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及配偶归还本市商贷提供1-5项;其他申请人需增加提供6或7;归还市外商贷提供1-8项】
1.身份证原件(委托他人办理的,须提供委托人、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2.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首次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时提供,或首次办理归还市外商贷且已婚的提供);
3.商业性住房贷款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首次办理时提供)
4.贷款银行出具的提前还款证明(应体现贷款银行还款专户名称、账号);
5.近六个月的还款明细表(含贷款余额);
6.购房合同或备案信息表原件及复印件(首次办理时提供);
7.住房产权比例信息证明(首次办理时提供);
8.本人及配偶一方可供核查的该笔商业性住房贷款发放前已在该地连续正常缴存半年及以上的住房公积金(或社保)缴交证明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首次办理时提供)。