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芜湖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整详细,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降低,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买房,首付比例不低于20%。
住房公积金首次贷款,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最低首付比例由原来的房屋建筑面积90平方米(含)以下20%和房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上30%,统一调整为20%;改善性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比例由原来的50%调整为30%
购买二手房的,房屋使用年限在10年(含)以下的最低首付比例由原来的30%调整为20%;房屋使用年限在10年以上、20年(含)以下的最低首付比例由原来的50%调整为30%
房屋使用年限在20年以上的最低首付比例由原来的60%调整为40%。

住房公积金制度惠及的人群越来越广,大家在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等过程中,会遇到一些日常问题。本文就群众咨询较多的热点问题进行整理和解答,方便大家及时查询了解。
您好!购买首套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的,首付比例为不低于购房总价的20%;购买第二套改善型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的,首付比例为不低于购房总价的40%。
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是多少?
您好!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利率是5年以下(含)2.6%,5年以上3.1%;二套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利率是5年以下(含)3.025%,5年以上3.575%。

南阳购买新建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材料包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申请表、居民身份证、户籍证明等。具体内容详见正文。
1.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申请表
2. 身份证
3. 户籍证明

襄阳市住房公积金中心10月8日发布公告,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决定,自2022年10月1日起,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一、调整内容
(一)五年期以下(含5年)首套首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由2.75%下调为2.6%,五年期以上首套首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由3.25%下调至3.1%。
(二)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保持不变,即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利率分别为3.025%和3.575%。

襄阳市住房公积金中心10月8日发布公告,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决定,自2022年10月1日起,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一、调整内容
(一)五年期以下(含5年)首套首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由2.75%下调为2.6%,五年期以上首套首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由3.25%下调至3.1%。
(二)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保持不变,即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利率分别为3.025%和3.575%。

马鞍山提前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有三点需要注意的,具体注意事项请点击正文查看,带上本人银行卡和还款银行卡,可到市政务服务中心或其他网点进行办理。
(一)提前部分还款的,借款期还款次数不得超过3次,每次不得低于1万元(整数取万)
(二)提前一次性还清贷款的,根据合同约定利率和贷款余额实际占用天数计算还款本息额。
(三) 除还款日当天不可办理提前还款,其他工作日均可办理。

南通购买自住住房,应当在房屋所有权证颁发之日起一年内向南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分支机构或受委托银行提出申请贷款,建造、翻建、大修住房应当在最终审批文件颁发之日起一年内申请,详见正文。
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及时、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职工,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购买住房(包括商品房、二手房、集资建房、经济适用住房、公有住房)、建造、翻建和大修住房,均可以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贷款程序:
1.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属购买自住住房的,应当在房屋所有权证颁发之日起一年内向南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分支机构或受委托银行提出申请;属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应当在最终审批文件颁发之日起一年内向南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分支机构或受委托银行提出申请;

小编为您整理了关于伊春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的相关信息,希望对您有帮助,想了解更多请继续关注伊春为您带来的整理。
贷款年限1—25年(按贷款人要求及经济、年龄等实际情况确定)
贷款额度:
贷款额度最高限定为50万元。购置商住连体房(门市房含住宅)准予贷款,贷款金额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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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年限1—25年(按贷款人要求及经济、年龄等实际情况确定)
贷款额度:
贷款额度最高限定为50万元。购置商住连体房(门市房含住宅)准予贷款,贷款金额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申请人通过窗口进行事项的申请,提交有关申请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 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2.受理:工作人员通过窗口接收申报材料,所交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要求的,当场一次性告知补正的文件、资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的依法告知理由。如所交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申请人可当场更正。
3.审查:受理机构依据审批材料进行审查,履行审批程序;对申请人及家庭收入、债务、还款能力、贷款用途、房屋状况和价值、信用记录、风险程度等情况进行审核、审批。
4.决定:准予贷款的,出具审批意见。对不予受理的,告知不予受理原因,并退还申请资料。

小编为您整理了关于六盘数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的相关信息,希望对您有帮助,想了解更多请继续关注六盘水为您带来的整理。
住房公积金贷款年限最长不超过20年, 且不得超出自申贷之日起至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并须在未退休前申请贷款。
贷款额度:
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30万元(改善住房条件的最高额度为20万元),不超过购、(翻)建、(大)修住房和改善住房条件总价的70%,并提供足额抵押担保。

南阳为您提供南阳市民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图解。具体办理步骤详见正文。

步骤一:
借款人应到委托人处填写《南阳市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申请表》。

小编为您整理了关于锡林郭勒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方式的相关信息,希望对您有帮助,想了解更多请继续关注锡林郭勒为您带来的整理。
1、按月划扣还款:从借款人在指定银行开设的帐户中划扣,借款人应及时将每月还款资金存入帐户中。
2、公积金划扣还款:借款人正常还款12个月后,当借款人及配偶公积金月缴存额≥月还款额时,可申请每月从本人及配偶帐户余额中划扣还款。
3、提前部分还款:签订提前部分还款协议,部分还款额须达到借款总额的40%以上;可提取公积金还款,不足部分现金补齐。提前部分还款后不再变更还款期限,自动减少借款职工月还款额。

