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我市住房公积金服务工作规范化、标准化,促进政务公开,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效能,方便缴存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指南。
一、贷款办理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一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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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场所及办理流程:按计划还款的,及时将资金存入还款账户由受托银行自动划扣,也可到受托银行指定窗口办理;提前还款的,须到受委托银行指定窗口办理。
注意事项:
1.借款人未按照《借款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偿还贷款的,按照人民银行有关规定或合同约定计收罚息、复息。
小编为您整理了关于张掖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及开户手续的相关信息,希望对您有帮助,想了解更多请继续关注张掖整理为您带来的整理。
办理场所:所属辖区管理部
办理要件:
新设立的单位须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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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场所:所属辖区管理部
办理要件:
新设立的单位须提供:
小编为您整理了关于张掖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与启封指南的相关信息,希望对您有帮助,想了解更多请继续关注张掖整理为您带来的整理。
办理场所:所属辖区管理部
办理要件: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
办理流程:单位提供要件材料→所属辖区管理部审核→办理封存或启封手续
住房公积金登记、账户设立需要哪些材料?
办理场所:所属辖区管理部
办理要件:
新设立的单位须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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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张掖市丹霞东路15号
电话:0943-8222106
市直管理部
住房公积金变更登记:
办理场所:所属辖区管理部
办理要件:
办理单位信息变更登记的须填报《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信息变更登记表》,并提供单位缴存登记事项变更的证明材料及复印件;办理职工个人信息变更登记须填报《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个人信息变更登记表》,并提供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住房公积金注销登记:
办理场所:所属辖区管理部
办理要件:
1.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注销登记申请表;
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
办理场所:所属辖区管理部
办理要件:
1.住房公积金转移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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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一年以上;
2.近5年内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装修改造自住住房;
3.提供经中心认可的有效担保;
张掖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对象:
1.国家机关、事业单位;
2.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或经济组织;
3.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
张掖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对象:
1.国家机关、事业单位;
2.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或经济组织;
3.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
小编为您整理了关于张掖非房屋类公积金提取材料的相关信息,希望对您有帮助,想了解更多请继续关注张掖整理为您带来的整理。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须提供解除劳动关系的有效文书、证明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材料。
3、出境定居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凭公安机关出具的出境登记卡。
4、职工在职期间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须提供死亡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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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须提供解除劳动关系的有效文书、证明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材料。
3、出境定居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凭公安机关出具的出境登记卡。
4、职工在职期间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须提供死亡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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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须提供解除劳动关系的有效文书、证明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材料。
3、出境定居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凭公安机关出具的出境登记卡。
4、职工在职期间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须提供死亡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