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桂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含所辖市、县管理部)缴存住房公积金,且已在桂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公积金贷款业务的职工,方可办理公积金贷款按月对冲业务。
答:在桂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含所辖市、县管理部)缴存住房公积金,且已在桂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公积金贷款业务的职工,方可办理公积金贷款按月对冲业务。同时还需满足以下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在中心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且申请时前个月无停缴记录;
二、申请人申请时须正常还款一期以上,且剩余还贷期限在12期(含)以上;
在桂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含所辖市、县管理部)缴存住房公积金,且已在桂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公积金贷款业务的职工,方可办理公积金贷款按月对冲业务。
答:在桂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含所辖市、县管理部)缴存住房公积金,且已在桂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公积金贷款业务的职工,方可办理公积金贷款按月对冲业务。同时还需满足以下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在中心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且申请时前个月无停缴记录;
二、申请人申请时须正常还款一期以上,且剩余还贷期限在12期(含)以上;
办理了“内蒙古自治区住房资金中心”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可通过呼和浩特市住房公积金“微信公众平台”、“呼和浩特公积金”APP办理住房公积金对冲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呼和浩特公积金对冲操作流程
第一步:登录呼和浩特市公积金中心微信公众号,点击“用户中心——绑定与解绑”进行绑定。
第二步:点击“业务大厅”。
住房公积金对冲还贷是指办理了省直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在偿还贷款的过程中,使用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及共同还款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冲抵还款金额的还款方式。
办理对象仅限在省直中心办理了住房公积金贷款且尚未结清的缴存职工,异地贷款职工、商业贷款职工或外中心缴存职工不能办理。
按月还贷职工的每月还款日为对冲还贷日,还款当日不能办理对冲业务,还款当日如遇法定节假日自动延后,月末最后一日不顺延。
不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对冲还贷业务,所有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及共同还款人必须本人到场办理。
住房公积金对冲还贷是指办理了省直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在偿还贷款的过程中,使用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及共同还款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冲抵还款金额的还款方式。
公积金账户处于冻结状态的职工不能签订《对冲还贷协议》。
提前全部对冲还款、提前部分还款对冲需要签订对冲还贷协议吗?
不需要,只需对冲当事人在办理业务时当面确认即可。
南昌住房公积金对冲还贷业务办理网点有哪些呢?具体上班时间又是怎么安排的呢?
网点名称 | 详细地址 | 联系电话 | 受理时间 | ||||||||||||||||||||||||||
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中行委托协议窗口 | 红谷滩香江路199号三楼 |
南宁公积金按月对冲还贷业务的线上办理对象为该笔贷款的借款人、共同借款人。本文为带来按月对冲还贷业务办理对象信息。 例:黄女士是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当初办理公积金贷款时未婚,现黄女士的丈夫王先生也是南宁公积金中心的缴存职工,在黄女士办理了按月对冲还贷业务后,王先生可到南宁公积金中心各管理部前台签订《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按月对冲还贷业务协议》及《住房公积金贷款共同还款承诺书》,办理该笔公积金贷款的按月对冲还款业务。 按月对冲还贷业务办理对象: 按月对冲还贷业务的线上办理对象为该笔贷款的借款人、共同借款人。 职工家庭在公积金贷款期间可以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对冲本金业务,即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提前结清贷款或提前偿还部分贷款。 更新时间:2022年8月10日 职工家庭在公积金贷款期间可以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对冲本金业务,即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提前结清贷款或提前偿还部分贷款。 借款人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12期后,借款人及其配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大于或等于剩余贷款本金时,可申请办理提前结清贷款。可一次性用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冲抵全部剩余贷款本息。借款人配偶的账户可以一起合并办理。 长沙公积金现暂未开通线上办理对冲业务。贷款还款期间办理月对冲的,在任意管理部均可申请。 问:长沙公积金月对冲可以网上办理吗? 答:现暂未开通线上办理对冲业务。贷款还款期间办理月对冲的,在任意管理部均可申请。 所需资料:职工办理的提供本人身份证明,需同时冲抵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还需提供配偶身份证明、结婚证。