小编为您整理了关于台山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的相关信息,希望对您有帮助,想了解更多请继续关注台山为您带来的整理。
(1)购买新建商品房,贷款期限最长为30年。
(2)购买存量住房,竣工时间在20年(含)以内的,贷款期限最长为20年;竣工时间在21-30年(含)以内的,贷款期限最长为15年;竣工时间在30年以上的,贷款期限最长为10年。
(3)贷款最长年限的确定,除了受房屋类型不同的限制外,还要受借款申请人法定退休年龄的限制,即借款人年龄加上借款年限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若有共同申请人,则以距国家法定退休年龄长的缴存职工可借款年限为计算依据。申请人距法定退休年龄剩余年限在5年以内,家庭成员没有在我市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过住房,具有贷款偿还能力且信用良好的,贷款期限最长可延长5年,但最长不得超过江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确定的最长贷款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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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购买新建商品房,贷款期限最长为30年。
(2)购买存量住房,竣工时间在20年(含)以内的,贷款期限最长为20年;竣工时间在21-30年(含)以内的,贷款期限最长为15年;竣工时间在30年以上的,贷款期限最长为10年。
(3)贷款最长年限的确定,除了受房屋类型不同的限制外,还要受借款申请人法定退休年龄的限制,即借款人年龄加上借款年限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若有共同申请人,则以距国家法定退休年龄长的缴存职工可借款年限为计算依据。申请人距法定退休年龄剩余年限在5年以内,家庭成员没有在我市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过住房,具有贷款偿还能力且信用良好的,贷款期限最长可延长5年,但最长不得超过江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确定的最长贷款期限。

小编为您整理了关于株洲住房公积金贷款所需材料的相关信息,希望对您有帮助,想了解更多请继续关注株洲为您带来的整理。
注:以下“身份证”均指“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均必须验证原件,且请统一使用A4型纸张。
序号 | 贷款资料名称 | 期房按揭 ↓ | 现房↓ | 二手房↓ | 自(翻)建住房↓ | 大修住房↓ | 商转公↓ | 经济适用住房↓ | 备注 |
1 | 借款人及配偶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 √ | √ | √ | √ | √ | √ | √ | 1、栏内打“√”为须提供的资料。 2、符合首套住房相关贷款政策的必须提供购房地和夫妻单位(户口)所在地房产部门出具的无房证明及缴款收据。 3、有其他共同借款人或还款保证人(指父母、子女)、共有产权人的,须提供身份证、户口关系证明、婚姻关系证明、收入证明、个人信用报告或无房证明。 4、《商品房买卖合同》复印有关购房人、购房位置、金额,房屋用途、交房日期、付款方式和合同双方签字页即可。5、“商转公”贷款在结清商住贷款30日内申请贷款。 6、公积金缴存长沙市(除长铁)、省直和湘潭中心在株洲地区购房的提供《长株潭异地缴存及贷款情况证明》及相关资料。 7、购买二手房贷款额度不超过契税凭证载明交易金额50%的,可不收《评估报告书》。 8、在农村自建住房申请贷款,借款人夫妻双方至少一方是当地农村户口,且在建房所属区域管理部申请贷款。 9、借款人身份证复印件3份,其余人员身份证复印件2份,其他资料复印件1份。办理担保抵押的资料不含在内,请另行准备。 |
2 | 借款人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未婚、离异和丧偶未再婚的需由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出具贷款申请当月的婚姻状况证明原件 | √ | √ | √ | √ | √ | √ | √ | |
3 | 借款人及配偶户口簿首页及个人页原件及复印件 | √ | √ | √ | √ | √ | √ | √ | |
4 | 借款人及配偶收入证明原件(使用规定统一格式)和近12个月工资流水或个税证明、其他收入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 √ | √ | √ | √ | √ | √ | √ | |
5 | 借款人及配偶贷款申请当月的个人信用报告原件(申请贷款时公积金管理部打印) | √ | √ | √ | √ | √ | √ | √ | |
6 | 贷款资金转入借款人或售房单位开户银行和账号 | √ | √ | √ | √ | √ | √ | √ | |
7 | 借款人本人在委贷银行的存折或储蓄卡(还贷专用账户,复印2份) | √ | √ | √ | √ | √ | √ | √ | |
8 | 已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 √ | √ | √ | |||||
9 | 首付票据原件及复印件 | √ | √ | ||||||
10 | 房屋买卖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 √ | |||||||
11 | 契税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 √ | √ | √ | |||||
12 | 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 √ | √ | √ | √ | √ | √ | ||
13 | 评估报告书原件 | √ | √ | √ | √ | √ | |||
14 | 国土、规划和建设部门批准的建房文件(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工程预算及费用支付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 √ | |||||||
15 | 维修合同、工程预算及费用支付凭证原件及复印件,房产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鉴定为C级以上的《危房鉴定书》原件 | √ | |||||||
16 | 银行按揭贷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和结清证明、贷款对账单原件 | √ | |||||||
17 | 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委、房产部门批准文件,申请经济适用住房资格审批表,购房合同,分层价格表原件及复印件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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