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借款人及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连续足额缴存满6个月以上
2、信用状况良好,且有稳定的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有合法的购房行为和规定比例的首付资金
二、办理材料
1、在建商品房贷款须提供的资料(以下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A4格式复印件3份 )
(1)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已婚提供结婚证,离异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或判决书,丧偶提供配偶死亡证明或声明)
(2)购房合同
(3)网上备案确认单
(4)购房首付款票据
(5)近一个月内打印的个人征信报告
2、商品房贷款须提供的资料(以下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A4格式复印件3份 )
(1)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已婚提供结婚证,离异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或判决书,丧偶提供配偶死亡证明或声明)
(2)不动产权证书
(3)购房发票
(4)近一个月内打印的个人征信报告
3、二手房贷款须提供的资料(以下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A4格式复印件3份 )
(1)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已婚提供结婚证,离异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或判决书,丧偶提供配偶死亡证明或声明)
(2)不动产权证书
(3)购房发票
(4)资金托管协议或免托管凭证(无资金托管协议或免托管凭证的,提供房屋买卖协议)
(5)近一个月内打印的个人征信报告。
三、办理地点
市住房公积金业务大厅(淮南市田家庵区舜耕西路110号房地产大厦东侧二楼)
四、办理时间
工作日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 2:30-5:30
五、咨询电话
0554-6887082
六、办理流程
1、借款人凭相关证明材料到业务大厅贷款窗口提出申请
2、借款人将贷款资料原件和复印件递交贷款窗口信贷人员,由信贷人员对其资格、资料原件和复印件进行初审
3、初审符合条件的,借款人填写“贷款申请审批表”,并进行面谈记录
4、借款人将相关贷款资料原件交“中心”信贷人员进行影像录入
5、借款人持信贷人员初审的贷款资料和运转单至“银行”窗口,办理借款合同签订手续
6、借款人持贷款资料至“担保”窗口办理担保、抵押手续
七、收费标准
不收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