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材料名称 | 原件份数 | 备注 | |
1 | 《合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 一份 | 此表需加盖单位公章,提取金额暂不填写 | |
2 | 申请人身份证 | 需查验 | 身份证过期由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附照片并加盖骑缝章)或临时身份证 | |
3 | 结婚证或户口簿 | 需查验 | 房主配偶、共有产权人配偶提取时,需提供结婚证或可证明夫妻关系的户口薄 | |
4 | 商品房买卖合同(含备案单) | 需查验 | 已备案的合同、商品房网上备案单各一份, | |
5 | 首付款收据 | 需查验 | 不低于总房价30% |
说明:
1、转账方式分为转入单位结算账户和职工个人公积金黄山卡,转入个人公积金黄山卡的,职工需携带已在徽商银行激活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卡。
2、购房一年以内(以商品房网上备案确认单时间为准)办理一次性提取,逾期不再追溯办理。合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已实际支付房款,提取金额至百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