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有较稳定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能力;
(三)借款人或共同借款人至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已按《缴存办法》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含六个月)以上,且对本次申请公积金贷款项目尚无提取使用过本人帐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四)公积金贷款用于购买自住住房的,必须有合法的购房合同或协议;用于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必须有相关规划、土地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
(五)具有符合规定的购买、建造、翻建、大修房屋一定比例的首付款或自有资金;
(六)同意按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进行担保;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办法,另行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