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利率下调后,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为5年期以下(含5年)2.60%,5年期以上3.10%。详见下文。
答:利率下调后,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为5年期以下(含5年)2.60%,5年期以上3.10%。
以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90万元、30年等额本息还款方式为例子,下调整后月最低还款额为3843元,比下调前每月少还74元。
【拓展信息】

中山公积金贷款经常会遇到一些问题,中山收集了一些问题和解答,看看有没有你遇到的困惑~
商业银行个人贷款利率实行市场化运作,即可在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基础上,视市场需要和借款人信用情况上下浮动,而住房公积金贷款是一项政策性贷款,不能浮动利率,所以没有优惠利率,但相比于商业银行所谓的优惠利率,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仍是偏低具有特有的优势的。
2、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有否区分第一套、第二套、第三套的?
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时,家庭住房套数依据申请人家庭(包括配偶、未成年子女)实际持有的住房数量以及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次数认定。

自2022年10月1日起,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那么公积金贷款申请已经通过,正在审核还没有放款,放款时会按照什么利率执行呢?具体下文。
自2022年10月1日起,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15个百分点,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利率分别调整为2.6%和3.1%。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政策保持不变,即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利率分别不低于3.025%和3.575%。
【常见问题】
我的公积金贷款申请已经通过,正在审核还没有放款,放款时会按照什么利率执行呢?

大家可在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办事大厅、微信公众号、粤省事、广东公积金、自助服务一体机和公积金贷款合作银行等任一渠道进行查询。详见下文。
答:贷款发放后,可通过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办事大厅、微信公众号、粤省事、广东公积金、自助服务一体机和公积金贷款合作银行等任一渠道进行查询。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办事大厅:http://zszfgjj.zs.gov.cn/
【拓展信息】

可以。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办理个人自愿缴存者的住房公积金开户、缴存和使用等业务。
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办理个人自愿缴存者的住房公积金开户、缴存和使用等业务。
个人自愿缴存者应当以个人名义开户缴存住房公积金,在开户登记时与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协议,约定缴存方式、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等内容。
个人自愿缴存者应当按月缴存住房公积金,个人自愿缴存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包含个人部分和企业部分,两部分都由个人缴存。缴存基数、缴存比例、缴存调整、信息变更等业务,参照本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政策执行。

中山公积金提取需要哪些材料?现在就跟中山的小编来了解一下吧,希望能够帮助你。
(二)根据提取情形不同,职工还需提供以下相关证件及其复印件,并执行相应的提取额度规定:
1、离休、退休的,需提供离(退)休证;无退休证的(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提供身份证。
本款人员所在单位若欠缴住房公积金,需提供经职工代表大会同意的缓交报告,经中心报管委会同意后,方可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

中山市公积金中心电话是多少?各处公积金办事处的电话呢?中山小编整理了一些信息,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事大厅:
地址:中山市东区兴中道8号瑞景大厦首层
联系电话:0760-88228672 ,0760-88332127, 0760-88233078

个人自愿缴存者欠缴、停缴住房公积金超过3个月的,账户自动封存。个人自愿缴存者连续正常缴存时间自缴存启封月份起重新计算。账户停缴半年后可申请提取,提取限额不超过以个人自愿缴存者身份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本金及产生的利息。
个人自愿缴存者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使用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应以按月冲还贷方式办理,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直至结清。
(二)使用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以外的其他付款方式购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自住住房的,参照本市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政策执行。

2022年10月1日(含)以后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按调整后的新利率执行。2022年10月1日前已发放未结清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于2023年1月1日起按调整后的新利率执行
答:2022年10月1日(含)以后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按调整后的新利率执行。2022年10月1日前已发放未结清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于2023年1月1日起按调整后的新利率执行。
【拓展信息】
自2022年10月1日起,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15个百分点,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利率分别调整为2.6%和3.1%。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政策保持不变,即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利率分别不低于3.025%和3.575%。

中山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需要什么条件?需要的材料有哪些?流程是什么?这些你知道吗?现在就跟中山的小编来看看吧,希望能够帮助你。
1、申请人须在我市购买自住住房且为所购房屋的产权人或共有人。
2、申请人须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以上。
3、申请人及配偶没有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含住房公积金缴存地)

中山自2017年6月12日起,正式接入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具体信息来一起看看~
一、从外地转至本市
(一)申请条件
职工在我中心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后,即可申请将原缴存地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转移到我中心。

市公积金中心公布了一项提取新政,11月20日起...
市公积金中心公布了一项提取新政:
自2017年11月20日起增加本市户籍家庭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政策。
该项提取政策具体内容为:

小编为您整理了关于中山公积金新政策内容简介的相关信息,希望对您有帮助,想了解更多请继续关注中山为您带来的整理。
公积金新政策主要内容:
1、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2、对曾经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现缴存地缴存不满6个月的,缴存时间可根据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合并计算。

可到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办事处或市行政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窗口提交资料申请。
答:可到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办事处或市行政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窗口提交资料申请,或将资料邮寄至:中山市博爱六路22号中山市行政服务中心A区A101窗,联系电话:0760-89817278。
(温馨提示:请勿使用快递到付,以免丢失重要材料。)
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其中提到:

中山市加大住房公积金对人才安居保障的支持力度,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可每月全额提取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
缴存人在本市范围内无房产且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三个月或以上(办理时账户状态为正常)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自毕业之日起两年内可申请每月全额提取其月缴存额用于租房支出,每次提取后账户须保留至少100元的余额。
办理资料
1.申请人居民身份证;

6月10日14:00至14日16:00,考生凭本人证件号(或绑定的手机号)和密码登录“广东省2022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报名系统”填报志愿
(一)了解成绩及排位。
考生成绩及排位查询方式见《关于做好广东省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招生考试成绩发布工作的通知》(粤考院办〔2022〕28号),或登录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和官微查阅。
(二)了解招生政策和院校招生简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