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小编为您整理了关于霍邱房屋类公积金提取材料的相关信息,希望对您有帮助,想了解更多请继续关注霍邱为您带来的整理。
1、已过户的《房地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2、《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完税证》原件及复印件;
3、提取本人账户余额不足需提取配偶及产权共有人住房公积金的,需提供结婚证、被提取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各位小伙伴注意啦,泰州公积金缴存所需单位开户材料已整理完毕,具体内容请详见正文。
1、国家机关:上级主管部门批文原件
各类企业:营业执照(正本)原件、税务登记证(正本)原件
事业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批文、法人证书(正本)原件

自住住房是指职工工作、生活(以工作单位或户籍为准)所在市辖区内居住,并对该房屋拥有所有权的住房,包括普通商品房、自建房、全额集资建房、经济适用住房等,不包括无合法产权的住房、商业用房、办公用房、别墅、商铺、车库、地下室等非自住住房的构筑物。
材料名称 | 份数 |
![]() 在廊坊,死亡或已宣告死亡人员可通过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办理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业务,提取条件、额度、材料及办理流程等内容见正文。 死亡或已宣告死亡 1.提取关系人 继承人或受遗赠人 ![]() 小编为您整理了关于亳州房屋类公积金提取材料的相关信息,希望对您有帮助,想了解更多请继续关注亳州为您带来的整理。 职工购买商品房期房 1、《亳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规定的通知发布,对租房提取的条件及额度及材料有了新的规定。 租赁市场住房(商品住房)提取公积金 租住商品住房,签订无房承诺书后 1、提交个人身份证件; ![]() 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规定的通知发布,对租房提取的条件及额度及材料有了新的规定。 租赁市场住房(商品住房)提取公积金 租住商品住房,签订无房承诺书后 1、提交个人身份证件; ![]() 江门翻建自住住房提取公积金需要什么材料?现在就跟江门的小编来了解一下吧,希望能够帮助你。 1、镇(乡)以上城建部门同意翻建的批文(《施工许可证》或《建筑用地规划许可证》) 2、房地产权证 3、购买建筑材料发票 ![]() 缴存职工购买自住住房的,可以按规定申请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购买自住住房,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后仍不足以支付该笔住房消费支出的,其父母、子女(简称直系亲属)可在限额内按规定提取各自的住房公积金。 需提供提取人书面授权委托书(需委托人签名按手印)和代办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可登陆南宁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下载。直系亲属提取须本人亲自到场办理,不得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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