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厦门提取公积金交房租须登记备案,符合条件者可领取证明提款,详情请看下文。
一、房屋承租人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的市、县(区)房地产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申请表》(见附件1);
(二)房屋租赁合同;

申请人在本市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无住房公积金贷款、无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委托等约定提取委托可取住房公积金支付不属于网签范围房租。
申请人提供申请资料或信息齐全的,市公积金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住房持有状况、住房租赁信息、婚姻信息进行核验所需的时间不计算在内),做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如对申请人提供的申请资料有疑义的,可要求申请人进一步提供其他有效证明资料。
注意事项:
1、配偶参与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应一次性集中办理提取手续;

根据《关于加快发展本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沪府办规﹝2021﹞12号)要求,现就本市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保障性租赁住房房租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详情请看全文。
沪公积金管委会〔2022〕6号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根据《关于加快发展本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沪府办规﹝2021﹞12号)要求,现就本市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保障性租赁住房房租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南宁青秀区、江南区、西乡塘区、兴宁区、良庆区、邕宁区、武鸣区及铁路分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且符合租房提取条件的无房缴存人,租赁商品住房的提取额度由每人每月90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1000元。
关于调整租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有关规定的通知政策解读
政策制定背景

在南宁青秀区、江南区、西乡塘区、兴宁区、良庆区、邕宁区、武鸣区及铁路分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且符合租房提取条件的无房缴存人,租赁商品住房的提取额度由每人每月90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1000元。
关于调整租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有关规定的通知
南金管规〔2023〕1号

淄博租赁自住住房提取业务可以在微信公众号办理,不过需要现在微信公众号上绑定住房公积金账户。
可以,淄博房公积金微信公众号上线租赁自住住房提取业务。
关于住房公积金微信公众号上线租赁自住住房提取业务的公告:
为方便缴存职工办理业务,即日起,“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上线租赁自住住房提取业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汕头市职工在住房公积金缴存地无自有住房租赁房屋或在工作所在地无自有住房租赁房屋,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
【申请条件】
职工在住房公积金缴存地无自有住房租赁房屋或在工作所在地无自有住房租赁房屋,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
⑴职工在住房公积金缴存地无自有住房租赁房屋的,可直接到所属的住房公积金缴存银行办理提取手续,无需再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

海口公积金开展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房租约提代付业务,相关办理条件、办理材料、办理流程详见全文。
受理条件
1. 缴存职工家庭无尚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缴存职工连续逐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在实际工作地没有本人及配偶的自有住房,且缴存职工在本省实际租赁自住住房的,可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
2. 职工租房提取的,在无房证明出具日向前追溯一年的租房提取有效期内,租房地、租房提取月份数及连续缴存条件按以下原则认定:??

东营公积金租房提取材料为提取人本人银行卡(缴存银行的一类银行账户),提取人和承租人身份证、结婚证、公租房租赁协议、租赁费用收据。其中支付房租租赁商品房提取材料详见正文!
1、提取人身份证;(1份)
2、提取人本人银行卡(中、农、工、建、交、中信、邮储、招商、东营银行的一类银行账户)(1份)
3、业务材料人与提取人不一致的,提供业务材料人身份证及结婚证(或同户籍户口簿);(1份)

申请人承租保障性租赁住房,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用于支付保障性租赁住房租赁费用,详情请看全文。
申请人承租保障性租赁住房,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用于支付保障性租赁住房租赁费用:
(1)申请人在本市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
(2)申请人及配偶按照本市关于保障性租赁住房准入条件等相关政策规定,租赁已经本市政府主管部门认定并纳入统一管理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并按规定办妥租赁备案;

小编为您整理了关于呼和浩特租用公共租赁住房提取公积金材料的相关信息,希望对您有帮助,想了解更多请继续关注呼和浩特为您带来的整理。
◆提供材料
1、提取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
2、提取人单位介绍信(加盖单位预留的公章)

现在大连无自住住房且租住房屋的职工,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缴纳房租,其中缴纳租用公共租赁住房的房租需要什么材料呢?最高提取金额是多少?
(2)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3)房屋租赁合同
(4)租金缴纳证明(含政府补贴部分)

符合在本市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等条件的职工,租赁住房不属于网签备案范围的,每户家庭最高月提取限额为2500元。
障性租赁住房“应提尽提”。
按照本市关于公租房、廉租房准入条件等相关政策规定承租公租房、廉租房的职工,可以按照实际租金支出全额提取住房公积金,不设提取限额。对于通过公租房拆套等方式为城市运行公共服务人员、一线产业工人等群体供应 “一间房”、“一张床”公租房房源的,承租职工可以按照实际租金支出全额提取。
市场性租赁住房“限额提取”。

苏州租赁公租房提取公积金需要职工携带齐材料至公积金大厅中心进行提取申请,详情如下。
职工及配偶租赁公租房
办理流程
职工带齐材料至公积金大厅中心柜面进行提取申请→中心工作人员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给予提取

委托办理的,应根据不同情形提供相关资料:委托单位经办人办理的,需提供经单位盖章确认的委托书、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证
(一)职工承租公共租赁住房
申请材料:住房租赁合同和租金缴纳票据。
提取限额:按照实际租房月租金支出金额提取。

东营自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指南,从受理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以及受理时间地点等来讲解。材料: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I类个人结算账户以及申请人和配偶无房证明;电话咨询:0546-12345,补充相关地点及时间,详见正文。
一、受理条件: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二、申请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