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州市缴存人在肇庆市购建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有关问题的通知
2020年《关于广州市缴存人在肇庆市购建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有关问题的通知》如下: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
为推动广州肇庆两市加强合作,促进我市缴存人在肇庆居住生活便利化,经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四届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通知如下:
缴存人及其配偶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在肇庆市购买、建造、翻建、大修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频次、额度、程序等按照《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小编为您整理了关于肇庆市各县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详细信息,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市公积金中心:肇庆市端州区明珠路7号
封开管理部:封开县江口镇大塘一路3号(建设银行侧面)
德庆管理部:德庆县康城大道东路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