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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非房屋类公积金提取条件

小编为您整理了关于吴忠非房屋类公积金提取条件的相关信息,希望对您有帮助,想了解更多请继续关注吴忠为您带来的整理。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3、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已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已领取了城镇最低生活保证金,或者因其失业未再就业的;

4、非本辖区户口并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且不在本辖区内所管理的其他单位工作的;


吴忠公积金贷款条件

小编为您整理了关于吴忠公积金贷款条件的相关信息,希望对您有帮助,想了解更多请继续关注吴忠为您带来的整理。

2、有有效的身份证明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3、有稳定的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职工本人及配偶信用良好,且符合本中心在此方面的具体要求。


吴忠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办理流程

为您提供吴忠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办理流程,内容详细易懂,希望能帮到您!

职工所在单位初审时必须确认提取人的真实身份,否则由此造成职工公积金被冒领的后果,由职工所在单位承担全部责任。

2、职工持所在单位盖章的《吴忠住房公积金转账支取凭证》及有关证明材料到银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其分中心、办事处办理提取审核手续。

3、职工提取公积金的申请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并授权后,到指定银行办理提取(销户支取的含利息),除偿还公积金贷款外,其它支取一律打入本人实名制账户。


吴忠非房屋类公积金提取材料

小编为您整理了关于吴忠非房屋类公积金提取材料的相关信息,希望对您有帮助,想了解更多请继续关注吴忠为您带来的整理。

2、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及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或失业证明;

3、 出境定居、户口迁出本市的。出境定居的须提供户籍注销证明或出境定居的证明,户口迁出本市的须提供转入地户籍证明和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4、 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提供提取人的低保证;


吴忠住房公积金部分全额条件

小编为您整理了关于吴忠住房公积金全额提取条件的相关信息,希望对您有帮助,想了解更多请继续关注吴忠为您带来的整理。

1、 职工纳入城镇最低收入保障范围的

2、 非本辖区户口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且不在本辖区内所管理的其他单位工作的

3、 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吴忠住房公积金缴存指南

小编为您整理了关于吴忠住房公积金全额提取条件的相关信息,希望对您有帮助,想了解更多请继续关注吴忠为您带来的整理。

1、 职工纳入城镇最低收入保障范围的

2、 非本辖区户口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且不在本辖区内所管理的其他单位工作的

3、 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吴忠房屋类公积金提取材料

小编为您整理了关于吴忠房屋类公积金提取材料的相关信息,希望对您有帮助,想了解更多请继续关注吴忠为您带来的整理。

①购买新建自住住房的,须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和付款凭证;

②购买二手住房的,须提供过户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买卖契约、契税完税凭证;

③建造、翻建住房的,提供市(县)级以上规划、土地部门的批准文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农村房屋须提供宅基地使用证及乡镇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支付费用凭证;


吴忠公积金缴存基数及比例

根据相关条例的指导意见以及吴忠统计部门公布的相关统计数据,吴忠就2020年度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及月缴存额上下限发布通知,来一起看看。

同心县、盐池县、红寺堡区:1480元-18321元;

利通区、青铜峡市:1560元-18321元

2020年吴忠公积金缴存比例为5%-12%


吴忠住房公积金贷款指南

根据相关条例的指导意见以及吴忠统计部门公布的相关统计数据,吴忠就2020年度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及月缴存额上下限发布通知,来一起看看。

同心县、盐池县、红寺堡区:1480元-18321元;

利通区、青铜峡市:1560元-18321元

2020年吴忠公积金缴存比例为5%-12%


吴忠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设立手续

小编为您整理了关于吴忠吴忠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设立手续的相关信息,希望对您有帮助,想了解更多请继续关注吴忠为您带来的整理。

2、单位新录用或者新调入职工的,应当自职工录用或调入之日起三十日内到辖地管理部门办理缴存登记,并设立账号。在他地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应办理账户转移。

3、职工姓名发生变更的,单位应自职工姓名发生变更之日起三十日内,持相关证明到辖地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

4、单位名称、地址发生变更的,原单位应自发生变更之日起三十日内到辖地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


吴忠住房公积金提取指南

小编为您整理了关于吴忠吴忠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设立手续的相关信息,希望对您有帮助,想了解更多请继续关注吴忠为您带来的整理。

2、单位新录用或者新调入职工的,应当自职工录用或调入之日起三十日内到辖地管理部门办理缴存登记,并设立账号。在他地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应办理账户转移。

3、职工姓名发生变更的,单位应自职工姓名发生变更之日起三十日内,持相关证明到辖地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

4、单位名称、地址发生变更的,原单位应自发生变更之日起三十日内到辖地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