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银行向买卖双方放出贷款承诺书,表示承诺贷款。
3、买卖双方前往银行,与放贷银行签订正式贷款合同。贷款人在银行开设个人账户,存入买房首期款(如房款总额10万元,首期款则是10万元-银行承诺贷款的金额);银行则冻结贷款人账户中的买房首付款。
4、银行委托房产交易所(中介商)为买卖双方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房屋过户后,买卖双方前往公证处,为房子重新归属权进行公证,公证费用为100元。
5、贷款人存在银行个人账户中的首付款,银行将其解冻,并把它支付给卖房人。
6、贷款人前往房产局抵押中心办理抵押登记,把二手房抵押给银行。抵押登记费用为80元,另加5元印花税,共向房产局交纳85元。银行收到贷款人的房产抵押后,将放贷金额垫付给卖房人。
此时,二手房使用权就属于贷款人了。但同时,贷款人也要开始偿还银行贷款和利率了。
二手房按揭贷款利率按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支付:贷款期限在5年以下时(含),年利率4.77% ,贷款期限在5年以上时,年利率5.04% 。同时,贷款利率人行每年都会重新规定一次,时间在1月1日,如果利率变动,贷款人交纳的贷款年利率也会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