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1、在职期间被判刑,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刑满释放达到退休年龄。
2、公积金封存且足额缴存。
3、提取人提供材料真实、合法、有效。
二、办理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司法部门的判决裁定书、申请人I类活期储蓄账户银行卡或存折。
三、办理方式
1、线上办理:点击进入办理。
2、线下办理
(1)、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芜湖路347号城市华庭B座安徽省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营业大厅。
(2)、时间:正常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3)、电话:0551-12329。
(4)、办理流程:申请人提供身份证和相关支取材料原件至中心营业大厅办理,工作人员当即受理,然后由复核人员进行复核。
(5)、办理流程图
图源:淮南市政务服务网
温馨提示:本人因刑期无法到场,可以委托他人代办。可委托其配偶、同户籍的父母或单位经办人代办,代办人除提供委托人所须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外,配偶代办公积金提取的提供配偶身份证、结婚证;同一户口本父母或子女代办的提供代办人身份证、户口本;单位经办人代办的提供经办人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