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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察布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

小编为您整理了关于乌兰察布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的相关信息,希望对您有帮助,想了解更多请继续关注乌兰察布为您带来的整理。

(一)职工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表》,并向所在单位提交相关提取凭证。

(二)单位专管员应当对提出申请的职工身份、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提取条件、所附证明材料等内容进行审核,核实无误后在《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表》上签注意见,加盖公章和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预留印鉴。

(三)申请职工持《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表》和相关提取凭证,到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手续。


乌兰察布房屋类公积金提取材料

小编为您整理了关于乌兰察布房屋类公积金提取所需资料的相关信息,希望对您有帮助,想了解更多请继续关注乌兰察布为您带来的整理。

(一)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拆迁安置房的,提供经房屋产权部门登记备案的《商品房合同》或《房屋所有权证》,不低于20%购房款发票;购买拆迁安置房的还需提供住房拆迁安置合同或协议;购房时间以合同签署或首付款发票(收据)时间为准。

(二)职工集资建房、合作建房的,由单位向管理中心提供该建房项目的批准文件和参加集资建房职工花名册,经管理中心核准后,职工提供《职工集资(合作)建房合同》,购房款发票(收据);购房时间以合同签署或首付款发票(收据)时间为准。

(三)购买二手房的,提供所购房屋过户后的《房屋所有权证》,完税发票;购房时间以缴纳契税时间为准。


乌兰察布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流程

小编为您整理了关于乌兰察布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流程的相关信息,希望对您有帮助,想了解更多请继续关注乌兰察布为您带来的整理。

1.贷款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借款申请表》由其所在单位和配偶所在单位核实签章后,连同所需材料的原件及其复印件提交管理中心。

2.贷款初审。有条件的管理中心应逐步实现网上申请借款和进行初审,贷款初审后,贷款初审人应出具初审意见。

3.贷款复审。对通过初审后的贷款申请进行复审,贷款复审后,贷款复审人应出具复审意见。


单位缴存办理程序

此文是关于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办理程序,大家可以了解一下。

二、缴存基数调整:单位需每年为职工重新核定缴存基数,基数核定后当年不得更改。缴存基数不得超过或低于中心公布的当年的缴存基数上限与下限(中心在网站及中心办事大厅公布)。

具体程序为:单位经办人员到中心拷贝《职工基数调整》表,将职工基数调整信息输入后,财政拨款的单位需到市财政局综合科审核后,携带财政部门签字的缴存表到市中心将变更基数导入;非财政拨款的单位携带职工单位上一年度相关工资、税务报表到市中心将变更基数导入。

中心将导入完毕后的数据打印,由经办人员盖章、签字确认。


乌兰察布住房公积金部分提取条件

小编为您整理了关于乌兰察布住房公积金部分提取条件的相关信息,希望对您有帮助,想了解更多请继续关注乌兰察布为您带来的整理。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职工及其配偶合计提取住房公积金总额不得超过实际发生的购房、建房和修房支出。

2.职工及其配偶在被拆迁后购买住房的,其合计提取总额应当不超过扣除拆迁补偿款后实际发生的购房支出。

3.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职工及其配偶累计提取总额应当不超过定期偿还贷款本息。


乌兰察布非房屋类公积金提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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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人事)关系,并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人事)关系,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一年后仍未重新就业的。

(四)因企业转制,职工买断工龄一次性安置的。


乌兰察布公积金新政热点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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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政策:职工只能在就业地贷款买房(部分城市公积金贷款可用于周边城市买房)。

新政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实现住房公积金缴存异地互认和转移接续,并推进异地贷款业务。即职工可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就可以向户籍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关注点2:公积金贷款条件


乌兰察布非房屋类公积金提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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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职工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人事)关系并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提供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人事)关系的证明文件,旗(县、区)级以上医院证明和劳动鉴定机构出具的伤病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或《残疾人证》。

