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 1、转账方式分为转入单位结算账户和职工个人公积金黄山卡,转入个人公积金黄山卡的,职工需携带个人住房公积金卡受理。
2、购房一年以内(商品房网上备案确认单时间为准)办理一次性提取,逾期不再追溯办理。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的合计提取不超过房价款;办理住房贷款的合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购房首付款,提取金额至百元整。
二、办理流程:
1、可以在我中心营业大厅领取《合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一式一份)和相关提取指南或登录我中心网站表格下载—>公积金业务类—>下载《合肥市公积金提取审批表》(一式一份)和了解服务指南下公积金提取相关政策;
2、持由单位核实填写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需盖单位公章)和相关提取材料至我中心营业大厅审核(如转入本人公积金黄山卡需提供公积金卡查验);
3、符合提取条件的,在公积金中心一楼营业大厅审核后转入本人公积金黄山卡内,如转入单位结算户次日由公积金承办银行开出转帐支票。
三、特别提示
1、委托他人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须提供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单位集中统一办理的,须出具经办人身份证原件;配偶代办的需提取夫妻双方身份证;用A4纸复印一份。
2、所有表格均可在合肥公积金网站下载使用。
3、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应优先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在住房公积金贷款偿清前不再受理其他住房类型的提取。
4、在符合提取条件的情况下,已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应办理销户提取,需提供解除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
5、中心地址:花园街79号,市府广场交通银行对面群艺巷内。
6、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9:00---17:00)。
7、热线咨询电话:12345 语音查询电话:2669711
8、合肥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网站地址:合肥住房公积金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