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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网上打印

汕尾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在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有很多其他业务办理的时候,都需要到,汕尾公积金缴存证明可通过粤省事小程序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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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住房公积金缴存上限

汕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做好2021-2022年汕尾市住房公积金年度调整工作的通知。

2021年汕尾公积金缴存比例:5%-12%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妥善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建金〔2020〕23号)及《汕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加强住房公积金服务保障的通知》相关规定,现就做好2021年度(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住房公积金缴存调整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汕尾住房公积金缴存指南

汕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做好2021-2022年汕尾市住房公积金年度调整工作的通知。

2021年汕尾公积金缴存比例:5%-12%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妥善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建金〔2020〕23号)及《汕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加强住房公积金服务保障的通知》相关规定,现就做好2021年度(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住房公积金缴存调整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汕尾住房公积金缓缴指南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汕尾住房公积金缓缴办理详见下文。

?受理条件

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该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有上级主管部门或上级单位的,还需提供经上级主管部门或上级单位审批同意)经管理中心审核,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补缴缓缴。有上级主管部门或上级单位的,还需提供经上级主管部门或上级单位审批同意。

业务办理说明


汕尾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

汕尾公积金在我们身边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而当公积金金额到达一定程度,只要缴纳人具备对应的条件,便可以通过汕尾公积金贷款进行购房、还贷等事宜。本文将介绍汕尾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及利率。

(一)贷款最长年限为30年,但以不超过主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延长5年为限(现在规定:男为60周岁,县处级以上女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为60周岁、其他女干部为55周岁、女职工为50周岁)。

(二)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按合同约定利率计息;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如遇法定利率调整,于下年1月开始按调整后的相应利率档次计息。

(三)首次公积金贷款执行基准利率,第二次申请公积金贷款必须将第一次公积金贷款后才能申请,利率为基准利率上浮10%。以家庭(包括申请人、配偶、未成年子女)为单位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申请人不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用于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住房如有其他家庭的共有产权人,其他家庭成员拥有的住房套数也一并计算住房套数)。


汕尾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有效期限

2021年1月11日汕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最新版汕尾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服务指南,公积金贷款申请有效期限详见下文。

(一)一手房贷款,借款人在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之日起至结清房款前,提出贷款申请:

(二)二手房贷款,借款人应在办妥房屋交易过户手续,交纳房屋契税(以不动产权证登记日期为准)后的6个月内,提出贷款申请;

(三)建造住房的,借款人应在持有有关部门批准文件,建造房屋竣工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后的6个月内,提出贷款申请;


汕尾公积金提取需要哪些材料

2021年1月11日汕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最新版汕尾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服务指南,公积金贷款申请有效期限详见下文。

(一)一手房贷款,借款人在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之日起至结清房款前,提出贷款申请:

(二)二手房贷款,借款人应在办妥房屋交易过户手续,交纳房屋契税(以不动产权证登记日期为准)后的6个月内,提出贷款申请;

(三)建造住房的,借款人应在持有有关部门批准文件,建造房屋竣工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后的6个月内,提出贷款申请;


汕尾公积金贷款能贷多少

2021年1月11日汕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最新版汕尾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服务指南,本文将介绍汕尾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

(一)贷款最高额度单职工为30万元,双职工为50万元,两名或以上缴存人共同申请购买单套住房最高可申请50万元(如遇到政策调整以当时为准);

(二)购买商品住房、经济适用房的贷款额度不得超过全部房款的80%;

(三)购买二手住房的贷款额度不得超过网签备案合同价和契税发票的最低值的80%;


汕尾住房公积金贷款有什么条件

2021年1月11日汕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最新版汕尾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服务指南,公积金贷款条件详见下文。

(一)有本市常住户口或其它合法有效居留身份(有汕尾市户口在外市缴存的职工);

(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三)按期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申请贷款时住房公积金汇缴正常;


汕尾公积金提取指南

2021年1月11日,汕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汕尾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服务指南,其中申请人提取公积金所需材料、办理说明、办理程序、网点详见下文。

一、申请人提取公积金所需材料

提取以下业务,申请人需提供名下的正常使用的一类储蓄卡(当地开户且正常使用,支持银行:中行、工行、建行、农行、邮储银行、农商行),同时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其中电子证照获取或部门协查的材料申请人可不提供,如无法获取,则需要提交材料。

来源:汕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二、办理说明


汕尾非房屋类公积金提取材料

2021年1月11日,汕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汕尾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服务指南,其中申请人提取公积金所需材料、办理说明、办理程序、网点详见下文。

一、申请人提取公积金所需材料

提取以下业务,申请人需提供名下的正常使用的一类储蓄卡(当地开户且正常使用,支持银行:中行、工行、建行、农行、邮储银行、农商行),同时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其中电子证照获取或部门协查的材料申请人可不提供,如无法获取,则需要提交材料。

来源:汕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二、办理说明


汕尾按揭购房公积金如何提取

汕尾购买自住住房一手房,已办理按揭手续,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材料、办理流程、窗口信息等详见下文。

?受理条件

1、购买新商品房(二手房)并且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职工,可按放贷一年(如果是组合贷款,则以最后放款时间为准)内按此条件申请提取公积金余额,提取金额不得大于首付款金额。分期付款的不能大于上述期限内已支付金额;

2、一次性购买新商品房的职工,可以在预售房、现房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之日起两年内,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夫妻双方累计提取总额不得大于房价总额;


汕尾公积金异地提取条件及流程

职工在同一时间只能在一个城市缴存住房公积金,若职工已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城市开设了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应只保留其中一个账户,其他的账户应办理封存,待符合条件后再通过全国转移接续平台办理账户转移。

职工在同一时间只能在一个城市缴存住房公积金,若职工已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城市开设了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应只保留其中一个账户,其他的账户应办理封存,待符合条件后再通过全国转移接续平台办理账户转移。

根据汕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的汕尾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

缴存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先办理个人账户封存。账户封存期间,在异地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稳定缴存半年以上的,办理异地转移接续手续。未在异地继续缴存的,封存满半年后可提取。


汕尾住房公积金大修自住房提取指南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汕尾翻建自住住房住房公积金提取办理详见下文。

?受理条件

1、大修自住住房,是指需要牵动和拆换部分主体构件和房屋设备,不需全部拆除,一次费用在该建筑物同类结构新建造价的25%以上的工程。主要适用于严重损坏房屋,不包括装修、装饰、小修、中修等。

2、符合本项提取条件的职工,可以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但提取金额不得大于工程总造价金额。提取时限为房屋安全鉴定证明签发日期起两年内,只可提取一次。


汕尾住房公积金偿还购房纯商业贷款提取指南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汕尾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偿还纯商业贷款本息)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办理详见下文。

?受理条件

偿还个人住房贷款本息(半年一次)提取。

业务办理说明:


汕尾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与封存

2021年1月11日汕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最新版汕尾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服务指南,汕尾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与封存办理详见下文。

1、单位调整或职工工作发生变动,单位应该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手续,转移包括内部转移和异地转移。旧单位为职工办理封存,新单位为调入职工办理内部转移手续并办理启封,调整比例或基数等手续。

2、单位破产、撤销、或解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与单位保留劳动关系但停止或暂停发放工资,暂时中断缴存住房公积金,或职工已到退休年龄的,单位应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号封存手续。

3、在职工需要恢复缴存住房公积金时,单位应为其办理账户启封和基数调整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