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
二、设定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淮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
三、申请条件(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对象):
单位: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
在职职工:与所在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建立劳动关系,并由单位支付工资的各类工作人员。
注:城镇单位聘用进城务工人员、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也可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
四、办理材料:
(1)单位设立批准文件复印件;(2)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5)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6)单位经办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五、办理地点: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大厅6号窗口(山南新区南纬五路与淮河大道交叉口东南侧金融世家商业楼5号楼C栋山南金融世家售楼部东侧)
六、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 下午 2:30-5:30
七、咨询电话:0554-6640285
八、办理流程:
1、 单位申报
1)单位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取或者从市公积金中心网站下载《单位住房公积金开户登记表》、《单位授权委托书》和《淮南市住房公积金调整清册》;
2)单位填报建立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人数、工资基数、缴存比例及月缴存额。
2、登记审批
单位将《单位住房公积金开户登记表》、《单位授权委托书》和《淮南市住房公积金调整清册》报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归集科审核,签署批准意见。
3、 账户设立
将归集科审批后的表格,报送核算科,由核算科会同受托银行,为缴存单位和职工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
九、收费标准:不收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