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条件
(1)借款人具有合法有效居住身份证明、户口薄
(2)借款人同意以所购住房作抵押,提供中心认可的担保
(3)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个人信用良好,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4)具有合法的购买自住住房的合同(协议)资料,自筹资金支付的购房首期付款,达到规定比例
(5)借款人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无滞纳欠(缓)缴情况,且连续交纳住房公积金满六个月以上
二、申请材料
1、个人证件(身份证、结婚证或未婚承诺书、户口簿)
要求准备纸质原件3份,复印件3份
2、备案过的购房合同和契税完税证明
要求准备纸质原件1份
3、首付款托管凭证
要求准备纸质原件2份,复印件2份
4、夫妻双方个人征信报告
要求准备纸质原件1份
5、申请人银行卡(存折)
要求准备纸质原件1份
6、《不动产权证》(过户前材料件及已过户的正本)
要求准备纸质原件1份
三、办理形式
网上办理,移动端办理,窗口办理
网上办理形式:互联网咨询,互联网受理
四、办理时限
5个工作日
五、办理流程
六、办理地点
六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地址:佛子岭东路社会保障局大楼政务中心分大厅住房公积金中心4楼办事大厅综合窗口
时间:正常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七、咨询电话
0564-12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