通过后,由柜员打印《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书》,借款申请人及配偶确认内容无误签字、按手印。
3、复审通过由柜员打印《借款合同》,借款人(配偶、共有人)确认合同内容无误签字、按手印。
4、贷款担保方式分为自然人担保方式和担保公司担保方式(法人担保)。
截至今年4月底,我市住房公积金归集总额达127亿元,如此巨额的资金是怎样运作管理的?市民们住房公积金“钱袋子”安不安全?记者昨日从有关部门了解到,目前我市已构建起立体防控体系,全面保障住房公积金制度快速健康发展。
七套“防火墙”降低资金风险
“我们可以和你签用工合同,帮你办理公积金贷款,贷完款再给你解聘。我们这里有合同,收入证明也是我们这里开,账号也是做在我们单位,款贷出来给我们一部分费用就可以了。”
近日,市民王先生的手机收到了这样一条短信。可是,公积金贷款真的像信息里所说的那么好“操作”吗?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的工作人员表示,这属于典型的骗贷行为。2009年7月1日,《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对当前住房公积金资金管理和使用中突出的资金风险防范问题进行了规定,其中就明确提出对骗提、骗贷公积金的行为予以必要的警示和处理。今年1-4月份,仅中心城区管理部就拒绝违规提取100余人次,拒绝不符合条件的贷款200余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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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额度海地区最高为45万元,其他旗市为30万元,且贷款额度均不超过房屋总价的70%,单笔贷款额度已经确定后,在还款期间不得调整;
贷款期限:
贷款最长年限为30年且不超过借款申请人的法定在职年限,对于信誉良好、收入稳定、身体健康且有偿还贷款本息能力的借款人,其借款期限视具体情况可延长一直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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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名称、地址、法人等与住房公积金管理相关信息发生变更的,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持下列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章的材料办理变更登记:
1、单位变更登记申请(加盖单位公章);
2、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变更登记材料复印件;
小编为您整理了关于呼伦贝尔非房屋类公积金提取所需资料的相关信息,希望对您有帮助,想了解更多请继续关注呼伦贝尔为您带来的整理。
(二)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由单位住房公积金专管员持死亡证明办理,提取的公积金转入单位账户。
(三)出境定居或赴港、澳、台定居的 :定居地出具的定居证明,户口注销证明,公积金联名卡(当地无建行的,提供公积金业务主办行借记卡)。
(四)买断工龄:企业转制相关文件,职工与企业签订的经劳动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认可的《买断工龄合同(协议书)》,身份证、公积金联名卡(当地无建行的,提供公积金业务主办行借记卡)。
呼伦贝尔小编为您整理了呼伦贝尔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手续的相关信息,希望能帮助到您。
新缴存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
申请范围:
(1)国家机关、事业单位;
小编为您整理了关于呼伦贝尔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的相关信息,希望对您有帮助,想了解更多请继续关注呼伦贝尔为您带来的整理。
1、职工本人或单位住房公积金专管员持相关提取材料、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到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业务办理窗口办理提取。
2、初审柜员对提取材料进行审核,录入提取信息并扫描提取材料后提交;复审柜员对提交的业务单据、资料的原件进行复核,复核无误,提交提取主管;提取主管审核扫描件的合规性,审核通过提取业务办结或提交财务科。
3、通过电子结算方式将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入提取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内;通过其他结算方式则由财务科转入相关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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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办理按揭贷款,须提供购房销售不动产发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网签购房合同原件;
(2)办理新房贷款(已办出房屋所有权证),须提供购房销售不动产发票、网签购房合同、《房屋所有权证》、契税票据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开发企业已在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办理备案手续)。
二手交易住房:
公积金贷款是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享受的贷款,国家规定,凡是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均可按公积金贷款的相关规定申请公积金贷款.在本市城镇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以其所拥有的产权住房为抵押物,作为偿还贷款的保证而向银行申请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1、具有当地行政区域内的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证明的职工;
2、申请时已连续一年以上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并没有支取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同时无公积金贷款余额;
3、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且首期付款金额不低于所购住房价值的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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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录用文件或《劳动合同书》或加盖劳动合同备案专用章的职工花名册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3、非行政事业单位提供职工《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明细》或《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台账》(加盖社保部门章)。
本市各区县市的公积金管理中心一览:
近期,有的城市住房公积金出现吃紧的现象。什么情况下才能提取公积金?我国现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但一些城市出台办法,允许患有重大疾病的职工或其直系亲属提取公积金救急。真的能提取吗?怎么提取?能提取多少?日前,记者在多地进行了调查。
是否有法可依?
不久前,青海省出台《关于住房公积金使用管理若干问题的意见》,按照这个意见,职工因患特种病、慢性病等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凭职工医疗保险主管部门出具的医疗证明,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近期,有的城市住房公积金出现吃紧的现象。什么情况下才能提取公积金?我国现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但一些城市出台办法,允许患有重大疾病的职工或其直系亲属提取公积金救急。真的能提取吗?怎么提取?能提取多少?日前,记者在多地进行了调查。
是否有法可依?
不久前,青海省出台《关于住房公积金使用管理若干问题的意见》,按照这个意见,职工因患特种病、慢性病等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凭职工医疗保险主管部门出具的医疗证明,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小编为您整理了关于呼伦贝尔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方式的相关信息,希望对您有帮助,想了解更多请继续关注呼伦贝尔为您带来的整理。
1、借款人应当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期限和还款方式按月分期偿还贷款本息。借款人应自借款合同签订后的次月起开始逐月还款。
2、还款采用委托银行通过银行卡代扣方式进行偿还,按月偿还贷款本息。借款人每月扣款日前三天,存入不低于当月应还贷款本息合计金额到办理贷款时提供的银行还款卡中。
3、借款人可在还款期间任意工作日内随时办理部分偿还贷款或提前一次性还清贷款,刷银行卡在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窗口办理。销户手续需到贷款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窗口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