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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住房公积金业务实现网上预约

今年以来,由于一系列新政的连续推出,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明显提升,业务办理量显著增加。9月15日开始,为了解决这些实际问题,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全面推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上预约服务,网上预约,线下办事,节省了时间,提高了办事效率。

目前仅市区范围内开通

15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也通过网站、手机短信等多种方式发送我市即将全面开展网上预约业务的通知。需要注意的是,网上预约仅开通市区内范围,不包括旗县管理部门。

网上预约正式实行后,办理所有住房公积金业务,均须先进行网上预约,然后按照预约时间再到业务受理大厅办理。办事职工应在预约短信提醒时段内前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受理厅,超时不予办理。在办理业务前,按网站提示确认材料是否准备齐全。网上预约系统内所填写的预约信息必须真实且与到窗口办理业务时提供的信息一致,否则,窗口工作人员不予办理。同一办理人在一天内仅可以预约一次。


包头公积金新政策内容简介

小编为您整理了关于包头公积金新政策内容简介的相关信息,希望对您有帮助,想了解更多请继续关注包头为您带来的整理。

公积金新政策主要内容:

1、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2、对曾经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现缴存地缴存不满6个月的,缴存时间可根据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合并计算。


单位是否可以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

包头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会有什么后果呢?包头小编为您整理了公积金相关信息,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答:

不可以,住房公积金作为职工工资中的住房消费部分,单位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是其法定义务必须履行,任何逾期不缴或者少缴的行为都应当受到法律制裁。根据《条例》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以责令单位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职工不得办理住房公积金政策性贷款。


包头非房屋类公积金提取条件

小编为您整理了关于包头非房屋类公积金提取所需资料的相关信息,希望对您有帮助,想了解更多请继续关注包头为您带来的整理。

2、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人事)关系的;

3、出境定居或赴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4、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


单位应当怎样缴存住房公积金

包头单位应该如何缴存住房公积金呢?包头小编为您整理了公积金缴存相关信息,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答:

(1)、《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单位应当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后,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

(2)、《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包头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流程

小编为您整理了关于包头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流程的相关信息,希望对您有帮助,想了解更多请继续关注包头为您带来的整理。


包头公积金缴存基数及比例

包头市每年都会根据新一年的经济发展情况和全市工资水平调整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那么2020年包头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比例是多少?一起来看看。

个人:1760元-6643元,职工:1760元-19929元

2020年包头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和职工:5%-12%,个人缴存者:24%


包头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

小编为您整理了关于包头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相关信息,希望对您有帮助,想了解更多请继续关注包头为您带来的整理。

(1)不超过购买自住住房全部价款的80%或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所需费用的50%;

(2)不超过抵押物评估价值的80%;

(3)不超过借款申请人家庭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之和×还贷能力系数×12×贷款期限;


包头住房公积金部分提取条件

小编为您整理了关于包头住房公积金部分提取条件的相关信息,希望对您有帮助,想了解更多请继续关注包头为您带来的整理。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一年之内的,提取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同户籍未婚子女的住房公积金余额,合计不得超过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费用。

2、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一年之内的,还清银行住房按揭贷款一年内的,提取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同户籍未婚子女的住房公积金余额,合计不得超过已偿还的贷款本息额。

3、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提取职工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余额的,帐户内应留有一定余额。


包头住房公积金全额提取条件

小编为您整理了关于包头住房公积金全额提取条件的相关信息,希望对您有帮助,想了解更多请继续关注包头为您带来的整理。

1、离休、退休的;

2、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人事)关系的;

3、出境定居或赴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包头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指南

包头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需要什么条件?需要的材料有哪些?流程是什么?这些你知道吗?现在就跟包头的小编来看看吧,希望能够帮助你。

1、申请人须在我市购买自住住房且为所购房屋的产权人或共有人。

2、申请人须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以上。

3、申请人及配偶没有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含住房公积金缴存地)


包头公积金新政热点解读

小编为您整理了关于包头公积金新政热点解读的相关信息,希望对您有帮助,想了解更多请继续关注包头为您带来的整理。

原政策:职工只能在就业地贷款买房(部分城市公积金贷款可用于周边城市买房)。

新政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实现住房公积金缴存异地互认和转移接续,并推进异地贷款业务。即职工可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就可以向户籍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关注点2:公积金贷款条件


包头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包头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是多少呢?包头小编为您整理了公积金相关信息,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答:

1、5年以内: 4%(年利率)3.333‰(月利率)

2、5年(含五年)至20年: 4.5%(年利率)3.75‰(月利率)


包头非房屋类公积金提取材料

小编为您整理了关于包头非房屋类公积金提取所需资料的相关信息,希望对您有帮助,想了解更多请继续关注包头为您带来的整理。

2.职工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人事)关系且本人申请销户提取的,提供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人事)关系证明及复印件。

3.职工出境定居或赴港、澳、台地区定居提取的,提供户口注销证明或定居地出具的定居证明及复印件。

4.职工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两年之内提取的,提供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凭证或《住房公积金贷款对冲业务受理单》原件及复印件。


包头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小编为您整理了关于包头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相关信息,希望对您有帮助,想了解更多请继续关注包头为您带来的整理。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

(三)具有稳定的收入,信用良好,具备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包头房屋类公积金提取材料

小编为您整理了关于包头房屋类公积金提取所需资料的相关信息,希望对您有帮助,想了解更多请继续关注包头为您带来的整理。

提供《房屋所有权证》的,提取时限以《房屋所有权证》登记日期为准,两年内办理;提供《包头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提取时限以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开具日期为准,多层住宅三年内办理;高层住宅四年内办理。

2.职工建造、翻建自住住房提取的,在工程开工两年内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及复印件、《国有(集体)土地使用证》及复印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村镇建设工程许可证》及复印件、《施工许可证》及复印件、房屋产权人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及复印件、购买建筑材料及其他施工费用发票及复印件。

3.职工大修自住住房提取的,在工程开工两年内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及复印件、《国有(集体)土地使用证》及复印件、城建部门出具的大修鉴定证明及复印件、规划部门批准文件或乡镇政府出具的《准建证》及复印件、购买建筑材料及其他施工费用发票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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