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6年2月17日,中国央行通知规定了:公积金存款利率上调为1.50%。详细信息见文章
2016年2月17日,中国央行、住建部、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完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形成机制的通知》,通知规定了:公积金存款利率上调为1.50%。
详细内容:
1、自2月21日起,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由现行按照归集时间执行活期和三个月存款基准利率,调整为统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执行。

职工可通过重庆市住房公积金微信小程序、支付宝小程序等线上渠道自助申报婚姻信息。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正文。
职工可通过重庆市住房公积金微信小程序、支付宝小程序等线上渠道自助申报婚姻信息。具体步骤如下:
第一步:选择婚姻状况。
职工通过线上渠道点击“业务办理”按钮,选择“婚姻信息申报”模块,职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未婚、已婚、离婚,已婚的需录入配偶姓名、身份证号码,离婚的需录入离婚对象姓名、离婚对象身份证号码。系统联网协查核验通过的,线上婚姻信息申报业务立即办结。





近日,央行发布公告称:公积金存款利率调高 。那么公积金存款利率调高 ,每月公积金会减少嘛?
2016年2月17日,央行官网发出了由中国人民银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印发的《关于完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形成机制的通知》。
通知原文:
自2月21日起,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由现行按照归集时间执行活期和三个月存款基准利率,调整为统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执行。

职工申请办理支付租赁住房房租约定提取的,须先行与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办理签约手续。具体内容详见正文。
一、签约
职工申请办理支付租赁住房房租约定提取的,须先行与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办理签约手续。
(一)办理条件

中心城区置换贷款目前采用预约方式受理,预约方式主要包括:网厅、手机APP、微信公众号等方式
一、网厅(重庆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个人网上服务大厅-贷款预约-受理预约);微信小程序/支付宝小程序(重庆公积金-贷款预约-贷款受理预约);
二、手机APP(重庆公积金-微官网-便民服务-贷款预约-贷款受理预约);
三、微信公众号(重庆公积金-微官网-便民服务-贷款预约-贷款受理预约)。

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发布公告:公积金暂停政策性贴息申请。自2016年2月14日起,暂停受理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性贴息申请,职工可正常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
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发布公告,自2016年2月14日起,暂停受理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性贴息申请,职工可正常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
通知详情:
自2016年2月14日起暂停受理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性贴息申请,目的是为更好地支持缴存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购买自住房。国管公积金强调,购房职工可正常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

职工申请终止支付租赁住房房租约定提取的,须先行与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办理解约手续。详见正文。
职工申请终止支付租赁住房房租约定提取的,须先行与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办理解约手续。
(一)办理条件
职工已办理签约手续,因婚姻关系发生变化或其他特殊情况需终止约定提取的。

重庆公积金贷款对个人帐户余额数没有要求,只要符合条件就可贷款,单位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开户满6个月且处于正常状态、申请公积金贷款前6个月及以上按时足额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
答:重庆公积金贷款对个人帐户余额数没有要求,不过有贷款条件
缴存人申请公积金贷款,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单位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开户满6个月且处于正常状态、申请公积金贷款前6个月及以上按时足额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

川渝住房公积金“互认互贷”。四川缴存职工在重庆市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享受同城待遇。详见正文。
(一)借款申请人及配偶、产权共有人及配偶的有效身份证件及居民户口簿。多子女家庭能证明父母和子女关系的居民户口薄、子女出生医学证明或其他证明材料;
(二)借款申请人及产权共有人的婚姻状况证明,包括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协议书(已备案)、离婚判决书、单身声明等;
(三)借款申请人及配偶的收入证明(加盖单位公章或人事部门章,月收入金额超过1万元的需提供近6个月银行流水),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同意根据本人当前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作为收入依据的,可不另行提供收入证明;

职工办理购房、还贷等使用性提取需申报婚姻信息,申报一次后,再次提取时婚姻信息未发生变更的,不再重复申报,无须提供任何婚姻证明材料;婚姻信息发生变更的,需重新申报。
职工可通过重庆市住房公积金微信小程序、支付宝小程序等线上渠道自助申报婚姻信息。具体步骤如下:
第一步:选择婚姻状况。
职工通过线上渠道点击“业务办理”按钮,选择“婚姻信息申报”模块,职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未婚、已婚、离婚,已婚的需录入配偶姓名、身份证号码,离婚的需录入离婚对象姓名、离婚对象身份证号码。系统联网协查核验通过的,线上婚姻信息申报业务立即办结。





重庆商转公条件为首房首贷,缴存职工家庭除该套住房及购买该套住房使用的商业性住房贷款外,缴存职工家庭无住房贷款记录且在重庆市范围内无住房。
小编咨询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023-12329)得知:
若是在四川有房,并且缴纳的为四川公积金或重庆公积金,在重庆购买了第二套房,使用的商业贷款,需要根据四川那套房购房时是否使用商业贷款判断能否进行商转公:
1.在四川为全款购房,未曾使用商业贷款和公积金贷款,以家庭/个人为单位可以在重庆进行商转公:因四川的房为全款房,缴存职工家庭无住房贷款记录,并且房子在四川,因此在大重庆范围内无住房,满足了”缴存职工家庭除该套住房及购买该套住房使用的商业性住房贷款外,缴存职工家庭无住房贷款记录且在重庆市范围内无住房。“条件,在重庆用商业贷款购买的这套房可以进行商转公。

川渝住房公积金“互认互贷”。四川缴存职工在重庆市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享受同城待遇。
(一)借款申请人及配偶、产权共有人及配偶的有效身份证件及居民户口簿。多子女家庭能证明父母和子女关系的居民户口薄、子女出生医学证明或其他证明材料;
(二)借款申请人及产权共有人的婚姻状况证明,包括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协议书(已备案)、离婚判决书、单身声明等;
(三)借款申请人及配偶的收入证明(加盖单位公章或人事部门章,月收入金额超过1万元的需提供近6个月银行流水),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同意根据本人当前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作为收入依据的,可不另行提供收入证明;

川渝住房公积金“互认互贷”。四川缴存职工在重庆市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享受同城待遇。
(一)借款申请人及配偶、产权共有人及配偶的有效身份证件及居民户口簿。多子女家庭能证明父母和子女关系的居民户口薄、子女出生医学证明或其他证明材料;
(二)借款申请人及产权共有人的婚姻状况证明,包括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协议书(已备案)、离婚判决书、单身声明等;
(三)借款申请人及配偶的收入证明(加盖单位公章或人事部门章,月收入金额超过1万元的需提供近6个月银行流水),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同意根据本人当前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作为收入依据的,可不另行提供收入证明;

川渝住房公积金“互认互贷”。四川缴存职工在我市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享受同城待遇。置换贷款目前采用预约方式受理,详见正文。
重庆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目前采用预约方式受理,预约方式主要包括”重庆公积金中心“微信公众号、重庆公积金中心APP、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网上营业厅,具体预约流程如下:
(一)”重庆公积金中心“微信公众号
主要步骤:重庆公积金中心-微官网-便民服务-贷款预约-受理预约

重庆公积金贷款申请资料齐全,审核时限不超过10个工作日,符合贷款发放条件的,抵押登记办妥后放款时限一般不超过5个工作日,具体申请流程,详见正文。
一手房:

二手房:

拓展信息:

川渝住房公积金“互认互贷”。四川缴存职工在重庆市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享受同城待遇。办理条件与重庆商转公一样。
一手房:
缴存人申请公积金贷款,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单位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开户满6个月且处于正常状态、申请公积金贷款前6个月及以上按时足额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