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本人及配偶累计提取额度不得超过该户增设电梯分摊的实际支付费用。
提取时效:
增设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在电梯竣工验收使用后一年内一次性提取。
提取材料:
1、身份证及房屋所有权证,配偶共同提取的需提供配偶身份证及结婚证;
2、增设电梯协议书;
3、增设电梯支付费用凭证;
4、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书。
提取条件:
淮南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职工本人及配偶在本市无未结清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增设电梯竣工验收使用后,可提取本人及配偶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注意:本消息来源于淮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所发通知,通知自2020年12月31日发布起开始施行,有效期为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