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和单位经办人身份证
2、申请人银行卡、存折或资金转入指定银行账户
3、死亡证明或火化证
二、提供份数
材料原件或电子件各1份,共4份。
三、来源渠道
材料均申请人自备
四、填报须知
原件为线下申请,电子件为线上申请
五、材料依据
六安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操作规范 (八)职工在职期间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所需材料:
1、死亡职工所在单位的证明(含职工姓名、身份证号码、代办人姓名、代办人身份证号码等内容);
2、死亡职工公积金提取由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经办人办理,提供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
3、死亡职工的身份证原件。
六、受理标准
所有材料真实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