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1、单位因合并、分立、撤销、解散、破产、迁移,需部分或全员封存职工住房公积金。
2、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与单位保留劳动关系但停止或暂停发放工资,需要停止缴存住房公积金的。
申报材料:
《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封存申请表》
材料要求:
①材料类型:原件,电子文档
②纸质材料份数:原件份数1份
备注:按样表填写并加盖公章,网上申请无需提供。
办理流程:
受理:审查标准:
1.申请人主体是否合法、是否已存在正常缴存公积金账户、月缴额计算是否正确、月缴额度是否符合当年“限高保低”规定、是否符合补缴的规定;
2.申请材料是否符合事项清单的要求,真实完整。
办理结果:汇缴变更清册
决定:审查标准:
1.申请人主体是否合法、是否已存在正常缴存公积金账户、月缴额计算是否正确、月缴额度是否符合当年“限高保低”规定、是否符合补缴的规定;
2.申请材料是否符合事项清单的要求,真实完整。
办理结果:汇缴变更清册加盖业务专用章
办理地点: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法定节假日除外),冬令时: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夏令时: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 。
办理地点: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镜台山路9号宁德市行政服务中心1楼住房公积金134号窗口
交通指引:乘6、9、18、20路公交车至市政府站下车,往市政府大楼后侧步行20米。
办理时限及费用:受理后20个工作日,不收费
公积金缴存_个人账户启封:
办理条件:已封存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恢复缴存住房公积金。
申报材料:《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启封申请表》
材料要求
①材料类型:原件,电子文档
②纸质材料份数:原件份数1份
备注:按样表填写并加盖公章,网上申请无需提供。
办理流程:
受理:审查标准:
1.申请人主体是否合法、是否已存在正常缴存公积金账户、月缴额计算是否正确、月缴额度是否符合当年“限高保低”规定、是否符合补缴的规定;
2.申请材料是否符合事项清单的要求,真实完整。
办理结果:汇缴变更清册
决定:审查标准:
1.申请人主体是否合法、是否已存在正常缴存公积金账户、月缴额计算是否正确、月缴额度是否符合当年“限高保低”规定、是否符合补缴的规定;
2.申请材料是否符合事项清单的要求,真实完整。
办理结果:汇缴变更清册加盖业务专用章
办理地点: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法定节假日除外),冬令时: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夏令时: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 。
办理地点: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镜台山路9号宁德市行政服务中心1楼住房公积金134号窗口
交通指引:乘6、9、18、20路公交车至市政府站下车,往市政府大楼后侧步行20米。
办理时限及费用:受理后20个工作日,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