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条件
职工无未结清住房公积金(公转商)贷款的情况下,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可提取:
(1)职工部分或全部丧失劳动能力,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2)职工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患重大疾病,需住院治疗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3)职工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4)职工被纳入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二、申请材料
1.身份证原件(委托他人办理的,须提供委托人、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2.伤、残鉴定表(残疾证)及复印件(职工部分或全部丧失劳动能力提供);
3.病症病历、出院小结和发票、医疗保险支付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职工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患重大疾病提供);
4.体现申请人与患者之间关系的材料(职工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患重大疾病提供);
5.事件发生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职工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提供);
6.家庭生活困难证明原件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原件及复印件(职工被纳入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必须提供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
7.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时提供);
8.转入账户信息(转申请人储蓄卡[一类账户])。
三、办理流程
1.服务窗口现场提交申请;
2.工作人员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申请材料是否齐全,若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及要求,则进一步进行审查;
若材料不齐的一次性告知所需材料;若不符合规定的不予受理,退回材料且告知其具体原因。
3.审查通过,完成办理。
四、办理地址
市区管理部:梅列区江滨北路11号(碧湖)行政服务中心3层
公积金银行网点地址请点击>>> 三明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地址(附乘车路线)
公积金管理部地址请点击>>> 三明住房公积金管理部地址及乘车路线
五、办理时限
法定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
承诺办理时限:当场办理
六、收费标准
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