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职工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到管理中心咨询台打印《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资金明细查询》,并加盖查询专用章;
2、职工持《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资金明细查询》到个贷科贷款业务受理柜台,由个贷科在《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资金明细查询》上出具住房公积金正常缴存未贷款证明,并加盖贷款审批专用章。
办理地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凤凰洲香江路199号房产交易市场3楼。
注:职工获取住房公积金正常缴存未贷款证明应当本人办理,不能本人办理的,可委托配偶或直系亲属代办。代办时,除提供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还需提供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及与委托人的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配偶代办的提供结婚证,直系亲属代办的提供户口簿或直系亲属关系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