配偶可以代办,携带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和结婚证原件前往任一管理部办理。 九江对冲还贷有按月对冲还贷、提前部分还款对冲还贷、提前全部结清对冲还贷三种方式。 签订对冲协议后中心将以职工的还款日为对冲还贷日。 对冲顺序依次划扣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及共同还款人缴存账户内的余额用于冲抵其公积金贷款。 若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及共同还款人的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以对冲其月还款额时。 异地公积金贷款无法办理对冲业务,家庭名下第一套或第二套住房有异地公积金贷款尚未结清,在正常还贷12个月后可以申请还贷提取公积金。 异地公积金贷款无法办理对冲业务,家庭名下第一套或第二套住房有异地公积金贷款尚未结清,在正常还贷12个月后可以申请还贷提取公积金。贷款期间每年可提取一次,但每次间隔时间应在12个月以上。 附异地贷款城市: 《长江中游城市群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合作公约》签约城市包括省会城市武汉、长沙、合肥、南昌以及观察员城市黄石、岳阳、九江、黄冈、株洲、抚州、咸宁、湘潭、宜春、宜昌、荆州、孝感、鄂州、天门、仙桃、潜江。其中16个省外签约城市向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公积金异地贷款。其中岳阳、株洲、湘潭按省内城市异地贷款办理,向湖南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公积金异地贷款。 对冲还贷办理职工办理的提供本人身份证明,需同时冲抵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还需提供配偶身份证明、结婚证;对冲本金职工办理的提供本人身份证明,需同时冲抵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还需提供配偶身份证明、结婚证。 1、对冲还贷 职工家庭在公积金贷款期间可以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月对冲还贷业务,即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冲抵每月还贷额。 办理资料:职工办理的提供本人身份证明,需同时冲抵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还需提供配偶身份证明、结婚证。 职工家庭在公积金贷款期间可以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月对冲还贷业务,即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冲抵每月还款额。 办理流程: (1)职工家庭可以与长沙公积金中心签订《住房公积金对冲还贷协议》,并从签订协议后下一期还款开始执行。 (2)每月对冲还贷一次,对冲还贷时间为每月还款日,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直接冲抵住房公积金月还贷额,当职工家庭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时,不足部分从还款银行卡(存折)中补充,未偿还贷款记为逾期。 按月对冲还贷业务是指申请人可使用其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内缴存余额每月定期冲抵住房公积金贷款当月应还本息的业务。 住房公积金对冲还贷业务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住房公积金对冲还贷业务,减轻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人的还款压力,根据《南宁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南金管规〔2021〕3号)、《南宁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实施细则》(南金规〔2022〕3号)、《南宁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南金管规〔2021〕2号)、《南宁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实施细则》(南金规〔2022〕2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管理规定。 按月对冲还贷业务是指申请人可使用其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内缴存余额每月定期冲抵住房公积金贷款当月应还本息的业务。 住房公积金对冲还贷业务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住房公积金对冲还贷业务,减轻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人的还款压力,根据《南宁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南金管规〔2021〕3号)、《南宁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实施细则》(南金规〔2022〕3号)、《南宁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南金管规〔2021〕2号)、《南宁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实施细则》(南金规〔2022〕2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管理规定。 南昌公积金按月对冲还贷具体怎么办理呢?在哪里办理呢?在办理的时候需要携带哪些材料呢? 中心以贷款职工的还款日为对冲还贷日,并按《对冲还贷协议》中的对冲顺序依次划扣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缴存账户内的余额用于偿还其公积金贷款月还款额。当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的公积金账户内余额不足以对冲其月还款额时,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须在还款日前将月还款差额存入借款人的还款账户内,确保正常还款。 办事程序: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同时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至中行业务受理网点柜台申请,并签订《南昌住房公积金对冲还贷协议》。 办理所需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