3. 职工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住房公积金封存满一年后仍未重新就业的,提供职工档案关系所在地开具的该职工未重新就业的证明。

4.职工因企业转制买断工龄一次性安置的,提供企业转制相关证明文件,职工与企业签订的经劳动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认可的《买断工龄合同(协议书)》。


乌兰察布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材料

小编为您整理了关于乌兰察布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材料的相关信息,希望对您有帮助,想了解更多请继续关注乌兰察布为您带来的整理。

1、借款人身份证复印件;

2、配偶身份证复印件;

3、借款人户口首页及其内容页复印件;


乌兰察布住房公积金贷款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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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借款人身份证复印件;

2、配偶身份证复印件;

3、借款人户口首页及其内容页复印件;


乌兰察布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与开户

小编为您整理了关于乌兰察布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办理的相关信息,希望对您有帮助,想了解更多请继续关注乌兰察布为您带来的整理。

注:以上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无《法人代码证》的可提供法人身份证。同时携带U盘用于拷贝数据。

二、中心对开户材料审核通过后,将单位有关信息输入系统,打印《单位开户确认书》、导出职工开户信息样本文件,同时为经办人领取《单位预留印鉴卡》、《专管员表》。

三、经办人员将盖章后的《单位开户确认书》、《单位预留印鉴卡》、《住房公积金专管员备案表》和输入完成的开户信息样本文件到中心办理开户确认手续。


乌兰察布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方式

小编为您整理了关于乌兰察布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方式的相关信息,希望对您有帮助,想了解更多请继续关注乌兰察布为您带来的整理。

(一)借款人每月还款日前到管理中心或受托银行窗口偿还贷款本息。

(二)借款人所在单位(或财政部门)与管理中心签订委托代扣协议,由借款人所在单位(或财政部门)负责每月从借款人工资中代扣并办理还款手续;借款人工作调动时,原单位须书面通知管理中心。

(三)借款人与受托银行签订委托代扣协议,授权受托银行每月从借款人信用卡、储蓄卡或存折中代扣贷款本息。借款人须在受托银行办理信用(储蓄)卡或存折,并在每月还款日前三个工作日存入不低于当月应还贷款本息的存款。


乌兰察布商品房公积金贷款材料

小编为您整理了关于乌兰察布商品房公积金贷款材料的相关信息,希望对您有帮助,想了解更多请继续关注乌兰察布为您带来的整理。

1、借款人身份证复印件;

2、配偶身份证复印件;

3、借款人户口首页及其内容页复印件;


乌兰察布住房公积金缴存指南

小编为您整理了关于乌兰察布商品房公积金贷款材料的相关信息,希望对您有帮助,想了解更多请继续关注乌兰察布为您带来的整理。

1、借款人身份证复印件;

2、配偶身份证复印件;

3、借款人户口首页及其内容页复印件;


乌兰察布住房公积金贷款材料

小编为您整理了关于乌兰察布住房公积金贷款材料的相关信息,希望对您有帮助,想了解更多请继续关注乌兰察布为您带来的整理。

(一)借款人及其配偶、抵押物共有权人及配偶、质物共有权人及配偶等居民身份证(军官证),借款人及其配偶户口簿、结婚证或民政部门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本人婚姻状况声明等。

(二)所购住房的《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屋买卖合同、不动产发票或收据、交易税费票据;购买新建住房的需提供预售许可证;购买二手房的需提供过户手续。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规划(村镇建设工程)许可证》、《施工许可证》、房屋产权人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购买建筑材料及其他施工费用发票。

(三)抵押物、质押物清单。


乌兰察布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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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有相对稳定的职业和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无影响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和担保义务,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二)购买自住住房的,具有合法有效的房屋买卖合同或《房屋所有权证》;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具有规划、土地、城建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大修自住住房的,具有规划、城建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

(三)购买自住住房的应支付不低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20%的首期付款;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应支付不低于所需费用20%的首期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