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持本人身份证和原单位盖章的《银川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到原单位公积金缴存银行办理账户转移手续,可以由个人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
可以的。如个人缴存者在本办法实施前已在银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分中心及办事处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现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或封存的,持本人身份证和原单位盖章的《银川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到原单位公积金缴存银行办理账户转移手续,可以由个人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
温馨提醒:
个人缴存者因故停缴满一年、且无公积金贷款债务的,经本人申请可销户一并提取本息,但在销户提取后2年内个人不得再次开户缴存。已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个人缴存者,提取公积金只能用于偿还公积金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